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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2 / 2)

“张孝华先生最看重的一位学生,在解放前去了台湾,之后移居美国,在斯坦福大学执教。”启安顿了顿,神色沉肃,“张先生是他最尊敬的人,他生前最大的遗憾,就是未能保存下张先生的作品,令世人知道张先生的成就。当年,张孝华先生共留下十三件作品,除了这座老宅残存,其他已经全部拆毁,一块砖头都未留下。”

“这位张先生的弟子……”艾默迟疑发问。

“是我的老师。”启安淡淡一笑。

艾默低头,良久才叹了口气,似轻松,又似失落。

她的反应被启安尽收眼底。

启安若有所思地看她,眼底有不易察觉的光芒闪过,“现在轮到我提问了吗?”

艾默失笑,“是不是很早就想问了?”

启安点头一笑。

“因为,那是我的故事。”艾默骄傲地扬起头,眼底焕发出女王般光采。

“这个猜到了。”启安笑容深深,波澜不惊,“早猜到你在写那个故事。”

“只猜对一半。”艾默靠着露台阑干,身后夜色渐浓,晚风吹起她发丝飞舞。

启安挑了挑眉,静候她的答案。

艾默的声音和着夜风,说不尽的清冷,“我要写的故事,是当年的真相,和以谬传谬的传说无关。”

启安笑了,“将近一百年了,谁还知道当年真相呢。”

“我知道!”艾默淡淡笑,下巴扬起骄傲而秀气的弧线。

似乎为了印证她的话,露台外的街灯在此时陡然亮起,昏黄微光映照下,她倚阑独立,袅袅身影果真似一幅发黄的旧时仕女图。

“其实……”启安久久凝视她,敛去了笑容,缓缓道,“整个房子的维护重建,会是很繁琐辛苦的一件工作,我真心希望能得到一位同伴的支持,希望能有人和我一起投入这件事情,完成一位老人生前最重要的心愿。”

他顿了顿,诚恳地凝视她,“艾默,我想请你留下来,和我一起来做这件事。”

艾默静了片刻,语声柔软,“为什么是我?”

“你真心喜欢那座房子,懂得尊重历史。”启安目光深深,语声恳切,“你在追寻那座房子的往事,我也同样为了当年旧人的心愿而来。这样,就足够了。”

艾默低头,心中涌上浓浓感动和酸楚。

启安微笑向她伸出手,“艾默,可以吗?”

艾默笑了,毫不犹豫将手放入他掌心,与他紧紧交握。

第三次握手,初遇、道别和现在,终于为共同的心愿走到一起。

“我的故事还没有完成。”艾默笑望启安。

“没关系,我想听。”

“还有许多疑团我没有找到答案。”

“没关系,我们一起找。”

“故事很长,要从很久很久以前讲起……”

“没关系,我慢慢听。”

两人相视而笑。

敲门声突然响起,老板娘在外面很开心地拍门,“开饭开饭,有鱼丸汤哦!”

启安失笑,艾默吐了吐舌头,“走吧,老太太是急性子呢。”

启安笑着侧身,帮艾默拿起外套,“其实我也是急性子。”

艾默摇头笑,“听故事不能着急不能催,越是好故事,越要小火慢炖、娓娓道来。”

“总不至于要从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婴儿诞生在伯利恒讲起吧?”启安无奈道。

“抄袭圣经会遭神谴。”艾默大笑,“我只要从1919年讲起。”

“1919年……”启安若有所思,“很特殊的一年。”

【明珠蒙尘】

“新华路有两百多学生在游行,老易跟小北走一趟!”

“工人罢工那条稿子还没传回来,再催再催,截稿时间至多拖到零点一刻!”

“小程的社论好了没有?”

“如果时政稿子来不及,就用海外评论凑版,念卿再赶两条译稿!”

时近七点,报馆两层楼里依然忙得人仰马翻,灯火通明打字机嗒嗒响成一片,废稿散乱一地,人人进出来去都似打仗,踏得楼梯地板冬冬作响。叶总编急得快要上火,矮胖身影风一样卷进卷出,冲进时政部催稿,冲去社会部派人,掉头又冲来编辑部丢下一句话,不等念卿抬头,便风风火火冲回办公室接电话。

“我……”念卿张口才吐出一个字,总编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门边。

绪梅从一堆稿子里抬起头来,捶桌子笑,“惨了吧,两条译稿!”

一听绪梅开口,小钟再忙也要回头搭话,“脱线总编,专捡软柿子捏。”

叶总编大名叶拓宪,第一次听到这名字就让小钟笑翻了天,在他们广东话里谐音脱线,是神经病的意思,从此脱线总编的雅号就在报馆传开。绪梅一听小钟的广东口音讲国语就忍不住发笑,念卿却半分也笑不出来,两条译稿,这得译到什么时候,已经七点了……她抬眼看墙上挂钟,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长叹口气。

绪梅停笔问她,“是不是赶不及晚上的课了?”

“赶不上也得赶。”念卿苦笑,“如果动作够快,勉强还来得及。”

“那你不是没时间吃晚饭了?”绪梅面有忧色。

念卿已经埋头开始译稿子,无暇再和她说话,只敷衍地嗯了一声。

绪梅搁了笔,“老是不吃晚饭!这样下去你非熬出胃病不可!”

“你何苦嘛。”小钟也回头道,“一个女人打拼这么辛苦,不如早点嫁人啦!”

“这叫什么话,谁说女人不能自己打拼了?”绪梅立时反驳他。

两个人又要展开一轮唇枪舌剑之际,门口传来中气十足地一声暴喝,“稿子弄完没有?”

叶拓宪叉腰站在门口,灰呢西服半敞,国字脸上杀气腾腾,绪梅与小钟立刻噤声,乖乖把头埋回稿件堆中。念卿已经见怪不怪,头也不曾抬一下,自顾专注赶工。叶拓宪走到她桌前,满意地敲敲桌沿,和颜悦色道,“小沈啊,辛苦你了。”

“应该的。”念卿笑一笑,只希望他赶紧走,别再妨碍她干活。

叶拓宪负手转身,扫了眼绪梅桌上乱糟糟的一堆稿子,摇头道,“年轻人就要不怕苦不怕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埋头做事低头看路,断不能似那等好高骛远之辈……”

小钟重重咳嗽,绪梅与念卿无奈地交换了一个眼神。

“老叶,过来看下。”

程以哲的声音及时从门口传来,无异于救世福音,拯救三名小编于水深火热。

叶拓宪矮胖身躯一个灵活的转身,快步迎上去,笑容堆满每一条皱纹,“社论写好了?”

“你先看看。”程以哲递过薄薄两页稿纸,修剪得干净齐整的指甲却沾上一点墨迹。

两人站在门边一边看稿一边说话,叶拓宪匆匆扫完稿子,赞不绝口,只对几处犀利的用词有些犹疑,建议换成相对圆滑的表达。程以哲嗯了声,不置可否。叶拓宪知道大名鼎鼎的程主笔一向固执,改他的稿子向来不易,暗自琢磨着找怎么借口……一抬头,却见程以哲目光飘忽,注意力完全没在稿子上,只朝他身后看去。

叶拓宪循着他目光回头,却见沈念卿神情专注,手上写得飞快,长发不时散下来遮了视线,她一边写,一边随手将发丝掠到耳后——抬手一掠间,叫人立时想起“皓腕凝霜雪”之句。

叶拓宪恍然,早先听人私下传言,说程主笔对新来的那个女编辑有意思,原本他还不信——程以哲是什么样的条件,且不说家资殷实,文藻出众,单论人品相貌那也是众里挑一的。如此才俊,怎可能看上那土气木讷的小姑娘。那沈念卿平日看来也不出众,寡言少语,只知埋头做事,打扮尤其土气,老是罩件松垮垮的外套,蓄着厚蓬蓬的刘海,连同一副黑框眼镜,整整遮去半张脸。自她来报馆做事两个多月,叶拓宪还从未仔细瞧过她长什么模样。

倒是这会儿不经意看去,那一抬腕、一掠鬓,倒有几分妩媚。叶拓宪咧嘴,嘿嘿一乐,在程以哲肩头重重一拍,“文章没问题,我就稍微改几个字词儿,正好你得空帮小沈看看稿子。”

“小沈有什么稿子?”程以哲一怔,挺秀眉峰微蹙。

“她赶两条重要的译稿,要得急,正好你一起看看,省了再审稿。”叶拓宪推他一把,掉头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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