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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最后的一点描述犹如亲眼所见,那副情景有些滑稽又莫名地像是一种隐喻。她又说了下去,“于是他们因为阿波罗登月这个话题成了朋友,我祖父以前为登月计划做过登月轨道模拟计算之类的工作,他一直很怀念那段日子,他是怀着一种理想主义者的热情投入这项事业里的。虽然波顿先生在波士顿做外科医生,而我祖父在纽约做数学教授,但是他们总有话题,有时我住在他家客房,能听见他在客厅里和波顿先生电话聊天的大笑声。”
埃德温笑了起来,他说,“噢,这个我听过好几遍了,这还是我名字的起源,后来林奇教授还建议用巴兹给我做名字。而我父亲说,好像那个连人带车一起掉进海里的蠢货——《无因的反叛》里那段,你大概看过。然后林奇教授还是十分坚持,他说埃德温怎么样。”
我挺喜欢这个故事,我希望我的名字也有这么个渊源。但没有,它很平淡,只是来源于我父亲的名字,而我祖父为什么要给他起这个名字,我也不知道。这些天里他们把我的名字拼成了尼尔·阿姆斯特朗的尼尔,我倒是有点期望是那个尼尔,就算这个典故很是流俗,但至少也是个典故。按他的年纪推算,在人类第一次登上月球的那个夏天,我父亲正要进入大学,也许那对他人生有非凡的意义,但他从没和我提起过。我们不谈这些,有时他顾及我的母亲,就在餐桌上和我聊聊我在学校的橄榄球比赛,还有最近的棒球比赛,至于我的学业不是一个好话题,而我们甚至连实事都不会提一句,我们从不分享同样的观点。
“所以我很早就认识了埃迪,他祖父在新罕布什尔州有个林场,有时夏天我们到那儿度假,以前我们用电话和网络沟通,不过现在他住在纽约了。我还不知道他给你教过一年书。”
我没有想到我们会有这样的联系,非常古怪。她和埃德温差了有大约八岁,但这不影响他们的友谊,就像他们的祖父与父亲之间。我和埃德温相交并不深,只是在阅读上多有心得交流,但我相信夏洛特是能真正理解埃德温的。而我并未能有幸拥有与一位女性的友谊,也许温妮勉强算是一位,我总是认为,女人能想得太多,男人却没有思想。
我并不是很了解夏洛特有多大的智慧,但我知道她初中时因为讨厌拉拉队长、和她打了一架,所以直接跳级去了高中。我们那些亲戚因此总觉得她很任性,尽管她后来一直表现得很有教养。不管怎么样,这至少能说明她非常聪明。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夏洛特说她该回家了,埃德温说要送她去停车场。剩下维布和我,他问:“你还打算回拉奇蒙吗?”
我正在收拾餐桌,不知道该如何作答。所有计划都被打乱了,在这顿晚餐中我不觉完全沉浸在他们的谈话中,而忘记了去思考将来。他又说:“你状态很差,不能开车。我也不能。”
听他自揭伤疤,我想安慰几句却想不出什么好话。“我想是赶不回去了。”
“我知道,任何人都不喜欢被冒犯。但是,如果你有需要的话,你可以和我谈谈。如果需要。”他又强调了一遍。我本想说谢谢,可却沉默地把餐具收拾近厨房里。尽管这只算是我认识他的第一天,我却不想对他说什么客套话。我明白他不需要,他好像太容易明白别人的想法,因而我认为客套是对他的伤害。
我洗了餐具,又在餐桌上坐下。他还在他的位置上。我说:“也许你觉得这很蠢,但是,我才二十一岁,这是我当下最在乎的。”
他朝我前倾了一点,作出了一个值得信任的姿态。我深呼吸,说了下去,“是乔舒亚。我前几天在电台里被抓去了局子里,是他保释了我。昨天我跟他说,我不想回去继续上学。我以前从不是这样的,他一定觉得我有点精神失常了。所以——我想,没准,”我重复了这个词,“没准,他会把那篇报道当真。”
维布假笑了一下,却不显得讽刺,“噢,很蠢,年轻人。”他比我也大不了十岁,却好像很有资格这么叫似的。“但你必须跟他谈谈,你才会知道他的想法。”
顺着他的目光,我看见了客厅里的电话座机。但是我要怎么和他解释呢,就昨天的那个话题,至少在那篇关于我的报道出来之后,我是不打算继续上学了——也许找个什么理由休学一年。要是这样,我大概会被我爸以酒精成瘾之类的理由送去什么疗养院关上半年以发泄他的愤怒。总之我的生活是完全脱轨了,在我没有想清楚之前我不知道怎么和乔舒亚谈谈,他也给不了什么建议,他和我一样年纪,只是徒增烦恼而已。
这时埃德温正好打开门,打断了我的思索。“我顺路去买了点早餐,也有你的,尼尔,我觉得你要回拉奇蒙也未免太晚了。”
而我到现在还有点头疼,无法开车,于是借了他们家的沙发,虽然小了些,但也将就睡下了。睡到凌晨时分,我从梦中醒来,再也睡不着了。我起身去厨房里给自己接了杯饮用水。维布也走了进来,没带上他的合金手杖,扶着墙行走也不太艰难。
“睡不好?”他问我。我点了点头,他说,“你喝太多酒了。”
“威士忌的味道还能被闻到吗?”
“我能看到。”他没解释什么,从冰箱里取出牛奶,给我加热了一杯。
“你好像很容易明白别人。”
“一种天赋吧。”
这是一个很模糊的界定,如果这种天赋太突出,往往会使他人恐惧,因为被洞察的感觉并不好受。但我却不太在乎,“听起来不错,你知道,现在人们并不是很关心彼此。”
“这并不是关心。”他笑了笑,“但你不在乎,是吗。”
他是个怪人。我们的交流并没有止于这片刻的谈话中。而随着我逐渐了解他,我也从没能把他当做平常人看待。后来我想,他之所以会和埃德温成为终生伴侣,大概是因为埃德温是个少见的好人。但我能和他成为挚友,因为他有洞察的能力,而我有不在乎的能力。
也许还有海明威的缘故。他问起我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我耸耸肩说:“起先我去电台里放了里普科的《夏夜》,于是我被当做那群示威者的代表。我没和我父亲解释,因为他从来不听我解释。随后让那记者小姐到我家里,我没想到她想写篇关于我的报道,于是我喝了酒,说个不停。接着她那份见鬼的报道让我根本无法面对我的父亲。于是事情越发严重,而我什么都不想面对。”
他听了轻笑,“让我想起《乞力马扎罗的雪》里那段话。”
“是啊,我喜欢那篇,那段话我还能背下来。我想我干的事情就是,开头我把腿擦破了,忘了给抹上碘酒,随后又根本没有去注意它,因为我是从不感染的。后来等它严重了,别的抗菌剂又都用完了,可能就因为用了药性很弱的石炭酸溶液,使微血管麻痹了,于是开始生坏疽了。”
而我不是那个生了坏疽的垂死者,我没有等待着那架飞机,我的目光不会顺着山脉直至雪峰。我只是困居在这座八百万人的城市里,不知道将去何处。
“看来你在这个夏天经历了很多事。”
也就是这几天而已。之前我一直在化妆品店里工作,那家店档次不高,并不像是我母亲的朋友或是我那些女性同学会光顾的地方。我原本打算在布朗克斯区找暑期工作,但并没有适合的。在布鲁克林区找份工作更为稳当,绝对不会碰见熟人,可是那儿离拉奇蒙就更远了。我的最终选择似乎有点奇怪,但我做得不错,背了一些资料之后能在客人面前表现得十分专业,他们问我这颜色是不是合适她们,我总是假装思考一会然后作答。事实上我不知道,我不懂女性们精通的那些化妆门道,我甚至分不清绿色和蓝色。可是他们好像都很把我的评价当一回事,甚至觉得我的意见很有价值。不管怎么说,我不了解女性,在胡乱建议了多次之后,我的良心也麻木了。前些日子我辞掉了工作,准备专心完成论文和一些作业,返校上学。那时我还未想好怎么和我父亲谈谈,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压力使得我不得不去面对他。除了那栋宅子,温妮还给我里留下了一笔遗产,足够上学生活。然而,接下来是里普科之夜,还有萨夫的报道,似乎断绝了我们和解的可能。至少要等上很长一段时间,我才会知道如何面对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