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了多少日子,一个标准的模范丈夫就诞生了。”
我马上驳道:“对方辩友错了,懒丈夫处世的原则是饭没人做不吃,衣没人拿不换,妻子病了不要紧,不是还有丈母娘吗?就算丈母娘没空也不要紧,不是还可以请保姆吗?”
“女人会请好朋友来家里作客,在她的朋友面前赞美自己的丈夫家里家外都是一把手,再懒的丈夫也会乖乖就范。”
“男人会动员亲戚朋友的力量,让女人明白什么是‘贤妻良母’。”
“女人会到妇联求助,控告男人虐待妻子。”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现在到妇联求助的男人可比女人多啊!”
“对方辩友以己度人,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对方辩友慈悲心肠,低估了男人愿意为懒事业献身的决心。”
和池若婵激烈交锋的过程中,周围不时传来在掌声、笑声、议论声,酒吧老板不得不出面维持秩序,让他们不得干扰比赛的进行。
眼看池若婵不能让我就范,杨蔚立刻开辟了第二战场:“请问对方辩友,为什么女人比男人吃得少?”
我答道:“女人为了减肥,为了美容,又是研究食谱,又是挑食,又是运动,又是逛街,这正是勤劳的表现啊!”
王妍道:“女足轻轻一踢,就成了世界亚军;男足又是甲A,又是甲B,又是外援,又是黑哨,还是冲不出亚洲,谁勤谁懒不是一目了然吗?”
我说:“男人的一半是女人,每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勤劳的女人。”
酒吧老板宣布:“正方还剩一分钟。”
杨蔚道:“可惜成功的男人并不多,所以勤劳的女人也只是少数啊,对方辩友。”
我说:“对方辩友以为成功就是当总理吗?要知道每个国家只有一名总理啊!成功的男人就是能让女人变勤劳的男人,这就叫每个成功懒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勤劳的女人。”
甄惠道:“男人总以为自己比女人能干,所以什么事都抢着干,争着干。不是有一句话叫做‘战争让女人走开’吗?”
酒吧老板宣布:“反方还剩一分钟。”
我不说话。
杨蔚见状,接着说:“对方辩友以为自己是成功的男人吗?难道会说几句大话就算成功?那成功也太容易了!”
我还是不说话。
我的那些哥们着急了,其他的观众则是幸灾乐祸。—;—;他们都以为我理屈词穷,无言以对了。
池若婵道:“对方辩友大包大揽,仿佛自己就是天下所有懒人的代表,这样一叶障目、不见森林的思辩方式,如何能以理服人呢?”
王妍道:“看来对方辩友也知道自己的立论站不住脚了。书到用时方恨少,伤心总是难免的。对方辩友还是认输吧。”
酒吧老板宣布:“反方时间到。”
我这才带着从容的微笑说:“事实胜于雄辩。对方辩友刚才的发言如万炮齐鸣、万箭齐发,这种勤奋的精神是有目共睹的;而本人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任你千言万语,我只有三言两语—;—;我都懒到这份上了,你们还要说女人比男人懒吗?现在一个懒汉的面前有四个勤劳的女人,按照这种比例,女人什么时候才能赶上男人啊?抱歉,我累了,要赶着回去睡懒觉了。今天的辩论就到此结束吧。”
我听到了今天最热烈的一次掌声。
酒吧老板拍手道:“今天的辩论真是让我大开眼界!让我来敬你们双方一杯吧!”
池若婵道:“还是宣布比赛结果吧。”
酒吧老板看了看我,我点点头。
“好,我宣布,最后的获胜方是—;—;正方!”他郑重地说。
我那帮哥们高兴地跳了起来。
池若婵带头向饼干敬酒,但是看她们的表情,一个个像午后的玫瑰,失了颜色。
杨蔚和我握了握手说:“希望明年在辩论赛上看到你。”
“恐怕没机会了,我明年要毕业了。”我说。
她一脸失望。
从此,我的朋友们有了一个说书的回目:“老古董舌战群雌美女帮花容失色”,这件事很快在学校流传开来。
不久之后,我替严教授代课一事东窗事发,一时间成了学校的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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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话:
因为在网上发表的《最后的荣耀》是初稿,疏漏之处在所难免,好象情节设定上的错误、人物形象设计上的错误,甚至还有一些让网龙汗颜的常识性错误。一般专业作家是不敢轻易将初稿示人的,总要将作品删改到自己满意了为止,才拿出来发表。网龙不是专业作家,只是抱着娱人自娱的心态进行创作,不免拿出不成熟的东西贻笑大方。只是这些出现错误的章节已经被多个网站转载,现在要单独修改的话,恐怕会引起不必要的混乱,不如等全书完成的时候再进行修改,这样就容易从全局上进行把握,可能会改得更全面些。不过像现在这样也不错,让这些出现错误的章节继续在网上流传,可以得到更多读者诚挚的意见,那就是网龙最大的收获。
第四十五章 情敌
名人最大的烦恼就是时刻成为公众的焦点。他的一言一行必须和人们对他的印象一致,否则人们便要横加指责,即使这种言行对普通人来说再正常不过。
我算不上名人,只是很荣幸地和美女帮扯上关系,很荣幸地给那帮糊里糊涂的学弟学妹们上了一课,并在校纪的大棒下死里逃生,充其量只能算出了点风头。可是大家都不放过我:在课堂上我没有和教授争辩,就有人说我胆小如鼠;来请我帮忙的人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就指责我摆架子,自命清高;对女生的邀请稍微怠慢了些,就有人说我因为没机会追求美女帮,所以事先和酒吧老板串通,才赢了那一次辩论。最可气的是在路上走着走着,就有一个人突然指着你的鼻子喝骂:“姓吴的,抢人家女朋友要不要脸?今晚我在操场等你,怕死的就别来。”我不能和他对骂;在食堂打饭被人有意泼了一身菜汤,再幸灾乐祸地奉送你一句“对不起”,我不能拳脚相加。—;—;有人正盼着我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好乘机处分我,我不能让他们得逞。我可不想让自己的前程断送在这里。算了,我不和他们计较,也懒得计较,毕业就在眼前了,到时候各奔东西,是成为学弟学妹们顶礼膜拜的偶像,还是成为那些无聊人在无聊时候的谈资,都和我无关了。
那天下课后,一个戴眼镜的家伙叫住了我。
“吴勤勇,你好。我是法律系的郑友文,听说你也是兴州人?”
“是。”我回答。
“那我们可是同乡啊!我家在凤凰新村,你家呢?”
“我家在电影院附近。”我谨慎地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和我套近乎。
“是这样,星期天我们有一个同乡聚会,都是从兴州来的同学,想请你参加。”
“有多少人参加?”
“一共十个人,从大一到大四的都有,希望你能来。”
“好的,我一定来。地点在哪里?”
“星期天上午七点在校门口见面,然后坐车去郊外风景区。”
星期天这一天,我提早六秒钟来到校门口,郑有文已经在那里恭候了。
一个人喊道:“吴勤勇来了!”那些人呼啦一下全围上来了。
“你们怎么全认识我?”我被他们的热情弄得不知所措。
“你是我们兴州同学的骄傲,我们怎么能不认识你。”郑友文说。
“可以走了吗?我们边走边聊吧。”我说。
“再等等,还有两个人。”郑友文说。
“女人就是麻烦。”另一个人说。
又等了五分钟,才有人道:“来了,来了。”
转过身一看,我愣住了。
“怎么,你也是兴州人吗?”我们同时说。
“原来你们认识啊,那就不用我介绍了。”郑友文高兴地说,“池若婵是辩论赛冠军,吴勤勇是学生英雄。别看我们兴州同学人少,可一下子就出了两位名人,我们也脸上有光啊。”其他人纷纷赞同。
“我才没资格当什么名人呢!真正有资格的可是吴勤勇哦。”池若婵笑意盎然。
这熟悉的微笑感染了我,给了我一片好心情。虽然她的话略带酸味,可是给我的感觉是问候多于讽嘲。
“一般来说,迟到的才是名人。今天我提早到达,就是为了恭候你这位名人。”我调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