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欣狡黠地说:“柳依姐,你说有好几个女生都爱上了他,你是不是其中一个呢?”
“呸,我会喜欢他这种人吗?”柳依不屑地说。
“那你怎么对他的情况知道得那么清楚?”陆欣又问。
“我听我同宿舍的舍友说的,不行吗?”柳依分辩道。
第二十章 大学
柳依说得很对,和大学时代相比,我已经变了很多。我学会了向那些能够决定我前途命运的人妥协,懂得了在什么样的场合应该乖乖闭嘴,还要时刻警惕着不要得罪任何人。
一个人的才能也许在学校里还有点用处,可到了社会上那就屁都不是,有时甚至还不如一包烟、一瓶酒。比起生存这件事,才能又算得了什么呢?
七年前,我怀着满腔的希望踏进了大学庄严的门,但很快就发现这是一个天大的骗局。父母告诉我们大学是天堂,因为他们想要在邻居面前炫耀;老师告诉我们大学是知识的殿堂,因为他们需要靠我们来提高升学率;已经毕业的大学生告诉我们大学是乐园,因为他们当年也是这么被骗进了大学,现在也该轮到学弟学妹们吃点苦头了,这样他们的心理才会平衡。—;—;总之,所有的舆论都在为大学唱赞美诗,单单把我们蒙在了鼓里。
一个学期下来,我已经弄明白大学是怎么回事了。这里的一切都必须合乎规矩,教授、讲师们在讲台上规规矩矩地讲经说法,学生们在座位上规规矩矩地一枕黄粱,这一觉睡到期末,教授、讲师们就会关怀备至地把考试范围告诉我们,然后学生们开始熬夜背书,为60分而奋斗—;—;说白了,考试考的就是我们的记忆力,这一点简直连中学都不如。
原以为在大学里可以享受幸福的偷懒生活,但这样的美梦也落空了。不错,在大学里可供自由支配的时间是多了,但常常会让人感觉无聊。就拿我同寝室的几位兄弟来说吧!有两位是全校的睡觉明星,他们在课堂上睡了还不够,一回宿舍就往床上一倒,不到上课或吃饭的时候决不起来;碰上星期天,他们可以连早饭和午饭都不吃,一气睡到下午三四点,才在我们的催促下很不情愿地起床吃晚饭—;—;就好象要将十几年寒窗苦读没有睡好的觉全补回来一样。另外五位刚好相反,只要不上课,他们就不会闲着,常常要玩到晚上十二点才回到宿舍(当然是爬墙进来);碰上阴雨天气,他们就在整幢宿舍楼里四处串门,不到熄灯的时候决不回来,即使回来了,他们也不会乖乖就寝,他们会拿出两副扑克来挑灯夜战—;—;就好象要将十几年寒窗苦读没有玩够的时间全抢回来一样。最妙的是嗜睡的和贪玩的两派互不干扰,这边酣声如雷,那边沸反盈天,大家相安无事,所以相处得很和睦。
对了,该说说我自己了。有时我会躺在床上胡思乱想,然后象那两位睡觉明星一样,在呼噜声中失去知觉;有时我也跟那五位贪玩的一起四处疯。那一段时间,他们最爱去的是舞厅,理由很简单,那里消费不高,又可以见到很多美女。老实说,这几位老兄的舞步都是初学乍练,实在不敢恭维,但他们的干劲很大。我虽然早就受过这方面的训练,但是一走进舞池心里就泛起一阵酸楚,隐隐觉得眼前的女孩化成了另一个倩影。—;—;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心理障碍?总之,从那以后我总是下意识地回避跳舞这件事,惹得那帮想请我当教练的舞迷们直骂我不够意思。
刚进大学那会儿,我迷惑了好一阵—;—;这样的生活算是偷懒吗?不管是睡觉还是疯玩,其实就等于什么事都没做,这与懒惰哲学的基本原则相悖。在大学里,也有很多用功的学生,一大早校园中就可以听见朗朗的读书声,不管是哪个系的学生,读的都是英语—;—;整个学校都快变成英文系了。请教过一些大二、大三的师兄,才知道他们在准备考级,没有拿到英语四级的合格证书,你根本就别想毕业,所以有很多人把三分之二的学习时间全用在读英语上,专业课倒被丢在了一边,有的人运气很不好,连考三年都没有过。明白了这一点,我立刻放弃了英语,改修了日语,反正就算英语六级考出来,也不见得有多高的水平,学日语又省时又省力,还算多学了一门外语,合算!合算!—;—;这才叫偷懒!这才是めぐまれる(幸福)!
后来,我发现大学里唯一的净土是图书馆,不愧是著名学府的图书馆,比兴州市图书馆还要大得多。那才是真正做学问的地方,也是我大学四年里唯一怀念的地方。在图书馆里,我学到了不少东西。如果学校能够特批我不上课,就在图书馆自学,我有把握在三年内拿到博士学位。可是大学里从来没有这样的规矩,我必须按部就班地读完四年本科,才能考虑其他的事情。
因为常去图书馆,一来二去就和图书馆馆长混熟了。表面上看馆长是个很严肃的人,公事公办、不讲情面,但如果能够深入地与他谈谈,就会发现他其实是个古道热肠、谈风甚健、不乏幽默的人。他已经快到了退休年龄,有一头花白的头发,可惜我从未见过,因为他总是将头发染成了黑色。他自嘲地说:“这是唯一可以让我自我安慰自己还年轻的方式。”他在法学和史学上有很深的造诣,也曾经在讲台上辉煌过,但他说没什么意思,因为“讲课的是宁愿对牛弹琴也不肯教牛吃草的老顽固;听课的则是一群强不知以为知,既不懂学也不懂问的呆子。”最后,他申请来到了图书馆,算是图个清闲。
也许是我偷懒的哲学很合他的脾胃,他也时常在自学方面给我很多有益的指导,甚至还让我当了图书管理员。其实这份差事只是偶尔帮图书馆整理整理书目,给新书贴个标签、印个藏书号什么的,一点也不让我费神。相反,我还从中得到了不少好处。譬如逃课就更方便了,只要我找馆长签个请假条,说图书馆有任务,就可以光明正大地逃课。这时,馆长就会指着图书馆的一排排书架对我说:“别浪费时间,快读书去!” 还小声叮嘱我说:“这是我们两个的小秘密,不要透露给别人。”
当然,这种方法也不能常用,否则别人会起疑心的。所以有时去上课的时候我就带上几本有趣的书,但是在课堂上读书的环境不好。四周那帮磕睡虫的浓浓睡意很容易传染,睁大眼睛四处一望,是一片弯曲的脊梁,好象黄泥滩上被风压倒的芦苇。如果此时能有几株娉婷的柳树轻摆柳枝或者能有几株荷花亭亭玉立,那将会起到很好的提神作用。可是我们的电子工程系根本找不到美女,所以这种美好的企图只能化为泡影。有时我真怀疑自己是不是选错了专业。
在馆长的建议下,有时我也会到其他系旁听一些著名教授的课,算是长长见识。但是有一回我闯了大祸。那是邢教授上的一堂课,他讲的是文艺复兴的艺术史观,洋洋洒洒地讲了三十分钟后,他问我们:“听懂了吗?”
没有人点头,也没有人摇头,更没有人回答。
他火了,大声说:“我讲一个故事你们一定听得懂:伯乐是历史上著名的相马师。他的年岁大了,一心想将自己的相马术传给自己的儿子,以免这门学问失传。可惜他的儿子不争气,从来不肯认真学习。伯乐临死前,把儿子叫到了床前,将记录着自己几十年相马经验的笔记交给,嘱咐他一定要找到一匹千里马。伯乐死后,他的儿子就出门寻找千里马,走着走着,在路边见到了一只癞蛤蟆,他想:笔记里不是说千里马的头骨清瘦、眼睛有神、跳跃有力吗?好极了!我找到千里马了!原来相马这么容易,我比父亲高明多了!—;—; 我讲这个故事的目的就是想说,你们根本没有将我呕心沥血传授的知识当一回事,你们只是在混日子!这样下去你们闹出的笑话会比伯乐的儿子还要大。”
他顿了顿,然后说:“如果你们代表的是将来,那么我在你们身上看不到任何希望!”
他的最后一句话惹恼了我。我站了起来,举起了手。
“这位同学有什么问题要问吗?”邢教授说。
“我需要一支话筒。”我说。
周围的同学将我的话传到了前面,又七手八脚地将一支话筒递到了我的手上。
“为什么伯乐的儿子找不到千里马?这能怪他的儿子不争气吗?这恰恰说明了伯乐的教育方法是错误的!”我毫不客气地说。
教室里传来了哄笑和零星鼓掌的声音。他们想不到有人敢和邢教授唱反调。
我继续往下说:“伯乐的儿子连一匹普通的马都没见过,可是他的爸爸却无视这一基本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