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久以后,萧十一郎问楚留香,他为何总是有着消耗不尽的好奇心。楚留香笑着说:若非如此,他又怎么见到他。
事实上,他与他总会相逢,因为风四娘,因为割鹿刀。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总是很奇怪的。或许他们之后还是会相遇,但,如果没有这一夜,他们或许会成为生死相交的朋友、知己,却绝不会成为情人。
楚留香的视力一向很好,即使是在黑夜中,他也能借助零星的月光看清唱歌的是一个斜倚在树枝上的男人。
那是很好看的男人,他的眼睛很亮,就算是天亮之前的启明星也不如他的眼睛亮。眉宇坚毅,鼻子却很秀气。他穿着一件普通的黑衣,长发披散在腰间,只将过长的额发扎在脑后,束不住的发成了留海儿,搭在他饱满的额前,看起来既帅气又调皮。
这个男人叫萧十一郎,江湖上人人不齿的大盗,萧十一郎。
楚留香远远的站在屋顶,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他静静听萧十一郎又把这首歌唱了一遍,这次,他完整的听完了这首在他过去的,可以称为传奇的经历里都从未听过的歌。
“暮春三月,羊欢草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
人心怜羊,狼心独怆,天心难测,世情如霜…。”
歌声仍是那么苍凉、那么萧索。
在那一刻,就像世界的另一扇大门,在楚留香的面前打开了。他能如此清晰的感受到唱歌者不为人知的痛苦,而这种痛苦又不同于他以前感受到的痛苦。
这样的震撼,几乎让他的心加速跳动了起来。
这是个不太公平的世界,穷人总比富人多,痛苦总比快乐多,混混噩噩的人总比清醒的人多。
往往,清醒的人总是很痛苦。
他却是个异数,他是个比世上大多数人都要清醒的人,但他却很快乐。这种快乐来自阳光,来自雨露,来自大海,来自冒险,来自自由,更来自他对于生命的热爱。
楚留香是个真正慈悲的人。所以,他总能感受到别人的痛苦。所以,他总是在努力着把一些人多余的快乐,分给那些痛苦的人。
萧十一郎也是个清醒的人,他看透了这世上所谓的规则,所以他很痛苦。他的痛苦无人能说,所以他把它唱了出来。
恰巧,楚留香听见了他的歌,更巧的是,楚留香也是这世上少有的清醒的人。
所以,他能懂他的痛苦。
这种孤独的,不为人知的,强者的痛苦。
温柔的夜风拂过,吹过楚留香,带起一阵神秘的郁金花香。
萧十一郎察觉了,他朝楚留香望去。
隔着夜空,他看见了楚留香露出的白牙。
随后,楚留香那独特的,低沉而迷人的嗓音响起,他唱的正是萧十一郎刚才唱的歌。只是少了几分悲壮,多了几分洒脱。
这其实并不是一首好唱的歌,甚至曲调有些晦涩。楚留香唱的并不流畅,但萧十一郎却感受到了他想要表达的感情。
欣赏、懂得、放下。
那一刻,无人能理解萧十一郎的感受。
他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幼年,他坐在悬崖上,看着一点一点慢慢沉下去的夕阳,看着放牧人骑着马远去。
然后,黑暗将他包围了。就在他以为他就要被孤独溺死时,一匹银狼站在对面的崖顶上嗥叫。
对于年幼的他来说,这声音是如此的亲切,一下子就将他从无边的孤独中解放出来了。
萧十一郎从回忆里转醒时,楚留香的歌已经快要唱完了。
萧十一郎突然感到一阵害怕,就像不想让回忆离去一样。他又开始唱了起来,而对面的楚留香仿佛明白他的心意一样,跟着他一起唱了起来。
这首孤独的、悲凉的、难懂的歌一遍又一遍的在暗夜里响起。
萧十一郎是被清晨叽叽喳喳的鸟叫吵醒的,他一动,身上盖着的衣服像一只蝴蝶般滑了下来。他伸手一捞,抓着了那件就要掉落的蓝色锦衣。
萧十一郎站在树上伸了个懒腰,轻轻一跃,跳回了地面。他把那件明显不便宜的衣服举到眼前,眯了眯眼,然后把衣服丢到地上,泄气般的蹂躏起来。
一阵好闻的香气扑鼻而来,提醒着他昨天并没有做梦。他脑中闪过月光下男人俊美无双的脸和低沉好听的声音,放弃般的又把衣服捡了下来。
他看着被他弄得皱皱巴巴、脏脏兮兮的衣服,终于放声大笑起来。
楚留香推开了客栈的窗户,然后本来微笑的脸一下子垮了下来。
“四娘,这里好像是我的房间。”楚留香无奈道。
风四娘风情无限的斜了他一眼,笑道:“我知道。”
“现在是深夜。”楚留香更加无奈道。
风四娘点了点头,笑道:“这我也知道。”
楚留香摊开手,认输道:“好吧!”他从怀里取出一个三寸大小的锦盒,递给风四娘。
风四娘打开锦盒,立即就被锦盒里的东西吸引了。
这是一块通体透亮的和田美玉,呈青色,椭圆型,并没有被雕琢的痕迹。
风四娘小心翼翼的把玉拿了起来,对准灯光,细细看了起来。橘黄的灯光很暖,但玉却没有被灯光变得柔和起来,仍旧清清冷冷的,像是一汪清泉。它纹脉清晰,无杂色,从色泽到形状,皆是完美无缺。
风四娘叹息道:“真是一件宝贝。”
楚留香摸摸鼻子道:“四娘若是喜欢,就当做礼物拿去吧!”
风四娘呸了一声,道:“老娘才不稀罕。”她话虽是如此,放玉石的动作却带着几分恋恋不舍。
楚留香瞧在眼里,也不点破,所谓来日方长嘛,他要送的东西,总会送出去的。
风四娘把玉石放回锦盒后,突然定定的看着楚留香。
楚留香疑惑道:“怎么?”
风四娘痴痴的笑起来,她一边笑一边指着楚留香道:“原来,你这是做了一会儿偷香窃玉的贼。”
楚留香看着身上白色的中衣,这才想起刚才把衣服给了唱歌的男人。他想起男人睡着时猫一样的样子,勾起了嘴角。
风四娘这下笑的更大声了,她简直笑得直不起腰了。
楚留香也不解释,只想着下次再见时,一定要问一问男人的名字。这样有趣的朋友,他怎么会放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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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萧十一郎
飞大夫名公孙玲,江湖人称公孙三绝。
他可以用一只手挽奔马;他那一手“燕子三抄水”更是冠绝天下;同时,他还是个妙手回春的医道高手。
这样的人一定是个不平凡的人,不平凡的人住的地方往往也不平凡。而飞大夫住的地方岂止是不平凡,简直就是个活人都不会住的地方。
他住的屋子用石块砌成的坟墓,睡的床就是口棺材。他觉得这样子最方便,死活都不必再换地方。
这样的一个人简直就绝到家了。
至少楚留香听完风四娘的介绍后,就恨不得马上见到飞大夫。
但他却注定得失望了,因为飞大夫没有在家,只有他那个长相奇特的童子在。
风四娘连问了三个问题,她问:“公孙先生在不在?”又问他:“公孙先生哪里去了”再问他:“公孙先生今天回不回来什么时候回来”
那童子目不斜视,简直看也不看风四娘一眼,他只回了两个字“不在。”
风四娘简直要气个仰倒,恨不得给他两巴掌。
但她没有那样做,因为飞大夫是她的朋友。她知道飞大夫出门只有一件事:替人看病。
飞大夫的脾气虽然怪,但心肠却不坏。
楚留香问道:“咱们在这里等?”
风四娘道:“这是当然了。”
她知道飞大夫晚上也绝不会睡在别的地方,一定要睡在棺材里,那么就算这一觉睡着不再醒,也不必费事再搬别的地方了。
楚留香对这个决定并无异议。因为他突然发现这里的风景很美。他一向喜欢美丽的东西,无论是人还是物。他看着这些美丽的东西时,总会心情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