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给你,他吊儿郎当地说,刚刚晃到旁边的寺院求来的,能实现三个愿望的护身符。
白痴小孩相信了大灰狼的扯淡,当着那家伙的面许下了愿望。
第一个愿望是,希望头上被马蜂蛰的包不要再疼。
第二个愿望是,希望再也不要弹钢琴,而是玩最喜欢的篮球。
第三个愿望,嗯,暂时还没想到,留着以后用。
十五岁的大灰狼嘲笑他的幼稚,并耐心解释说,其实钢琴没那么讨厌,不信去弹给你听。
于是我跟着他们穿街拐巷,走进了老远的一家琴行。
琴房在琴行的地下,曲曲折折得往下走很多,白痴小孩有点怕黑,走楼梯时喜欢拽着大灰狼的手。
我看到十五岁的大灰狼在黑暗里,笑得一脸奸邪。
我心里不爽,死混蛋,居然那个时候就没安什么好心,莫非是恋童癖么?
不安好心的大灰狼和白痴小孩两人走进一间琴房,小小的玻璃门,里面窄得只安得下一台钢琴,他们两个挤在一张钢琴凳上,小孩的小手,和大灰狼的大手,一起覆上琴键。
来双人合奏好不好,混蛋大灰狼勾搭白痴小孩。
白痴小孩摇摇头,天真地承认,其实自己从来没有好好练过琴,练琴期间,都在和父亲反抗反抗反抗。
混蛋大灰狼也没强求,自顾自地演奏起来。
他弹奏的音乐连旁边的我也能听到,直到现在,我仍然惊异于,为什么有人能把钢琴弹成这样。
父亲以前弹的钢琴音,都是平静的、优雅的、欢悦的、悲伤的,如流水一样汩汩流过。
可那家伙的钢琴,快速、激荡,充满了奋勇向前的激情和魄力。
白痴小孩好像听呆了,看着混蛋大灰狼的眼神里充满了崇拜。
弹钢琴的混蛋大灰狼,像陷入了一个他自己的世界,皱着眉头,满脸严肃,又像充满了无处发泄的愤恨,气势逼人,令人震撼不已。
一曲终了,不管是眼前的白痴小孩,还是旁边的我,都还未从震惊中缓过神来。
“克罗地亚狂想曲。”
混蛋大灰狼说。
“这是我弹得曲子的名字。”
他的表情已经恢复成我认识的样子,玩世不恭,又痞又坏。
白痴小孩问他,这个曲子讲的是什么样的故事,为什么和别的钢琴曲不一样。
混蛋大灰狼说,这是一首描述战争的曲。
战争,有流血,有毁灭,可也有揭竿再起,和生生不息,十分震撼心灵。
白痴小孩傻傻的问,那你呢,是冲锋陷阵的士兵么。
混蛋大灰狼说,不是,我是保护王子的骑士。
从此以后,白痴小孩的心里,就有一个骑士,他勇敢地冲在军队前列,脸上有视死如归的表情——与他弹琴时的如出一辙。
白痴小孩当然不懂,可现在我好像懂了一点。
懂了,那个家伙的王子,会和他一起历经沙场,并肩作战,而从来不是只会傻兮兮地等着他归来的白痴小孩。
只是白痴小孩送走了大灰狼骑士后,还是偷偷摸摸朝红色的护身符,许了最后一个愿望。
希望保护王子的骑士,能有一天回到自己身边。
后来呢?
后来,混蛋大灰狼果然没骗小笨蛋,三个愿望全都实现了。
马蜂包在发了两天烧以后终于不疼了。
白痴小孩的爸爸在两年后病逝,再也没人逼着他弹钢琴,他终于如愿以偿玩起了篮球。
然后,大灰狼骑士回到了白痴小孩的身边。
靠,这是什么狗血的破烂故事?老掉牙到不行,给三岁小孩听,都会被笑话。
可是,哪里不对,就是觉得哪里不对。
为什么呢,听故事的我觉得很冷,蹲下来,双手抱住自己。
画面定格在白痴小孩和混蛋大灰狼,肩并肩挤在小小琴行的钢琴凳上的样子。
一个很烂的故事,却听到想哭。
然后,耳边传来了嘈杂的广播声。
“下午好,这里是汽车之声,欢迎收听下午的音乐时分。”
我的思绪被逐渐拉回现实,耳边是软软的萨克斯女声。
缓缓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汽车的后座上,身上盖着件大衣,耳边只有汽车广播轻柔的声音。
我这才知道,这,原来是我自己的故事。
===亲妈舞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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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票求收】第四十三章 动物本能,这首歌很适合你 (2833字)
我揉揉眼睛,挣扎着爬起来,看看窗外,居然已经天黑了。
大灰狼坐在驾驶座上看书,听见我的动静,就回头说:
“终于醒了?小懒虫,到底有多久没睡了?”
也就两天四十八个小时,我嘟着嘴没吭声。
“你睡了十四个小时零十二分钟。”他看看手表,“现在是晚上十点二十分。”
听到这个消息我还是小小震惊了一下,卧槽,我就闭上眼做了一个梦而已,怎么这时间久莫名其妙地没了?
大灰狼不再说话,转头看窗外,他把车停在我家小区的花园旁边,天色幽暗,路灯无力地亮着,小路上空无一人,显得空旷而冷清,车窗上结了一层薄薄的水气,偶尔走过的人也无不把头埋在围巾里,才十一月下旬,看起来就那么冷了。
不过车里不一样,他熄了火,开了暖气,和车顶暗黄的灯光,显得非常温暖。
我们两个人都不说话,车厢里一时只有汽车广播里,主播柔柔的声调。
“下一首歌,是一位叫Addison的听众点给小花猫的,The…Cranberries的Animal…Instinct,祝小花猫天天纯真快乐。小红莓乐队实属风靡,就算已有十多年没有发表新专辑,还是有许多忠实而热诚的粉丝,把他们追捧成一个时代,那还在等待什么呢,快来欣赏这首The…Cranberries,小红莓乐队带来的,Animal…Instinct,动物本能。”
吉他声响起来,里面的女声慵懒又狂放,可惜我英语实在不行,全英文的歌,歌词真是一知半解,只是一度觉得,这歌名很好笑。
歌里的女声不倦地唱着差不多的词,我挑出最容易懂的记。
Do…you…know…you…made…me…cry
Do…you…know…you…made…me…die
你知道你把我弄哭了么,你知道你要把我弄死了么?……差不多是这意思吧
就两句听懂了,懂得我心情不佳,盯着前面人的后脑勺,忍不住脱口而出:
“秦贞,这歌真适合你。”
“哦?”他略微偏过头,脸上带笑。
“动物本能,你是大灰狼,比较了解。”我撇撇嘴。
“那也适合你,你是小猴子。”他口不饶人。
我懒得反驳,唯一听懂的两句话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地响,我怀疑这个人真的忘记了把我弄哭的事,嬉皮笑脸没轻没重。
估计也不知道我快被那两件破事弄死了。
“小猴子,听懂这首歌的意思了么。”他突然说。
“懂了。”我嘴硬。
“你没懂。”他自顾自地说,“这首歌唱得是一个母亲,在发现怀孕以后,又惊喜又恐慌的心情,动物本能,就是母亲保护孩子的本能,是首惊喜又欢快的歌,你听见她在唱么,It…is…a…lovely…thing…that…we…have,这是我们拥有的最美好的事。”
我努努嘴,怎么这样?和我理解的完全不一样,卧槽,我英语已经差到这种水平了?
“而你却是一副要哭出来的表情。”他一针见血。
诶这奇怪了,他明明没回头啊,难不成他背后长眼睛了??
女声继续唱着淡淡的歌,他突然起身,从前排两个座位之间挤到后座这里,我吓得缩到汽车角落,心里一阵抗拒——他要干什么。干那种事情,那我和那条街上奇奇怪怪的人有什么区别?
“小猴子,”他在我旁边坐下,笑笑说,“今天早上太强硬了,抱歉。”
“谁让你道歉啦?”我说,“你对不起我的事多了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