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究竟是什么感觉?难道真的就是古娜所说的那样?
他开始慢慢回忆着,与云夭开始的一切。
最初见到云夭时,他并没注意到她的美色,不过是一个心机深沉又狡猾的女奴。勾引了太子,又勾引了唐武,还试图勾引自己。
后来她一个劲儿在自己面前作死,偷走了他的玉佩以此威胁牟利。
他真正发现她的美,似乎是在她为他舔舐手心的伤口之时。
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舔舐他伤口的人。
他受过无数的伤,从小到大,疼痛成了生活中的日常,无人在意他的疼痛,也无人认为他会疼痛。
也只有她,认真地将他破烂不堪的伤口舔舐干净,认真地清包扎。
他在她的面前,似乎有了生机,能够愈合内外伤口,有了多种不一的情绪,她总是能把他气得跳脚,也总能几句话让他心花怒放。
他对她有着男人对女人的占有欲与征服欲,更何况他身为帝王。女人对于像他这样拥有权利的男人来说,不过是一种满足自身需求的附属品。
可他身为帝王,即便渴望,如今他却不敢在她不允的情况下,像最初那样轻薄于她。
他尊重她的选择。
对她不再仅仅是占有与征服,更多的是自控。
所以,这便是喜欢吗?
因为喜欢她,而选择自控吗?
“五郎?”
萧临沉浸在自己的思绪当中,回过神时,云夭已经站在他的眼前。
他收回心绪,立刻抬头看向她,见她拿过小凳,同样坐了下来。他平视着她,仔细看着她脸上细嫩的毛孔,若不凑近了细观,根本看不到。
她的眼尾在任何时候都微微上挑,有着小猫的柔软,也有着妩媚,她的朱唇饱满而剔透,舌尖轻轻扫出,太过柔软。
她耳垂上还戴着他送她的桃花玉耳铛,小巧精致,与她白皙的耳垂融为一体。
难怪,那么多男人都在觊觎她。
这张漂亮的脸,为何他第一次见到时,没有发觉其中奥秘?
云夭被他盯得心里发毛,躲开视线,而后看看不远处的巫医与古娜,道:“如今你的毒已经解了,只是在解毒过程中还是损了身体,巫医将治疗药方给了我,之后便按照那方子细细养护便是。”
“嗯。”萧临点头,也不说话,还在继续盯着她。
云夭咽了一口口水,道:“这古娜一家照顾我们许久,今日我便帮着他们一起放羊,顺便为你摘草药,你好好在帐中休息,听到否?”
萧临看着她起身,忽然有些舍不得她离开,可这样丢面子求她留下的事儿实在做不出,便只能硬着头皮道:“好,我在帐中等你回来。”
云夭拢了拢自己身上的狼毛衣裳,有些不自在走开,不知为何,今日萧临给她的感觉有些怪怪的。
云夭和古娜三人带着羊群离去后,萧临无所事事,便在部落中随意逛了起来。
这个部落不大,以牧羊为主,只有几头牛,没见到什么马匹。这样的部落比起其他部落,确实算得上是较为贫穷。
挨家挨户都离得极近,民风淳朴,萧临拄着拐一瘸一拐路过时,不少壮丁都直起身子与他打招呼。
有几人他听云夭提过,当初他晕倒在祁连山脚,是这些个壮丁将他抬了回来。
虽然性子孤傲,他还是朝着他们点头致意,尽可能收起身上的冷意。
逛了一圈,他也没看出这草原平淡生活有何好,男儿当为国建功立业,战场挥洒热血,哪儿能如这般只知安逸躲懒。
见一群男子聚集在一起研究着什么,萧临走上前,站在他们身后看着。
这是其中一名男子见到他,便喊住,“诶,五郎老弟,来得正好,快来看看!”
大胆!区区突厥小儿,竟直呼他乳名,还老弟!
萧临不悦,却还是走上前,低头一看,没想到竟是前些时日大邺才刚研发出的火药。
他脸一沉,问道:“你们何处得来此物?”
那男子并不在意萧临的神色,毕竟这人连昏厥时都散发着一股阴沉,他们抬他回来已然习惯,倒不觉得这人会狼心狗肺至恩将仇报。
“这是上头部落发放物资时发下来的,应是巴尔塔大可汗那边与大邺买卖所得,就是这东西是啥也不说,今日刚从仓库中翻出不少。”
萧临细思一番,这火药乃是大邺一方士在炼丹时所发现炼制,发觉其拥有爆炸之力后,从太上皇起便派人深入研究。
他多年征战,自然也跟着了解了军械研发,如今大邺常用其制成烟花,用于节日赏玩观用,而武器之上,其实还并不成熟,还未能投入战场。
“不过是些在中原用于赏玩之物。”
他并不愿透露更多,只让他们将其收好,莫要伤了自身。
几人一来一回聊天,倒是愈发和萧临熟捻起来,一同坐至干草堆上。
那男子开始朝着他吐苦水起来,“五郎老弟,你是不知,咱们这突厥向来崇敬勇士。所以每年大帐那边的奖赏分发,都是以搏击赛事排名来的。咱们部落各个打斗都不行,这物资年年发放下来,都是捡着人家不要的。”
萧临眉间不解,道:“既然按照武力来,对于这崇尚力量的部族来说,也算是公平。不如好好练练,强大自身再说。”
“话虽如此,可哪儿有那么容易。古娜他爹,曾经可是一等一搏击好手,可便是因着太强了,便被拉去打仗。如今他走了,咱们这部落便也没落下来。”
萧临捡了跟狗尾巴草咬着,“难怪你们对古娜一家算是恭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