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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2 / 2)

书中分为走江湖总篇、鬼神篇、妙术篇,其中开头的走江湖总篇又分为八小篇,分别是眼力篇,脸皮篇,顺杆往上爬篇,打机锋搞神秘篇,包装篇,颠倒黑白篇,勤学篇,逃命篇:

第一、 眼力,仔细观察你面前人的所有细节,脸色,神情,穿着佩戴,气质,等等等。

第二、 脸皮厚,脸皮要练到堪比城墙,才算是出师。

第三、 顺杆往上爬,明锐的扑捉忽悠对象的关键言语,以此作为突破点展开论述,这是一种高超的神棍艺术。

第四、 打机锋搞神秘,这是身为一个神棍所必须拥有的基本能力,任何事情可说的云里雾里,当被忽悠人从话语中琢磨出原本没有的意思,被忽悠人就会越觉得你高深莫测。

第五、 包装,神棍也是要讲包装的,包装作为神棍行走江湖的必备手段。

第六、 颠倒黑白是非能说会道,本来是状师律师才该拥有的计量,不过作为神棍也是不可缺少的专业技能之一。

第七、 勤学,当神棍做到一定的高度,以上四点已经不能够满足需要,所以要想神棍做的逍遥自在,还是得有真才实学。

第八、 最后一点对于神棍最重要,那就是逃命,当事不可为得有洞察先机的能力,决不让自己陷入险境,一旦觉察到,脚底抹油。

程云看完之后一拍大腿:“太他娘的经典了,这就是神棍秘籍啊!”

于是程云决定将走江湖总篇的前无小篇日夜攻读,程云敢断言,一旦活学活用,单凭这五篇也能让他们过上舒心的日子,其实这五篇以程云走南闯北坑蒙拐骗多年,自己还是琢磨了不少出来的,只是没有这上面列的有条理正规。

正当程云埋头深造时,一个女孩施施然走进了皂角巷,因为程云所在地紧挨着皂角巷出口,所以一有陌生人进来,程云立马就能够见到,此刻程云毫不掩饰的自己牲口本质,盯着那个女孩一眼不放。

女孩身高一米六几,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披在肩上,脸上不施半点脂粉,素面朝天,没有胭粉俗气,但凡女人敢不化妆出门的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就是丑到了一定的境界,二种则是这女人有不化妆的资本。

而这个女孩就是后者,程云犹如随时有可能扑上去祸害小羔羊的狼,那女孩感觉到了程云的目光,登时一脸通红脚步加快,对这个肆无忌惮看自己的男生映像差到了极点程云痴痴道:“黄金比例……”

程云的声音不大,听到这话的女孩立刻落荒而逃,快速的脚步立刻变成小跑,程云还厚着脸皮站来,走到路上继续“欣赏”。

后来看到一个彪悍的身影窜了出来,程云一看,登时这强悍的落差差点让他跌倒,原来是hi梅嫂那肥胖的身躯压了出来,赶忙喊着:“小谨,妈给你做了很多你喜欢吃的,看到你妈真的很高兴。”

隔得不是很远,程云还是仔细的扑捉到彪悍的梅嫂居然眼眶红红的,在掉眼泪。程云每次见到梅嫂的女儿都会感觉不可思议,应为落差是在是太大了,这就他娘的是两个极端的终极碰撞啊。

“草!”程云吞了口口水,感觉就想做梦一样,梅嫂那身板居然生出这么水灵的白菜,说不出是讽刺还是什么,反正程云每次见到都会被“雷倒!”

程云破天荒的觉得有点心惊胆战,想摸一根烟压压惊,可是一摸口袋,那包三块钱的黄果树早就阵亡了,于是不情不愿的摸出三张皱巴巴的一块钱大钞朝皂角巷唯一的杂货铺走去。

杂货铺是一个自从孙二娘的女人开的,皂角巷的人都喊她二娘,她也答应,曾经程云戏言过二娘,你这里不会是黑店吧,有没有人肉包子卖啊。孙二娘突然做出一个差点让程云眼睛瞪出来,孙二娘使劲挺了一下高耸的胸脯说小神棍,老娘这可比包子大多了。

虽然都喊二娘,可是她的年龄应该不大,顶多就二十六七的样子,也算是皂角巷的巷花了,不过几乎没有牲口敢打孙二娘的注意,因为这婆娘曾经将三个胆敢来皂角巷调戏她的痞子给打成了残废,事后怎么解决的程云不知道,但是已经将这个婆娘划为危险人物之列。

“二娘,拿包黄果树。”程云还没走进杂货铺就扯着嗓子喊,以前他都是这么干的,今天自然而然的喊了出来。

“程云你个混蛋总算回来了,在老娘这里赊欠的账给老娘结了!”杂货店里传出孙二娘的声音。

程云暗道糟糕,自己容貌变了,声音没变啊,如今还用以前的习惯这不是要提前暴露吗!

当孙二娘走了出来,看到一个陌生的小伙子站在杂货店门口,神色狐疑道:“刚才是你喊的?”

“呵呵,我听他们都这样称呼你,我叫刘云,不是什么程云。”程云堆起笑脸,眼睛不自主的眯了起来。

孙二娘真有点糊涂了,这声音和程云的确很像,而此刻这个叫刘云的小子脸上的表情压根就是程云那混蛋的招牌啊!可是这个人又的确不是程云,程云那混蛋的可恶嘴脸她还是记得清清楚楚的。

程云突然发现自己的表情不对,立刻收敛笑容,不苟言笑的道:“你好你好,我是新搬来的租户,我们也是邻居,请多多关照。”

孙二娘还是忍不住再看了这个小子几眼,实在有些糊涂了,当将烟给了程云,再收回三块钱之后,程云胆战心惊的离开,孙二娘却若有所思的盯着程云的背影。

程云直觉感觉到孙二娘还盯着自己看,暗道失算,看来以后声音一定要改变,得加倍小心才行。

回到家中两父子大眼瞪小眼,因为钱不多了,如果再没有进项,两父子就得去街头要饭了,程牛皮道:“臭小子,我们得重操旧业啊,那本秘籍看的怎么样,老子就等着你大放光彩啊。”

“你以为我是神童啊,才看几天能有个多大收获,再说这是个屁的秘籍,就是一本忽悠人的书!”程云不屑的说道,虽然表面上不屑,不过心中还很佩服书中的“走江湖总篇”的。

“不管了,我们现在就出去,看能不能宰一头肥羊,以我程牛皮的本事,单凭这三寸不烂之舌也能够忽悠两小钱,臭小子多学着点。”程牛皮颇为自豪的对程云“指点江山”。

程云翻了翻白眼,虽然心里还是对他老子的吹牛技术肯定,不过表面上还是打击道:“就知道吹牛!”

程牛皮虽然变了容貌,可是下颚的山羊胡子还是在的,只要程牛皮一正经起来,还是有一点高人风范的。

两人出了门,走出了皂角巷,他们不能够在皂角巷摆摊了,不然傻子都知道他们和肯定有问题。

程牛皮在屋里的角落里翻出一个烂罗盘,没办法,他们的装备还在那个差点丢了命的别墅里,如今两人真算得上是孑然一身了,端个烂罗盘也好过两手空空,将就着用了。

第十四章 招术

两父子都是在社会底层摸爬打滚的人,程云也混迹多年,所以两人决定各走各的,两父子约定,看谁挣得钱多。

程云选择去滨江路段,那里的人多,程牛皮选择去体育广场,那里是同道中人的一个集市,城管也不会来干扰。

滨江路虽然人多,不过也是在晚上,或者夏天的时候,现在正值冬季,江风寒冷,所以比起往时,此时的滨江路人气就差了一大截,不过也只是相对滨江路段而言,其它街道也是不可以比拟的。

程云找到了一张白纸,凭借着记忆力将许多姓氏按照奇怪的排列方式写了出来,然后放在滨江路绿化带的一张石桌子上,然后扯起嗓子大喊一声:“算命了啊,来人不开口,便知你姓氏!”

好家伙,这一吆喝,果然吸引了很多人前来,有男有女,几乎都是年轻人,别以为年轻人不信,很多年轻就还信这一口,不管哪里的算命师傅每天接待的多都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特别女人最多,程云当然了解其中的缘由,因为年轻人都来看什么姻缘或者事业的,而大体上这类人都是遇到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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