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右护法。”
“你先下去,看来他不是来找麻烦的。本座会亲自去迎接。”
百鬼花谷东门,就是东山的一块巨石,从外面看来就是一块普通的岩石而已,外人只会将它认作东山的一部分。巨石有数千斤重,凡人不可能搬得动,开门的技巧不在门上,而在于离东门约百米处的一块草地,此地布有百鬼阵法,破阵方可入门。自古传下来,至今无一外人能解。
怪不得连云城的人找了半月都无果,这般隐秘的住处,只有谷内人知道。晴儿走后,洛风并未更改阵法,为的就是今日她能带秦云飞进谷。
每进一次谷,阵法就会有微妙的变化,即使是谷内人也只会知道最近一次的破解之法,等这次出谷,晴儿也不知道怎么入谷了。
“云飞,你是要把洛怜带回去吗?”
“不,姐姐,我想看看他,就只是想看看他,他若真的嫁给洛风,此生可能都无缘相见了,以洛风的性子,只想永远把他锁在身边吧,可是怜儿喜欢的话,我就祝福他。”说这话的时候,秦云飞的眼底尽是悲伤。
☆、第四十章 唯恐相逢在梦中
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洛怜的呢?秦云飞问自己。
最开始只是好奇,然后是惊艳,再后来追着他跑,随着时间推移,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很喜欢很喜欢了。
百鬼花谷大堂。满堂都是喜色,白色的帘子都翻了红。屋檐下吊着红灯笼,湘妃竹帘垂一半。
今天的洛风终于没穿紫衣。和洛怜一样款式的喜服,与他本人不相称的暖色调,却还是英气逼人,今天的洛风,更容易亲近。
洛风坐在主位,秦云飞在客位,小石头在他身后站着,晴儿坐在旁边。
“城主好器量,只带两名亲信就来我百鬼花谷。”洛风语气里没有平日的凌厉。
秦云飞也是淡淡地回礼:“谷主过奖。连云城在花都的二十家商铺和五家歌舞轩都被取缔,这件事想必谷主也听说了。”
只是花都就已经遭此重创,剩下三十一座城的损失还不计算在内。
在秦云飞代管风雨楼的时候,洛风就已经在筹备一切。
一暗影为端来一叠案文,呈到秦云飞面前。
“城主,洛某这样做只是想请城主来参加我和怜儿的婚礼,所有商铺和歌舞轩的所有权定会悉数归还,请原谅洛某的冒犯。”
座下三人都是惊诧,洛风居然也有这样低声下气的时候。
“洛风,我就明说了吧,我知道你想要什么,这武林盟主的位置本不是我所想要的,我只希望怜儿幸福,当初他一再勉强自己去杀人,去为你争夺天下,只是为了有天能把这一切给你。我跟他约定好,只要你找我,这武林盟主的位置自然是你的。”
“既然城主这么说,那我便感激不尽。其实今天把城主请来还有一件事。”客套话没必要多说,洛风直接进入正题。
“何事?”秦云飞顺口一问,心里却隐约能猜到些许,可是终究不愿意承认。
洛风深吸一口气,若有所思一阵,正眼看着三人,态度无比恭敬谦卑。
“你们知道,我与怜儿都没有父母,这婚礼一切也只能从简。当年百鬼花谷的祖师与连云城城主秦慕寒交好,洛璃妃与洛鸢的婚礼也只请了他一人。城主是怜儿最信任的人之一,如今简言和婴莲也不在。我想,你能不能为我和怜儿做证婚人?”
说完洛风尴尬地笑笑,从来没有这样求过一个人,有些不习惯。
晴儿才是最不习惯的人,她侍奉洛风十几年,也没见过他这样的表情。
秦云飞的语气也不由得软下来,其实他心里早有些打算,只是洛风的态度着实让他吃惊。
“洛风,既然你这么看得起我,就叫我云飞吧。虽与你并无深交,但怜儿爱你,我也没道理一味排斥。”
洛风神色缓和一些:“城主,那我替怜儿先谢过你了。”
他仍然叫他“城主”而非“云飞”,这是表达立场的方式。连云城和百鬼花谷终归是对手,一旦连云城违背约定,要干涉花都之事,那么百鬼花谷仍然要对其刀剑相向。
秦云飞轻叹一声,这也是他早就想到的结局。“洛风,我能不能先见见他?一面就好。”
“这……倒不是不行,只是怜儿他现在,可能不记得你。”不太想让别人看到洛怜,而且他现在的状况也许……也不能见秦云飞。
“洛风,你……”秦云飞差点激动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想到洛风对洛怜做的一切,秦云飞又是怒上心头。百鬼花谷的所有动作都在连云城的监视下,洛风在风雨楼做的事,秦云飞自然是第一个知道。
可是现在是在百鬼花谷,他没有任何胜算,就算能与洛风勉强打个平手,他也出不了百鬼花谷,更别说带走洛怜,而且,他本来就没打算要起争执。
按照洛风的脾气,若有人质疑他,他必然要武力相向。可是这件事,他比任何人都后悔。
本以为可以彻彻底底地做一个无情人,却发现自己没那个能耐。
洛风无比自责地说道:“是我的错,一直以来都是我的错。我想怜儿一定是恨我的,所以我宁愿他永远不要醒过来,他现在眼里只看得到我,这样就好。只要他在身边就好。”
继而沉默了很久,在场的气氛既尴尬而又凝滞。
洛风终于缓过神来,对着身后的空气下令:“让嫣歌把怜儿带上来。”
“是!”只听到一阵很轻细的风声,白影消失不见。秦云飞和晴儿都知道这是最得力的暗影了。
“哥哥!”银铃般的笑声远远地传来。
“夫人,你怎么把盖头扔了?……哎呀,琵琶也不用拿。”洛怜飞快地在前面跑着,嫣歌紧追,一路发饰和盖头都被扔在地上,嫣歌边捡边喊:“夫人啊,鞋子还没穿呢!”
说着话,洛怜已经到了大堂。
堂内的四人同时向门外看去,秦云飞差点就要冲过去了。
面如冠玉,唇红齿白,眉如春山。精致的头饰被洛怜扔在地上,头上只剩一根紫蓝色玉簪束着一簇银发,其余的头发凌乱的垂在胸前、肩上。光着脚的洛怜提着裙摆走进屋,铜铃又欢快地响起来。这样的洛怜净是孩子气,有些可爱。
“怜儿,过来!”
洛怜看到堂内有陌生人,眼睛里多了几分恐惧,听到洛风唤自己,急忙扑进他怀里。
“哥哥!”见到洛风,洛怜又笑起来,眼睛一刻也没从他身上离开,好像怎么都看不够。
“怜儿,不要怕,他是连云城城主,晚上会为我们主持婚礼。”
洛怜转头看过去,看着秦云飞,深思了很久般,突然欣喜起来,飞跑过去。
秦云飞以为他认出自己,心里也一阵惊喜,正准备迎上他。
谁知洛怜直接冲到小石头身边,对着他怀里的白猫傻笑。根本无视秦云飞的热情。
那只肥猫一直在睡觉,脖子上挂了个小铃铛,看起来很憨厚。
这小东西在连云城住了那么久,竟然没跟洛怜生疏,反而懒洋洋地喵一声,像是在打招呼。秦云飞是想把它送还给他的。
“怜儿?”看着这样的洛怜,秦云飞有些鼻酸,忍不住想落泪,终究还是咽了回去。
洛风有些吃味,可是又不好发作,毕竟洛怜没有认出秦云飞。
他之前也害怕,如果洛怜只是忘记他洛风,却还记得秦云飞的话,他一定会嫉妒发狂的。
人不见,碧云暮合空相对。
春去也,飞红万点愁如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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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儿,可还认得我?”秦云飞还抱着一丝的侥幸。
洛怜转过身去,看了他许久,好像在脑海中努力搜索这个似曾相识的身影。突然露出豁然开朗的表情。“哈,卷卷的头发。”
秦云飞的头发很长,只是微卷,大大的波浪倾泻下来,额前有几根碎发微卷地垂着。
洛怜很好奇地抓起一把海藻似的头发,仔细端详。
秦云飞眼里尽是悲伤,他当真是不记得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