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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2 / 2)

“那天为什么会下雨呢?”

“是上帝爷爷在换鱼缸里的水!

“那……鱼是什么呢?”

“鱼就是天上飘的云呀!”

……

两个孩子一问一答,相当童趣。见有些自闭的儿子会主动跟对方的女儿交谈。司徒义看着看着,一阵欣喜。令人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

“你女儿真可爱”

“你儿子也不错啊!”

“我儿子从来不主动开口说话!”

“我女儿也不是没话找话啊!”

他们两个一问一答,怔了片刻,便双双笑了起来。笑过之后,林小溪一脸感激:“不好意思,麻烦你安置我们!”

司徒义呵呵的笑:“只是举手之劳,房子有的是,谁让我是干房地产的奸商!”

“哪有人自己说自己是奸商的?”

“如果我说我是慈善家,没从人民身上压榨过一分一毫,你会信吗?!!”

林小溪一时间觉得滑稽。

“你倒挺诚实的!不过我可没有房租付给你,奸商大人!”

“哦,我的外号又变成奸商大人了?”

“因为你说你不是慈善家!”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给我起外号!”

林小溪沉默。司徒义突然意识到自己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

为什么会提到“以前”?

对于一个有妇之夫来说,“以前”除了一些甜蜜又遗憾的回忆之外,又能代表什么?

“对不起,我一直以为你过得很好!”他讪讪的转移了话题。

“事情来的时候,总是让人措手不及,但还好,我有一个乖巧的儿子和女儿!”

林小溪说着,便转头看着晒台上坐着的那对孩子。

司徒明辉正好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一块巧克力。

“给你!”他将拿着巧克力的手悬在半空中。

司徒义又是一阵惊喜。儿子司徒明辉是不会跟别人分享任何东西。

即使是亲生父母,或者幼稚园的小朋友,他都喜欢独自一人。而这个时候,他居然主动从包里掏出一巧克力,要把它送给和自己面对面坐着的秦瑶。这表示,他想跟人接触,想跟人交流。这不能不让人惊讶。

但秦瑶吸着手指,扑闪着眼睛直摇脑袋。

都说小孩子不懂,所以不知道什么叫伤害,但秦瑶对着巧克力摇脑袋的样子,让司徒明辉小小的脸上,有一种被人拒绝的挫败感。

林小溪注意到了,于是她向前迈了几步,来到秦瑶的面前。

“瑶瑶,哥哥给你的,你就收下说谢谢呀!”

秦瑶还是摇摇脑袋。

“为什么?”林小溪不明白。

“因为,巧克力好吃!”

“那就更应该接过谢谢哥哥啊!”

“可是,吃过后,还想要啊!”

“……”

“我想要,妈妈就会去买,可是家里现在没有钱,所以……我不要,我怕接了,以后会更想!”

她把可爱的脑袋埋于两手之间,奶声奶气的声音越说越小,甚至嘟囔。

只要我乖,妈妈就不会不要我!

林小溪眼泪快要掉出来,在遭遇困难时,在讨债的人将家里可以变卖的东西拖走时,她曾对自己的女儿说,“瑶瑶,以后,家里就没有钱了,所以,很多东西都不能买了,你要乖,不能乱要东西,明白吗?”

还记得秦瑶当时拼命点头的样子。还记得她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开口要过任何东西。有好吃的,也会留给林小溪,一定要林小溪吃过,她才肯吃,比如苹果,一定是一人一半!还记得她把自己的娃娃还有玩具拿出来,那么可爱那么懂事的说,把我的宝贝东西都卖了吧。

虽然那些东西根本不值什么钱,但一个小孩子肯把自己最宝贝的东西拿出来,即使是一张漂亮的玻璃纸和一只可爱的毛毛熊,也会令处于水深火热的家人为之伤感和心痛。

本想把她送出去,送给一对家境很好,却久婚不育的夫妇,儿子秦潇呆在外婆家,就是想把他们两个分开,等那对夫妇过来,把她接走!

她突然拉住了林小溪的手。

“妈妈,不要把瑶瑶送走,瑶瑶不乱要东西,瑶瑶会很乖的!”

她睁着亮又大的眼睛看着林小溪。

时下一语,令林小溪心涩难安!

“谁告诉瑶瑶,妈妈要把瑶瑶送走?”

“是王阿姨说的,她说,我给瑶瑶做妈妈好不好?还说要给我买好多玩具和娃娃,可是,我不要!”

秦瑶拉着林小溪的手说:“我只要妈妈,我真的很乖,我吃饭只吃一小碗,我不乱要东西,别把我送走!”

林小溪的眼泪无法抑制的流淌下来。

不知所以的司徒义鼻子跟着一起酸楚,不知道为什么酸楚,只是觉得,这个小女孩过于懂事,懂事得令人心痛。

刚想说些什么……

“以后我有好东西,都会分一半给你!”

小小司徒明辉,给了小小的秦瑶第一个承诺。

太阳有光,映照在巧克力那华丽的包装袋上。

手心里有亮,映亮了秦瑶乌黑油亮的眼睛。

秦瑶一个劲的看着司徒明辉的眼,那双像玻璃球一样的眼睛,漂亮却隐隐约约有些孤独的痕迹。

她再看了看司徒明辉手上的巧克力。扑闪扑闪着大眼睛,小心翼翼地伸过手,手与手的第一次亲密轻触,在这个阳光灿烂的夏天里没有悬念的完成了。

她笑着说“谢谢辉辉”,一屋子的人跟着开心的笑了起来。

感觉很好。阳光也很灿烂,屋顶转悠的吸顶扇,令窗外的蕾丝窗帘徐徐起伏。

知了忘记了叫嚷,繁茂的树叶左右摇摆。

司徒明辉拿出自己的故事书,摊在腿上给秦瑶念“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秦瑶吃着拨开一半包装纸的巧克力,心想,真好,有人愿意念故事给自己听,更愿意把好东西分一半给自己!

很多年很多年后……

刚念初一的秦瑶,从新学校回来,她摊开自己的日记本。

怀着少女青涩的心情写道:“*年9月1日,晴,心情,优。内容:我看到司徒伯伯了,看到司徒明辉了,如果不是看到司徒伯伯,我真的不敢相信,那个冷漠的可怕的男生就是辉辉。他比以前……更冷漠了!

不晓得他们还记不记得,他们帮我们家开的秦记馆。不晓得辉辉记不记得,有一个傻傻的女生,一直记得有一个小小的男生对她说,我有好东西都会分一半给你!不晓得他有没有保存我们当年分别时留下的合影,有没有将它压在玻璃板下,像我这样,天天看着,天天想着某一种的重逢和相见!有没有……一点点想起我?”

END

《蝎子的猎物》后记——

写给我亲爱的妹妹们:

当我终于写完了——第一部!!!

我敲下“END”时,键盘上的保护膜已沾满了我的泪水!

从来没有边写边哭过!!!秦潇的死去,我哭得几乎喘不过气。

我喜欢秦瑶!

很喜欢她那句:“世上没有绝对”。

很喜欢大家说,喜欢秦瑶的开朗和善良。喜欢她,就好像她真实的在你身边呼吸。

喜欢大家说,我应该像秦瑶那样,什么都看开。也应该像秦瑶那样,大家也不猜疑妒忌和相互攻击!

大家最喜欢看我拆出来的字。

说,这是别的小说都看不到的。

这让人感到别出心裁和新奇。更让人感到中国字的神奇。

我很笨的说,我没想太多,只是喜欢拆,就这么拆了!

就像“爱”字,我怎么看,都像是一个缩拢的爪子,企图去掀开“友”谊的“盖”子。所以,上面才是一个变了形的“爪”字,中间一个宝盖头,下面是一个友的友!(当心啊,爱情的本质就是阴谋啊,呵呵!)

谢谢你们对秦瑶的喜欢!

双鱼没有结束。结束的只是秦潇和秦瑶的故事。

关于司徒明辉,关于秦瑶的身世,关于张锦后来的爱情……

关于司徒义和林小溪的事情……

还有当初在QQ上连载出现的“戚夜”(一大票人喜欢他,比司徒明辉还要喜欢)

这一切的一切,将又是另一轮故事的开始。并是你想像不到的剧情和精彩。

每一本的风格也绝对不一样!

这一本的秦瑶是可爱的,隐忍的,令人心疼的!

下一本的秦瑶将以绝然不同的姿态出现在你们面前!

呃——!

真是对不起!!

我的文笔真的不好!

所以……

写第一本书的时候,我修改了七遍。那是怎样的辛苦和艰难,我已经不记得了。

谢谢你们一直陪着我一稿一稿的修改。谢谢你们保留着我以前的版本,并打印出来,在班上传阅,再告诉我你们期待的心情。

真是不好意思,除了小说,我平时说话,就像一个小白,不懂得修饰。直来直去的,让人笑了恼了,或者哭笑不得都不自知。所以,如果我说了很白痴话,也请你们见谅一下。必竟,生活不是小说,没有那么多的酌词酌句。

精彩不需过多等待。

过程一样精彩——!

朱洙(JUJOU)于06年11月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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