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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2 / 2)

干妈问:“谁呀?是不是小朱朱找来了?”

我也存着这样的疑问,便道:“我去看看。”

干妈在后面拉着道:“我也去,我们一起去。”

我知道拗不过了,只好由她:“嗯,我扶你下去。”

我们两个将刚试完的衣服胡乱收拾了一下,就找了个服务生带路,往楼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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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医院的疯子 第十二回 相片

(更新时间:2007…8…5 11:13:00  本章字数:2502)

我见到了刚才在天桥上看见的那个朋克小子,女的不在,就他一个人坐在饭店的客厅里等我。我一看他那架势,心想:恐怕跟小朱朱没什么关系了。

朱夫人却寻女心切,等到服务生说完:“就那边那位先生。”就忙不迭拉着我的手过去了。那小伙子见我干妈恶狼一样扑过去,脚上还颤巍巍的,不禁大吃一惊,方才那玩世不恭的模样一下子荡然无存,倒是从眼睛里面透出几许恐惧来了。

我连忙拉住干妈说:“干妈,不要性急。”

干妈这才愣了一下,看看不像,就坐下来说:“不是小朱朱的家属么?”

那朋克青年居然听得懂中文,一脸迷惑地说:“夫人你弄错了,我不认识什么朱朱。”

我看了他一眼,还是那顶烫得很有型的狮子头,长刘海遮着半个脸,耳朵上亮晶晶的,扣着一枚不知道是真钻石还是人工钻的大耳钉,银光闪闪的十分耀眼。

那家伙用露在外面的半只眼睛望着我。干妈用急切的眼睛看着他。我看看干妈,再看看那朋克青年,决定还是将干妈支走比较何时,便上前扶着干妈肩膀说:“干妈,好像不是认识朱朱的,您先回去休息吧。”

干妈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又看了那朋克青年一眼,满脸狐疑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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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朋克青年的对面,问:“你是谁?我们……认识吗?”

那朋克青年伸出一只手,说:“叫我阿飞就行了,我们不认识,但是,我认识的一个人似乎认识你。”

我心里一怪:难道我在这里还有认识的人么?我这不是平生第一次来美国么?难道是我老爸的熟人?我也没听说他有什么亲戚在美国啊。如果是我以前的同学,这么出息混到美国来了,那我应该也有点印象吧。

我又瞟了一下这个朋克青年,小伙子皮肤不算白,鼻子不算高,这不是个中国人么?

我握住他的手说:“你是中国人吧,在这里见到中国同胞,真是太高兴了。”

朋克青年说:“我也很高兴见到你。”

他说的中文很流利,看来之前在中国呆过。

我问:“你是留学生吗?”

他说:“不是。”

我奇怪了:“你是来旅游的?”

他又摇头:“我住在这里。”

我愈发奇怪了:不是留学生,不是来旅游的,那我更不知道是那个了。我也没可能认识这样一个人!

“你说你认识的一个人认识我,那可否告诉我那个人是谁呢?”

左右猜不出,不如直接问。

那朋克青年也是想告诉我的,不然,他还不来找我呢。

“你看看这个。”

我从他手上接过一个小相片:“这,这不是我吗?”

朋克青年高兴起来:“那就是你不错了,我,我跟了你很长时间了。”

我一听这话,吓得差点没从沙发上跌下来:“你,你不会是什么私人侦探,接到任务要监视我吧!”

朋克青年知道我在说笑,自己先笑起来:“呵呵,朱小姐太会开玩笑了,你,认识他吗?”

我见他又从手里拿出一个小照片,心道:你还真奇了,难道你搜集我的相片不算,还将我爸爸妈妈的相片也一起盗来了不成?

那朋克青年将相片放在我手上,我一看:啊!

我实在很想大叫一声,又想哭了:

这不是王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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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克青年见我情绪大动,不禁笑道:“更加没错了,你认识我们彪哥。”

我想:真是废话,我不仅认识,还是他的女朋友呢,我……还曾是他的爱人呢。

朋克青年将手伸过来,我却还拿着彪哥的相片,忘了给他。见他伸手来取,也不好意思不还了,递给他道:“彪哥还好吗?他人在哪里?”

朋克青年说:“一直都在这里呢,这些天不见人影了。”

我才知道彪哥所谓的逃亡,原来是逃到美国洛杉矶了。他一直没有告诉我他在哪里,谁想我就这样误闯误撞撞过来了,还碰到他的兄弟。

朋克青年咧了一下嘴,露出牙齿上的一颗亮钻:“彪哥五年前来这里,我们就遇一起了,中间回去过一次,说是去见一个朋友,后来又急急赶回来了,心情好像不是很好。”

我想起彪哥去看我的那天晚上给我留的纸条:

——我很后悔我没有做一个正派人。如果哪样,我就可以永远和你在一起了。

——忘了我吧,徐松明才是你的依靠。

——狼大真的很爱你。

——对不起。

我想着这些过去的枝枝节节,心里真是百感交集。

我不会像从前一样,想起阿彪就哭了。徐松明是我的男朋友,他会一直陪在我身边。我也会一直陪在他身边。

朋克青年收回了阿标的相片,装到钱夹里,又对我说:“可以把你的那一张也还给我吗?”

我将自己的相片也一起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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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表示亲切,我们不妨叫他阿飞。

阿飞是一个侨民,十几岁的时候就跟着父母过来这边闯荡了,现在在迪厅里唱歌,阿彪曾是他们乐队的吉他手。我从来不知道阿彪这么有音乐天分,这么快就弹得这么好一手吉他了,我单知道他会打架,徐松明连同他师兄师弟三个跆拳道黑带高手都打不过他,寻常喽罗他只要一拳就可以打到休克。正是这般暴躁脾气和乖戾性格,才造成我和阿彪之后的悲剧。

听阿飞赞美他的歌声,我也感觉很陌生。我听过他唱歌,在上海的歌厅里,我们就是在那里碰到熊绍,从此与警察局纠缠不清。阿彪的歌唱得很好听,粗狂,带着一股子野味,很有侵略性。他绝对是一个有特色的歌手。

他现在还在阿飞的乐队里,不过已经几个星期没露面了,他经常这样,在歌厅里唱半个月歌,弄点小钱,就出去了,隔几个星期,没钱花了,再跑回来。我知道他父亲给他留了很多存款,但是,这些不够阿彪的花销,他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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