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不是我的家,只是一家店铺。门上有招牌,写着“楚楚睡衣”。“楚楚”是我的名字,“睡衣”是商品,跟我一样,待沽。
小妹迎出来,表示关心,我并没有瞒她,我需要她的照顾。
店铺被隔成两间,外面是人进人出的商店,里面是仓库皆睡觉的地方。
有成堆的纸箱和一张折叠床,床上是一张半旧的凉席,有一张开始脱毛的毛巾被。
我拨开床上的衣服,躺下来。这间屋子不通风,有股霉味,夹杂着最里面卫生间的臭气,像腐烂的味道。
“姐,你好点没有?”小妹跟进来,端着一杯牛奶。
“没有。”我如实回答。
“我不要喝牛奶。”我抬头遮住眼睛,只想睡觉:“给我叫一份炒饭,我饿了。”
饿得口水直流。
狼吞虎咽地吃完一大盘炒饭,还是饿。
能痛快地吃下食物才是最幸福的事。
吃完第二份炒饭,我满足地打嗝,然后睡觉。
风扇被小妹关了,她认为我在坐月子,于是按照农村的传统禁止我吹风扇。
坐月子?我笑了,这辈子恐怕没有机会真正坐月子,“这只是小月。”我说。
“小月也是月,你如果不听话,我就告诉表姨。”她威胁我。
她的表姨是我妈,于是我只好噤声。
“鹏哥来找过你。”小妹又说。
他当然会来找我,除了我他没有别的人可找。
“你没告诉他?”小妹喜欢多嘴。
“为什么要告诉他?”我问。
小妹回答不上,摇头,出去了。
“生意好吗?”这才是我比较关心的问题。
“卖了三件睡裙和两件纹胸。”
“哦。”不算好也不算坏。
“今天我住在店里,你回去住。”我说。
“这怎么行?这里……”
“这里没厨房,你要给我做饭。再说我不能爬楼梯。”这个理由最简单,小妹无法反驳。
瞌睡,闷热的环境里睡觉很容易梦魇。我梦见窗外有人,模糊的面孔,窥探的眼睛,我并不怕,只是动不了,如身处混沌,一切都虚妄而紧张。
“醒醒,懒猪!”有人推我,我还是动不了,隐约觉得自己已经坐起来,可是心里很明白,再过几分钟我也仍然是躺在床上。
“起来!”声音大起来,同时拍我一下。
我猛地睁开眼,手脚渐渐酸麻。平躺着睡觉也能睡到手脚麻痹。
“你跑哪里去了?一上午不回我电话?”床边的人瞪着眼睛,在笑。
我不理他,翻身又睡。
“问你话呢!”他佯装生气。
“我疲倦。”我嘀咕。
“起来,不起来我就上来啦!”他说,一边说一边把手伸进我衣服。
“别碰我!”我坐起来,认真生气。
“怎么了?”他吃惊。
“我浑身都是汗。”我心虚地解释,心虚?我凭什么心虚?
“有汗才有味道。”他挤眉弄眼地笑。
一瞬间,我有点同情他。
要取悦我这样的女人不是件轻松的事吧?我喜怒无常,说翻脸就翻脸,像刚才,让他摸不着头脑,他并没有做错事,也没有说错话,可我还是生气,为什么?总有人做错吧?
“你到底怎么了?生病?”他仔细打量我,眼睛里有点心疼的意思。
他不是不爱我,只是……
“我刚从医院回来。”我说,收起双腿,把脸埋在膝盖上。
“真生病了?昨天都还好好的。”他狐疑,伸手摸我的额头。
生病在他的概念里只有头痛脑热这两项。我苦笑,昨天都还好好的?难道你不知道我三天滴水不进,粒米不沾?很委屈,我闭上眼,眼泪直往肚子里流。
“到底怎么了?”他还在没心没肺地追问。
“我做了人流。”我疲倦地回答。
“人……?”他猛地站起来,张大嘴,满脸惊鄂,良久才支吾:“我的?”
我笑了,真的不后悔刮掉那组细胞。
他也并不是要否定,我知道,这只是男人本能的反应。
“你怎么可以不和我商量就自作决定?”他责问。
男人想的真的和女人不一样,他们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权利。
“和你商量什么?”我问。
他张口结舌。没结婚,还有什么好商量?
“可是……我还是觉得很受伤。”他也委屈。
好笑,痛的又不是你,你受什么伤?
我懒得理他,躺回去。
“楚楚,回家去睡,我好照顾你。”他软下来,挨着我低声说。
“谢谢。我在这里很好,有小妹照顾,还可以皆顾生意。”
“你可不可以不做这个生意?”他不耐烦。
“为什么不?”我反问。这是我的衣食父母,凭什么因为你不喜欢就放弃?
“唉!”他叹了口气,不再说话。
“去上班吧,要迟到了。”我说。
“楚楚。”他迟疑。
“有话就说。”我不耐烦,我不喜欢吞吞吐吐的男人,可是我为什么会喜欢他?
“我本来是想跟你说我要去出差。”他很内疚,我看得出来,他确实很内疚。
“去吧。我很好,你放心。”不是不感动,虽然只有很少的一点点。
“你答应我,要照顾好自己!”他握住我的手恳求。
“会的会的。”我心不在焉地说。男人,一句好听的话就可以让女人不再埋怨不再追究,心软一点,还会以为他很爱很爱你,可是,如果真的爱,有什么不可以放下?又有什么理由可以在你的女人需要你的时候离开?
他走了,走得恋恋不舍,也走得如释重负。
恋恋不舍是真的,如释重负也是真的。
我只觉疲倦,怎么会爱上他?
爱吗?我不知道,就目前的情况看,应该算是爱吧?
认识他有多久了?我努力去想,三年?是快三年了。
那时候我正失恋。真好笑,我也会失恋?但是没失恋过的人恐怕很少。
为谁失恋已经不重要了,左不过是我爱的人不爱我。于是买醉,失恋的人都买醉,不为发泄,更多的是要让别人知道自己失恋,用一种失态来吸引别人同情的目光和无用的安慰。
喝得差不多的时候有人过来,坐在我旁边,递给我一张热毛巾,轻声说:“不管你信不信,我一直很喜欢你。”
这个人就是陈鹏。
那时候我只知道他的名字,并不认识他这个人。
“我信。”我说,很肯定地点头。
“为什么?”他反倒吃惊。
“因为你说了。”
他还是不明白。我也不明白,很久以前我就知道,喜欢我的人的很多,但是说出来的没有。究其原因,不是因为我难以接近,也不是因为我太漂亮,而是因为我高高在上。我个子高,这不是我的错。
一米七四,放在舞台上是个值得骄傲的高度,但是放在人堆里,就是不合时宜。常常在想,如果我矮十公分,说不定我已经是一个平庸幸福的小女人。
太突出不是好事,尽管十公分的高度还没有突出到不堪入目。
比我高十公分的男人有很多,但他们身边也有很多比我矮十公分的女人。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没有人爱我。
喜欢是一回事,爱又是另一回事。
我做过模特,刚进大学就被所谓的星探发现,光影聚焦的地方有太多诱惑,鲜花和掌声还有贪婪的目光,我抵抗不了。
风光了三年,按母亲的话说叫走入歧途。勉强混到大专毕业,我开始到处表演,但是运气不好,我并没能成名。我的舞台绝大部分是在大街上,就像商场做秀,于街边临时搭个台子,十冬腊月,穿泳装在人面前走来走去,轻松吗?你以为?
钱来得容易,比坐写字楼的同学容易,可是这么折堕,难怪别人看不起。
我没有别的爱好,锦衣美食对我来说都是过眼云烟,我吃过什么穿过什么,认真说起来只怕没人相信,可是这一切有什么可以留恋?
二十五岁的时候我从台上走下来,做一个小商人。开一家睡衣店。
不要笑我,我最喜欢的衣服是睡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