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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1 / 2)

>的一面,那眼里满是狂傲与不屑。

手心里磨了老茧,衣衫也破烂不堪,然而,自今而后,我绝不允许那样的日子重过。

三年后,我成了聚客楼的主人,多年来,我走南闯北,终还是回来中晋了,选定这里,因为它是这大陆的中心,果然,经年之后,我的基业更加隆盛了。

那时,人们只知道聚客楼主人,极是年轻,却从没人真正见过我面。那日,我又遇见那人了,那个将我卖了两次的人,他认出了我,因为我眼中那与生俱来的绝傲,他这样说。

我不屑地绕过他,却被他死缠着跟来,只一眼,我便知道,他的毒瘾已不可收拾。我的武师将他关在郊外的木屋里,他很瘦弱,我觉得,这么多年,他竟能活下来,实在是个奇迹。

像是应了我的心意一般,他病了,病得很不堪。那日黄昏前,我去了那个木屋,看着缩在角落里的他,就那么毫无表情地盯着他,这个男人,我得见证他的死亡。

等那成为尸体的时候,我出了门,扫了一眼那破屋,燃起一把火,也葬了以前的岁月。

不会忘记他最后的话,蛀虫,你这个蛀虫,忤逆不孝……

是吗?到底你我,哪个才是蛀虫呢?我看着风吹火盛,直到最后,剩下一堆灰烬。

回到别院,那里有很多人,全是来讨债的,那个人,终其一生,都见不得我好,居然使这种手段呢。于是蛀虫这个名子,在别院里不断地被人提起。我眼神幽暗,指节有些泛白,我不惹事,也不怕事,我的武师是极好的,我自己也有些防身的功夫。

然而,双拳难敌四手,那个人,他都招惹的什么人呀……

看着满院的狼藉,那些我辛苦累积的家业,被搬毁怠尽,我微抬了头,一个个记住他们的模样。

出了别院,我赶到聚客楼,那里同样狼藉一片,伙计一个也没剩下,我的怒火从未有如此之盛,仿佛把那人挫骨扬灰也不足灭我心火之万一。

“落花酿,花香纯正,入口幽凉,不落下乘,聚客楼,果然还是有些不凡的。”清润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屋里响起,我抬头,见一个孩子,五六岁的样子,坐在楼上靠梯的地方,我看他时,他正含笑瞧着我,眼里仿佛有看穿一切的魔力。

那孩子衣着是上等料子,月白纯净的长衫,对着一张小脸,竟也惬意呢。

“小公子过奖了,鄙楼今遭不幸,招待不周了。”我已无些儿心思在这店上面了,便上楼与他对坐了,品着落花酿,其实入口却不知其味了呢。

“恨吗?”那孩子突然开口道。

“何意?”我皱眉看着他道。

“聚客楼主人,你的声名,财富,今日毁于一旦,不恨吗?”那孩子笑了笑,抬起酒杯道。

“你是何人,有何目的?”虽然他看上去这般小,没有威胁,我的直觉却告诉我,这个人,远不是看上去那样。

“我吗,算是这晋国的皇子吧,十四皇子,你这般人物,没有名字吗?”那孩子叹息似地言道。

“名字……呵呵,外间人,怕是要传了开去的吧。”我指节泛白地狠捏着杯子。

“蛀虫?我不喜欢,你这样的人,不是那些肖小可以欺压的。我可以帮你,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你这个名字,我可以帮你达到你前所未有的高度。”那孩子嘴角轻挑,眉眼含笑道。

“我不屈从于人,即便再落魄,我也不需要施舍,我宁愿选偷,选抢,也不会去求。”我眯着眼冷言道。即使是皇子,也不能染指我的骄傲。

“怎会,你我之间,只是合作,我助你得这天下之财,你与我铺游天下之路。”

“何为游天下之路?”我不是疯了,看着那孩子的眼睛,你不会去想这话的可靠性。

“我要我走的每个地方,都有你的店铺,我只要走过每个地方,都用不着银子,如此而已。”那孩子邪肆狂放地笑道。

“好。”我举杯道。

“你信?”那孩子略觉好玩地拿眼看我。

“为何不信,你岂会只是凡人。”

“为何如此说?”

“直觉。”

多年后,当我以烨寻公子的身份,统领晓,挟着各国经济命脉时,我庆幸当时的清明。

从不知道,商人,可以那样作,从不知道,商人,也可以颠倒乾坤。那时的十四皇子,为我取名烨寻,他说,别的名字配不上我,而我,只叫他作公子。

公子说,商人,要赚取最大的利益,就要考虑很多因素,人缘、地缘,还有别的,比如中晋,乃是纵横要道,却是战火不灭,战备物资是不可少的,比如南疆,富而思贵,贵而思雅,文墨生意必定不错,姜驰山货奇多,却是jiao通不便,控泗水、峡关足矣……

公子说,制霸之途不一定要称王称帝。晓,后来被称为天眼,公子说,要的就是这效果,结果,就连哪个庭院的夫人们争风吃醋,我这里也一清二楚。

我虽然心底佩服公子才智,却仍是保持着与他的合作关系,我不归他管,却服他管,天下间,也唯此一人能让我至此。

嗯嗯……这长时间没人说话咧……呃……前段比较忙……质量有点次了吧……呵呵……亲们继续支持哈

正文 93。 篇外·娴峥 字数:2413

我名娴峥,之前,我是七鹰。

很小的时候,我跟着一个女人,曾经我疑心她是个哑巴,可她却在死前,开了口。

我六岁,她说,在这里别动,你父亲会来接你。而后,她就真的没动了。

我看着门外,光秃秃的山头,除了那条可能有鱼的小河,再也找不到能觅食的地方了。

捡了许多石头,堆在那女人身上,算是埋了吧。我跑得远了些,却还是遵照她的意思,回来这小屋等着,那个我叫作父亲的人。

那是一个三十几岁的男子,紧身的羽衣,剑眉微挑,眼神冰凉凉,无一丝温度,这个人,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我的父亲。

“跟我学剑。”

“不。”

“学剑,或者离开。”

于是,我带着一根梅花竹笛离开了去,笛子,我是不会吹的,只是这竹笛似是很重要的人送的,我却淡忘了。

我知道,那个人,是杀手,也是我父亲,我见过他杀人,狠毒,剑出不留情。

看着他拨剑饮血的样子,我想吐,却吐不出来,看着他被人追杀,连带我也险死还生。倦了,那样的日子,于是,讨厌剑。

离了那人,我开始自寻活路,活着,的确是很艰难的,于是,我沦为乞丐,那又如何,即便是乞丐,也有乞丐的骄傲。

很快,我成了这群孩子的领袖,我测划着每一次行动,或偷,或乞,从未失败。

我从不参与进去,每一次我站在不远处,欣赏着由我导演的每一出戏。

我一点也不讨厌这样的生活,到后来,即使我已经用不着靠这样生活,却早已成为一种习惯,于是,我从一个乞丐群换到另一个,这样过了几年,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个乞丐群在我手中消失。

辗转来到了定京,不觉间,我已活过了十三个春秋,带着手底下的小乞丐们,游离于生活最底层,每一次用我的脑袋,给他们带来惊喜,看着他们开心的样子,我心底有一丝轻松。一直,我只是靠他们生活,而他们又何偿不是靠我生活。

直到那次,抢的是一个孩子,六七岁的模样,看起来无一丝防备,就像每一个富家小子一样,看着他懒懒的模样,我心里觉得有些不妥,却也实在想不出哪里不妥。

计划很顺利,那块金子放在我手里的时候,我看到了,上面写着‘皇十四子倾’,我皱了眉抬头,却正看到那孩子坐在离我不远的房顶,嘻笑地看着我。

是个皇子?那样的话,定然不会是一个人,我的脑子迅速地计算着,一个个地制定方案,又一个个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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