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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2 / 2)

最受不了他这副老好人的样子了,明明喜欢沈姿,却又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对我好。

我更受不了的是,为什么明明跟我相识、被我暗恋六年的他会这么轻而易举成为沈姿的俘虏?

偏偏是那个处处都比我好那么一点的沈姿。

我气得索性关机睡觉,也来不及琢磨他的那句“我会把事情跟沈姿说清楚的”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以为他要说清楚的是我和沈姿的误会,无论如何也不会猜到,其实他想说清楚的还有别的事情。

等我从床上迷迷糊糊地爬起来时,脑袋晕乎乎的,转头看窗外,才发现天色都黑了。

再开机,发现已经是晚上九点半了,老天,我居然睡了几个小时!

我吸了吸鼻子,发现有点感冒的迹象,肚子也空空的,只好拿着我妈给我的银行卡,又揣好了房卡去楼下找药店和餐厅。

秉承肚子最重要的原则,我没急着买药就走进了麦当劳,都点完餐了才发现这里不能刷卡。

我一头黑线地连连道歉,只能下楼又重新找了家看上去十分高端的餐厅,先问了门口的迎宾小姐能刷卡吗,得到肯定的回答才进去。

我也不知道我妈给的卡上有多少钱,反正按照他的习惯,肯定不会少。

随便点了几个听起来都很洋气很上档次的菜,我捧着凉凉的西柚水小口小口地吮着,东张西望,结果好死不死,叫我发现了令我震惊的人。

那不是……

心理学先生吗?

或者,叫他陆瑾言更恰当一些。

这么荡漾的名字,我当然是一次性就记得牢牢的了。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靠窗的那张桌前,陆瑾言和一个中年男人相谈甚欢。

之所以判断出他们相谈甚欢,是因为我注意到了他浅浅的笑容,他扬起唇角的样子特别好看,清隽雅致,像是春日里抽出新绿的柳枝,清新温柔,英俊得叫人把持不住。

然后我慢慢地琢磨出一个结论。

大晚上的和一个男人在这种气氛唯美浪漫的地方相谈甚欢……

剩下的不言而喻。

我特别遗憾地看着他,有点搞不懂,为什么优秀的男人都爱上了自己的同性?

等到我的菜都上来以后,我就顾不上看他了,捧起米饭大快朵颐。九点半还没吃完饭,我都快饿疯了。

吃得差不多的时候,我抬头又看了一眼,这才发现那个中年男人已经走了,只剩下陆瑾言一个人坐在那里。

大概是我的目光太炙热,又或许是这个时间餐厅里几乎没什么人,他很容易地抬头朝我看过来。

我简直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脸红!

我在这里吃饭,又没像个变态一样跟踪他,更没有偷偷看他,然而我就是这么令人发指地脸红了!

我含着满嘴的饭,看着他姿态好看地站起身来,然后走向了我。

我立马以超快的速度开始咀嚼,试图在他抵达之前解决掉鼓鼓囊囊的口腔。

万幸,在他坐在我对面之前,我强行吞掉了这口饭。

于是在他那句尾音上扬的“祝嘉”之后,我开始不负众望地打起嗝来,一个接一个,显然是被噎住了。

☆、都04章

我一边打嗝一边宛若受惊的小鹿般望着他,“陆,陆瑾,陆瑾言……”

每一个停顿都是一个不太低调的打嗝声。

生平第一次,我觉得自己充满了喜感,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你应该进军影视圈攻克最具喜感小金人奖!”

而在我这样异常羞耻的状态下,我听见他含笑说了一句:“一字一顿,我该谢谢你这么重视我的名字吗?”

“不,必,了。”以防打嗝的时候正好在说话会发出逗逼的声音,我还是一字一句地回答了,虽然这样显得……嗯,更加逗逼了一些。

他勾起唇角,把桌上那杯西柚水递给我,我也不客气,端起就咕噜咕噜喝了几口,饱嗝君终于消停了。

他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这叫我有些心虚,因为我知道我哭过以后眼睛会肿。

他问我:“这么晚了才吃饭?”

“嗯,睡过头了。”

“声音怎么哑了?”他很细心。

我老老实实地回答说:“从酒店出来不是追了你吗?淋雨了,回去之后没换衣服就睡了,估计感冒了。”

“吃药了没?”

“还没,先填饱肚子再说。”

说真的,我很好奇我怎么会这么自然地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谈话,像老熟人一样。

而他看我放下筷子,又问我一句:“熟悉这附近吗?”

我摇摇头,“就知道市立图书馆和紫荆酒店。”

“那我带你去买药。”他对我笑了笑。

卧槽,又是那种笑容,十万伏特!皮卡丘!

我下意识地点点头,“那你等等我,我去结账。”

在柜台刷卡的时候,我回头就能看见站在门口的他,身姿挺拔,侧脸英俊,在夜色之中干净得不像话。

他换了一身白衬衣,下面是条休闲西裤,明明是极简的搭配,不知为何硬生生地被他穿出了水墨画里的风流意蕴。

走出门时,我遗憾地撇了撇嘴。

这种人居然喜欢男人,当真是暴殄天物。

其实我有些跟不上自己的脑回路,因为事后我才想起来,与其为他人的性取向而担心,此时的我明明应该为自己是不是遇见了拐骗小姑娘的怪叔叔而担心好吗?

反正遇见陆瑾言之后,一切的不正常都变得顺理成章起来。

走了没多久,路边果然出现了一家药店,陆瑾言带我走进去,很快就买好了药。

然后他又送我回酒店。

雨后的夏夜终于有了那么点凉快的意思,我呼吸着充满泥土芬芳的空气,长长地舒了口气。

他问我:“小姑娘一个,大晚上的为什么住酒店,不回学校?”

我本来该十分警觉地保持缄默,不透露太多的私人信息,可是鬼使神差的,我就坦白了:“和室友闹矛盾了,这时候回去不太好。”

他微微笑,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然后我就十分不矜持地把这个熟识一年多的陌生人当成了垃圾桶,噼里啪啦倒豆子似的把和沈姿的矛盾一五一十说了出来——当然,我只说自己家里条件还行,完全没有透露我妈的信息。

我说得义愤填膺,必要的时候还激动地做了几个手势,就跟在演讲队训练时一样。

我看见他忍俊不禁好几次,眉眼弯弯的竟也十分好看,于是忍不住继续这么搞笑地说了下去。

等到我说完以后,他摇摇头,像是感慨万千地说了句:“现在的小姑娘……”

我忽然有点不服气,“什么叫做现在的小姑娘?说得就跟你七老八十了一样!”

他问我:“你多大?”

“二十一。”

“我三十了,大你九岁,难道不该叫你一声小姑娘?”他饶有兴致地看着我。

我嗤了一声,“行行行,您是叔叔辈的,我叫您一声叔叔行吗?”

他又一次低低地笑起来。

卧槽,简直是令人发指!明知道自己笑起来的样子好看到丧心病狂的地步,能别这么一直迷惑小姑娘吗?

然后他问我:“你一直就这么自来熟吗?”

我微窘,“这叫自来熟吗?一年半了,每回去图书馆你都在,看着都眼熟了好吗?”

他用一种略微深沉的目光看了我两眼,微微一笑,然后不说话了。

酒店的大门近在眼前,我特别不满意地跟他挥挥手,“叔叔再见!”

酒店门口的服务生表情奇特地望着我们。

我看见他又一次弯起嘴角,然后目光柔和地注视着我,“再见,祝嘉。”

我又一次莫名其妙红了脸,简直不知道为什么。

这人不管说自己的名字还是说别人的名字,都跟一字一句饱含芬芳似的,活像简单的汉字从他嘴里吐出来,就成了温润光泽的珠玉。

我隐约有种他跟我熟识已久的感觉,但明明又是第一次产生交集。

就这么一路走进电梯,我觉得有些离奇。

***

第二天我在市中心逛了半天街,买了几件衣服,又在网吧里玩了半天的飞行棋,晚上回酒店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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