窒息感。
充斥着所有生活在这里的人的心中,满满的,喘一口气都觉得费力。
因为就在纳沙群岛的南部,靠近南太平洋的一侧,正有数十艘战舰停在那里,宛若远古雕像般肃穆而立,甚至海鸟都感受到它们的危险,总会绕着它们飞行。
舰队的前方,是零散的海中礁石。
看起来普普通通,实际上却有更危险的‘东西’隐藏其中。
那是人。
没有现代化装备,每个人只有一条裤子和手中的长矛。他们裸着上身,赤着脚,紧贴着礁石,如同一只顽强的寄居蟹。
正是这些人,仅仅三十二个,就在这群岛之中与整只世界上最富盛名的舰队周旋了七十三天!
在此期间,摧毁三艘护卫舰,弄残一艘航空母舰,更是单凭手中长矛就干掉十二架f22战斗机。
他们被对方称为‘地魔’,传说中曾经让无数军队止步的地中海的魔鬼。
这些人原打算在日暮时分再进行一次进攻,此次进攻的目的就是要进攻敌人的主舰。
他们已经花费了很多天的时间,多方布局,就是为了让对方相信只要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地毯似攻击,就能把对方全部消灭。
当然,这也是一种赌注。
对方知道这是一个消灭‘地魔’的机会,但同样的,如果想要进行地毯似攻击,就必须对战机进行最快最大量的补给,这就需要将军火都摆在航空母舰的甲板上,从而让弹药装卸速度达到最快,也能达到最高效的轰炸效果。
但……如果这样做,那么其实就相当于在自己身上绑了一颗炸弹,只要敌人扔来一点火星,那么他们将面临自己炸死自己的局面。
而这个赌局,那个世界最富盛名的舰队,赌了!
因为从开始与这些‘地魔’争斗到现在,他们从未发现对方还有除了那些长矛之外的任何武器。
没有火药,怕个蛋?
于是,就到了今天。
弹药已经就位,几乎铺满了整个甲板,飞机满载已经起飞,只等一声令下,整个群岛将会变成一片火海。
而这些被称为‘地魔’的人,他们其实也已经准备好了。
他们每个人都揭开自己手中长矛的顶端,看起来好似经过无数磨砺的金属,竟然是一个很严密的护罩,而它的里面,还有一个小小的闪烁着白光的精密的比女人的婚戒还要考究的东西,那是炸弹!
……
“将军,已经准备就绪了。”
舰队主舰上,指挥塔,一个全身白色军服的军官看着窗外的落日景色,沉重的点了点头。
“我亲爱的洛洛克水手长,你知道这些美丽的礁石和无垢的海岸,是需要多少年的奇迹才能形成的?今天我们就要在这里铺下战争的火焰,它将无情的烧毁一切,洛洛克水手长,你知道这曾经是我们珍爱的地方。”
洛洛克水手长敬了个军礼说道:“尊敬的船长大人,为了捏死一只在披萨上大餐的苍蝇,我们有时会把整个披萨都捏碎的。”
“几只苍蝇?”船长点了点头笑道:“这真是一个确切的比喻。”
他嘴角勾起一丝残忍而自信的微笑,大声喝道:“起航!”
一场赌局,仿佛注定有一方将会失败。
一支妖异的长矛,直破天际,宛若倒挂的惊雷,瞬间穿过一架战机,在穿透的那一刹那,长矛突然爆破开来,巨大的火光好似要与那落日争辉。
轰!
好一阵,爆炸声才传到所有人的耳朵中。
海面被掀起巨浪,连航空母舰这样沉稳的家伙都忍不住一阵晃动。
连带着指挥塔里面也是站不稳脚跟。
船长一个踉跄险些摔倒,一把扶住旁边的罗盘才稳住身体,不过……汗水却先一步滴在了地面上。
被吓得。
“天呐!他们有热兵器,而且还有这么大的威力?我们被骗了,我们完了!”
船长一瞬间失去了自己所有的冷静。
就像自己握了一把好牌,明明是四条老k,明明可以奠定胜局,但对方牌面一翻,却是四条a!尖锐,钢挺,那样的刺眼。
而结局,他已经能预见到了。
那种会爆炸的长矛会飞到自己的主舰上,点燃甲板上所有的弹药,主舰瞬间就会变成一堆海上的废铁,而自己也会在爆炸中连感觉都没有的死去。
输了。
没想到时隔数十年,他们这只舰队还会犯当初战争时的错误。
其实有一点是每一个军人都知道,却都很容易遗忘的铁则。
即便有护卫舰驱逐舰以及最先进战机的护卫,只要主舰暴露在敌人的枪口下,那就意味着败局!
即便再大,即便再高科技,其实也不过就是一艘船,面对辽阔的海洋,好似油饼上的一粒芝麻。
可就在这时,那个声音来了。
‘黑水营何在?’
仿佛疑问,仿佛愤怒。
声音过后,预计的攻击并没有来到。
船长死里逃生中满头问号,只好先将派遣出去的战机召回,随后查看动向。
便看到那三十二个被他们称为‘地魔’的人,放弃了唾手可得的胜利成果,甚至不在乎暴露在舰队的雷达甚至水兵的视线下,第一时间跳出了礁石,不顾一切的拼命往北方跑去。
他们每个人眼中都透露着疯狂,喜悦,激动,以及无法自控。
奔跑的身形更好似无拘无束的孩子,欢欣雀跃。
而船长还从那些人的眼中看出了另一种东西。
虔诚!
他们……到底是要上哪去?
第六百四十四章 心情
汽车,飞机,战斗机,甚至更有夸张者,就干脆趴在火箭之上,他们都疯狂的向一个方向赶过来,仿佛慢了一步就是极大的罪过一样。
“华叔,要不要这么赶啊?”
“你说什么?”
“我是说我们要不要这么赶!”
“什么……算了,你知道我耳朵不好,现在风又大,听不见你在胡说些什么。”
一只巨大的巡航导弹上,两个人趴在上面,就像是附着在礁石上的两只牡蛎,任凭风强云厚,他们凛然不动。
他们一老一少,截然不同,若说相同,就是他们对于衣服的品味,都穿着最优雅最昂贵,但在普通人看起来却是最老土的衣服。
年轻人大约二十出头,皱着眉头一脸无奈的看着身旁的年长者。
年轻人名叫夏末,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婴儿时被破布包裹着直接被人随意的丢在孤儿院的门口,那个年代国家刚刚有健全的孤儿院,几乎每一天门口都会有弃婴,兴许是这个年轻人长得好,亦或者是他天生不会哭闹,就难得的被留了下来。
当时孤儿院的院长姓夏,他也就姓了夏。
接下来的十几年中,孤儿院的院长都换了好几个,可是他却依然在这里。他不爱说话,手也巧,渐渐成了孤儿院里的万能工,与其说他是孤儿,倒更像是一个没有编制的工作人员。
十七岁那年,孤儿院拆了。
他成了流浪汉,捡了几个月的矿泉水瓶,才攒钱买了一把亮闪闪的铁锹。
在那个时期,一把铁锹就是一份生计。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