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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倦摇摇头。

系统道:【可您之前不是说您会出现在沙滩上是因为喝了一瓶药?】

怎么和找人扯上关系了?

时倦指尖在水杯里点了点,言简意赅地写道:“那瓶药让我有了双腿,所以才能上岸找人。”

系统听着这么个熟悉的剧情。

邻国公主的披风,人族王子的成人礼,莫名其妙失声的嗓子,还有能生出双腿的魔药。

这些元素碰撞在一起,实在很难让人不多想。

【那美人鱼是您……】

最后那个“吗”字它没问出来。

时倦便写道:“是我所属种族。”

系统:【……】

对于时倦变成了童话故事里那个声名远扬的悲剧人物“小美人鱼”的事,它觉得自己需要时间捋一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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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系统这捋就捋到了几天以后。

至于现实这边, 时倦不可能真的天到晚绑着那个被叫作公爵的血族男人,毕竟这古堡里也不是除了他们就没其他人。因此第二天早上,便直接将人放了。

那公爵不知道什么毛病,被放了不急着走, 反倒个劲追问道:“你就这么给我松绑了你不怕我逃跑?不需要换根好点的链子吗?”

时倦用莫名奇妙的眼神看了他很久, 方才摇摇头, 表示不用。

公爵:“那万我食言……”

时倦仍是摇头。

“万……”

“不会。”时倦在石板上写道,“你进房间之前我给房间大门口的地面画过个言灵咒。”

公爵:“……你为什么会知道言灵咒?”

时倦:“书架上有。”

公爵抬头看了看书柜里那一架子新得跟刚拆封似的书, 深深地沉默了。

有道是人言有灵, 而言灵咒的作用顾名思义,就是中咒者必须履行自己许下的诺言, 否则便会受到天谴。

诺言越重, 施咒者需要往其中倾注的力量就越大。

那会儿血族公爵还没擅自闯进房间,时倦恰好在房间某本书上看见这条,便对照着画了个。

而公爵昨晚亲口答应了要带时倦去那位王子的成人礼。

他打死也没想到对方还留了这么手,再想想昨晚提前画好的那一房间的十字架, 终于确定了个悲伤的事实:他在时倦眼里,可能真的特别特别傻白甜。

**

时倦的确不怎么担心男人会食言。

却不是因为对方傻白甜, 而仅仅是因为对方傻。

血族说起来神秘高贵,但若真的要算,其实称得上非常原始的种族, 具体表现之就是他们排位高低的标准不是处事能力, 而是看自身血脉。

这种优胜劣汰的机制,造成的最明显的后果就是除了需要统领族的掌权者, 般的高位者往往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之辈。

他们的欲望直接又纯粹,反倒少了很多人类的弯弯绕绕,想要什么基本都写在脸上。只是平日里的他们足够强大, 也没什么人敢得罪,所以完全是有恃无恐。

公爵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之。

就算他真的事后食言了,时倦觉得想把他控制住,好像也没什么难度。

后来系统想起这件事,问为什么他个人类,还是人鱼变成的人类能施展控制血族的咒语。

而时倦回答:“我没有施咒。”

系统疑惑道:【我当时亲眼看见您在地上画下言灵咒的图案,而且最后那个血族男人也的确履行诺言了。】

时倦和系统交流没必要也找工具把字都写出来看那么麻烦,因此只是垂着手在空气中写道:“他认为言灵咒是真。”

那就会履行诺言。

画满屋子的十字架也好,毫不避讳地告诉对方自己的目的地也好,甚至在地上画那么个压根没有效力的咒术图案,都只是为了给那位公爵暗示:

他早就看穿了我的内心想法。

他压根不屑与隐藏自己的行为。

他的确在地上画过个言灵咒图案。

——那么,他说给自己种下言灵咒,那就定是真的有言灵咒。

就像乌鸦悖论。

**

接下来几天里,公爵再没想过要喝血的事,不知是之前留下了心理阴影没消,还是单纯的不希望受天谴:

他的言灵内容是要带时倦去参加沃尔森的成人礼。若是时倦出什么事,他带不过去,天谴降下来砸的可是他。

直到三天后,公爵再次主动敲响了时倦的房门。

他说:“跟我去我族皇宫,然后估计会有长老领队,作为我族代表起去参加宴会。”

时倦踏进血族皇宫,率先看到的,就是大片大片的爬山虎,碧绿的发黑的,新生的枯黄的,藤蔓从下到上,像一只巨大的缚网,几乎将整座古堡围拢在其中。

忽然有只蜥蜴从草丛里爬过去,那爬山虎瞬间像是活过来般,以迅雷不及掩耳窜向那只蜥蜴,将它小小的身体撕扯得分崩离析。

眨眼的功夫,那蜥蜴便彻底消失在层层绿藤间,连滴血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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