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臂,深深地吸了两口气。
“我不敢看你的脸,英格兰佬。”她躺在原地,想鼓起足够的勇气张开眼睛。然后她爬起身,双手紧紧地按住膝盖,一边开始数数,等数到一百时,她终于有勇气睁开眼睛,先直直地瞪着眼前的树干。
他呻吟出声,而她往下看。那个暗哑的声音不是风,而是出自他的嘴。
她把手指放在他被套索绞出深红色血印的喉咙上。
他还活着,天哪,他还活着!
他的心跳在她的指尖底下微弱地跳动着,就像那只雉鸡一样地微弱,但对这个男人而言并不是一个好预兆:因为雉鸡的心脏比人类小得多了。
她俯身到他身上。“你还活着,英格兰佬,听到了吗?你还活着!”她拍拍他脸颊,红色的短髭长满了大部分的下颊和嘴巴四周。
他仍然闭着眼睛,因此她又拍了拍他的脸颊。
“英格兰佬!”没有动静,她看着他的脸,颧骨附近的皮肤已变成了青色,但还不是死人的那种灰色,只是苍白了点,又沾上泥沙和一些碎裂的叶片而已。
她拍净他的脸颊,他脸上的肌肤尚温。
他还活着,目前为止。现在怎么办……她无法独力移动他,因此她得想点办法。
“马儿……”她大声地自言自语着,她可以借助马儿。
“留在原地,”她说着,仿佛那个骑士可以了解她的话,然后顿了一下,摇摇头,喃喃道:“你在想什么?黛琳?你以为他会站起来走掉吗?”
接着她转身跑开,穿过灌木丛,跑过蜜蜂群,一直一直地跑着,脚步像鼓声一样充满了韵律感:跑!跑!跑!跑!
当她终于跑上通往小屋的小径时,呼吸早已急促,肺部开始燃烧,没有足够的气吹口哨呼叫马儿。
她仍旧跑着,从阴暗的林间冲进阳光灿烂的草地,然后停下来,弯下腰,双手抵在膝上,一边试着回复平稳的呼吸。吸了几口气之后,她挺直身体,吸进了足够的空气准备吹口哨,但那声音非常地微弱,因此当马儿抬起头看着她时,她感到非常讶异。
“过来,马儿!过来!”
她摸摸它的口鼻,然后跃上马背,骑着它穿过石桥到小屋那里,然后从墙上的木椿抓起一圈绳子,再从床上拿起她唯一的篮子。
过了一会儿,她又回到马背上,将篮子和绳子塞在前面,然后骑进森林中,往恶魔森林和她祈祷还活着的骑士迈进。
英格兰佬的情况恶化了,黛琳没想过他还能活着。但他办到了。
他一直没有张开眼睛,也没有开口,就连她脱掉那身沉重的铠甲,用一条吊索拉住绳子和毛毯,然后绑到马儿身上,慢慢将这个垂死的英格兰佬拖回家时,他也没有醒来。唯一显示他还活着的证据是:当她拖动他时,从浮肿的喉咙里发出的一些低哑呻吟,但这些声音像是某只性命垂危的野兽,而不是人类的声音。
白天过去了,而他静静地躺在她从床上拆下来,铺在小屋角落的被单上,上面是一扇打开的窗户。他只穿着内衣和袜子,盖着那条在用来拖他穿越过森林以后,她已经用力拍打干净的毛毯。
一轮银月升到暗空中,夜里的冷空气开始钻进窗口,要是气温降得和昨晚一样低,她就得要快点关上窗户。
蚊子绕着她放在窗台的闪烁烛光飞舞,萤火虫在打开的窗户外面绕着圈圈,在冷冷的夜风中留下一条条淡淡的光线,猫头鹰对着月亮发出咕咕的声音,她听到马儿在溪边喝水发出的声响;屋子外面是各种生命、繁星和明月,而屋于里面则躺着这名可能会死去的男人。
她将一条布块浸入盛满冰冷溪水的木碗里,擦拭他转成滚烫暗红色的脸和颈背,脖子勒痕上混合着药草的青苔泥也开始干裂。
她花了很长的时间一点一点地换掉伤药,小心翼翼地不想造成必要之外的疼痛。
药膏下的勒痕开始从赤红转紫,并且变得更加浮肿,伤口的边缘已经开始溃烂,所以她用冷水清洗,希望能让他舒服一点。
但那并未奏效,他非常地痛苦。
每次她用布碰触他的脖子,她都很担心,他一发出呻吟,她便停止,直到涌出的泪水让她再也看不到他。最后她坐倒在地,用手背抹掉眼泪,大骂自己是傻瓜,并希望自己能学学老莱蒂,不要这样心软。
小时候,她会因为一只苍蝇死掉或是踏到一只蜘蛛而嚎啕大哭,老莱蒂说每当她给黛琳一杯蜂蜜当零食时,黛琳总会慷慨地将大半分给蚂蚁。她不知道外婆对这个骑士会有什么看法,会不会骂她笨,竟然帮助一个如果活着可能会伤害自己的男人。
她闭上眼睛,在理智与感情间痛苦地挣扎着,知道自己会一直做出同样的事——即使对方是敌人也一样。她看着这个男人时,她看到的是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类,而他曾被狠狠地折磨过,被吊在树上,却幸存了下来。
看着他时,她感受到的并不是自己的恐惧,而是为他所经历过的一切所涌起的心痛,就像心脏被人从胸膛中硬生生扯出来一样。这种不人道的行为再次提醒她,这个世界有多么黑暗和残酷。
她静静地看着他,似乎在等待奇迹从天而降,然后才重新开始帮他擦拭。
但他伸出大手推开她,喉咙里发出粗哑的声音,虽然只是一些没有意义的呻吟,但依然可以辨识出声音里蕴涵的怒气。无论他的意识在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哪个地方,必定都是处于狂怒之中,而且正与深藏在内心的某些东西交战着——即使眼睛并没有睁开。她可以感觉到从他体内扩散出来的情绪,那跟某些被逼到绝境的动物所散发出来的恐惧是一样的。
他开始翻来复去。她试着抓住他的手臂,但他的力量实在太大,因此她只好整个人压在他身上,以使他静止不动。然后他突然静了下来。
她将耳朵靠上他的胸膛,怕他就这样死了,但他的心脏仍然在跳,因此她慢慢地下来,跪在旁边看着他。
他再次呻吟。
她倾身向前,困惑、忧心,感觉极度无助,没有动物或是人类应该忍受这种痛苦,即使这个有能力杀了她的骑士也一样。
她将手放置在他的心脏上方,让他镇定下来,就像她对待坠落的鸟儿,或是受伤的狐狸一样。
他突然剧烈地扭动,手臂直直向她飞来。
在她想到要闪避之前,他的拳头撞上了她的眼睛。
她用力仰倒在地,喘不过气来,眼冒金星,过了仿佛永恒一般的几分钟,才喘息着,试图平复呼吸。她一边喘气,一边将膝盖弯到胸前,侧身躺着,手盖住眼睛,忍受着突如其来的悸痛,锐利的痛苦仿佛脑袋已经碎裂了一般。
她躺在原地,了解到自己别无选择。当脑鸣停止,她可以再次活动以后,她不得不做出自己不想做的事——将他绑住。
当一个骑士的身形逐渐靠近时,洛杰所留下的那一小队人马正聚集在燃烧的火堆旁边。
这批人的领队,有着一头黑发和小巨人般身高的寇裴恩站了出来。
雷拓宾骑着马上前,勒住缰绳。
“你去了很久,拓宾爵士。”裴恩指出。在他们所有人都觉得等了太久以后,拓宾前晚便出去找寻洛杰,还有其他三个人跟他一起出去,每个人往不同的方向搜寻。第二天早上所有人都回来了,对领主的下落一无所获,但拓宾没有回来。
拓宾没有对任何人解释他为何去了这么久。大家都知道拓宾的身分,他的父亲是国内最有权势的领主之一,而这个儿子既傲慢又顽固,即使在葛莱摩伯爵鲍麦威身边担任随从时也一样。
因此一如典型的雷家人,他没有为自己的行为做任何解释,而所有人虽然都注意到了,也没有多说什么。拓宾下马,把缰绳挂在马鞍上,然后大步走向火堆,蹲下来暖手。瞪了红色的火焰一会儿以后,他不带感情地说:“我追着他的足迹,但在河边转向南方时追去了。”
裴恩塞给他一只新月形皮革酒囊,一条面包和起司。拓宾喝了口酒,抹了抹嘴巴,看着其他人被火光照红的脸孔。“看来你们也没有任何发现。”他用嘴撕开一大片面包,开始咀嚼。
“嗯。”裴恩摇摇头,说道。
“我敢打赌,他一定又泡上了哪个女人,留我们在这里挨冻受苦。”谭约翰不悦地说。
裴恩戳了那个人的肩膀一下,要他闭嘴。“就算她再怎么动人,他也不会把我们丢在这里的。洛杰爵士的私生活虽然非常浪荡不羁,但他绝不是个不负责任的人,他很清楚自己对国王的义务。他是来这里执行国王的命令,不是来酒家玩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