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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苦笑了一下,当然知道雪雁肯定不是眼睛不舒服,应该是心里不舒服,因为昨晚他携带了宁云梦去参加慈善晚会,而又当众承认婚期将至,今天的报纸也以头版头条给登出来了。
和宁云梦结婚这是母亲方凤仪的一道算盘,当然还是为了姑奶奶那40%的股份,他其实不怎么想去争,只不过母亲势在必得,而他又不想和母亲正面起冲突,于是也就勉强答应了。
他是这样想的,和江雪雁结婚他已经没有那种心情了,但是,如果他一直不结婚,江雪雁肯定还对他们的关系抱着希望,于是会不停的给他施压,而他劝她去国外她也不肯。
而这个宁云梦,20岁的一个小女孩子,没什么心机,人也单纯,最重要的是姑奶奶也很喜欢她,而自己的母亲对她也是一眼就看重,还直说宁云梦乖巧懂事听话,适合做豪门太太。
而他自己想必感觉已经麻木了,他除了觉得宁云梦年轻漂亮之外,实在没有看出什么优点来,不过,既然母亲喜欢,而且和宁云梦结婚还能分得姑奶奶的大部分遗产,何乐而不为?
所以,对于母亲安排的这场亲事他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反感,也没有表现出过多的喜悦和高兴,只是非常淡漠的接受了。
姑奶奶知道他喜欢宁云梦后,即刻对他青眼相加,在冷家住了几天又回到了龙园,还一个劲的夸他把公司打理得好,说他来管这隆盛公司她就放心了。
和宁云梦认识才一个月,他也就只是见了她三次面,这还得算上昨晚带她参加慈善晚会这一次。
前两次都是在龙园里见的,当时都是一大家人,后面母亲给他使眼色让他带宁云梦到园子里转一转,他也依言行事。
只是,他觉得和宁云梦是两个世界的人,他带她在园子里转了两次,每次都没有超过十分钟,因为他找不到话和她说,而她说的那些,他不是听不懂就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昨晚带她参加慈善晚会,也是母亲的意思,说姑奶奶希望他们早点订婚,在订婚前,怎么也得带宁云梦露一次脸才行。
早点订婚,然后是早点结婚,再然后是姑奶奶的遗书写好交给律师,他就等于多了一大笔隆盛公司的股份。
用母亲方凤仪的话来说,隆盛公司龙家原本就占了30%,如果姑奶奶能留20%给他,那么,从此以后,隆盛公司就没有谁的股份能比龙家多了。
冷明锐和米兰是在下个月18号结婚,而他和宁云梦将在下个月9号订婚,用母亲的话来说,结婚不能抢在前面了,但是订婚一定要比冷明锐和米兰早。
他没什么意见,如果他的婚姻还能帮龙家赢来隆盛公司的股份的话,那么,他觉得也还是多少有些意义了,哪怕婚姻已经成了交易,不过至少赚了一笔。
当然,现在头疼的不是订婚和结婚的事情,因为那些事情他不需要去操心,而他需要操心的是怎么处理江雪雁。
雪雁和他之间的感情不是简单的分手就可以解决的,因为雪雁曾经为他付出过很多,虽然后来她约秦子心在素锦鲜见面是不对的,可是,总得来说,江雪雁是爱他的。
江雪雁是爱他的,这是不容质疑的,曾经他以为,他也是爱她的,所以,现在要告诉雪雁他要和别的女人结婚,要把她送到国外去一辈子,想必她是很伤心很难过很痛苦的吧?
就像去年他要和秦子心结婚一样,她窝在被窝里哭了整整一夜,枕头都被她的泪水全部湿透,那样伤心绝望的泪水,曾把他的整颗心都淹没了。
去年和秦子心的婚姻,他是真的挣扎过反抗过甚至和卧病在床的父亲对持过,可是,最终因为父亲的身体已经步入膏肓而负责父亲的医生也说父亲所剩下的日子不多所妥协。
去年和秦子心结婚,完全是因为父亲的身体和胁迫,因为父亲说了,人不能背信弃义,当初隆盛公司起家,秦有为没有少帮忙,而且他和秦子心也是四年前订婚了的,现在因为秦子心的艳照门而解除婚约,不能证明龙家人是喜欢清白的女孩子的,只能说明龙家人在秦家最困难最无助时落井下石,这样的名声对隆盛公司或者龙家来说,都是一种无形的损失。
再有,隆盛公司在滨海虽然是顶级大公司,可是秦有为是市长,不管怎么说,有个市长的岳父怎么也会让自己的公司发展更加的顺利一些。
去年和秦子心的婚姻,为龙家赢得了好名声和隆盛公司赢得了好的发展,他和秦子心结婚后,隆盛公司接了好几处大单,而且都是和市政挂钩的。
去年和秦子心结婚后,他觉得亏欠了雪雁很多很多,他觉得这一辈子都无法弥补那种亏欠,所以才会那么的宠溺着她。
而今天,他觉得不再亏欠她什么了,她曾经为他付出的那一切,他都觉得已经还清了,而随着素锦鲜她和秦子心的事情查清楚,他逐渐觉得,江雪雁对他的爱情已经变质,早就不是六年前的那份单纯的爱情了。
---------胡杨篇---------
陆振东是先到的滨海,也许是习惯性的缘故,到了滨海他没有直接去自己的公寓或者打电话给柴俊容,而是直接在机场开车去了珍稀苗圃场地。
然而,等他的车停在珍稀苗圃场地外边时才猛然反应过来,她不在了,早在五个月前,她就已经被她的前夫追到山顶上被迫坠崖身亡了。
他也从柴俊容处听说过,那个悬崖上有她的一座衣冠冢,据说是她那猪狗不如的前夫为她设置的,用以纪念她。
那个衣冠冢他没有去过,觉得没有必要去,她就像是一只降落凡间的修炼成仙的白狐,既然已经远去,所谓的衣冠冢是无法代表她的存在的。
再说了,那衣冠冢里所埋葬的衣服不外乎是她曾经遗留在龙家的一些衣服,那些衣服跟他陆振东有什么关系?
而她呢?留了什么给他?
那天从粤东秦有为的坟墓前回来,他发狠吻了她,结果惹来她的不高兴,她发狠踢了他的小腿,然后还一路都不和他说半句话的惩罚他。
在送她回珍稀苗圃的路上,他因为心里懊恼而专注的开车,她坐在副驾驶室里因为生气而沉默的盯着车窗外边。
过了好久,她终于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掏出一本便条本来,然后用笔在上面刷刷的写着什么,他专心开车,不敢去看她写的字。
终于到珍稀苗圃场地下车,她从表条本上‘唰’的一声撕下一张纸贴在她的座位前面,然后气呼呼的推开车门下车了。
他稍微探过身子,伸手把这张表条揭下来,把这张便条慢慢的展现在他眼前,便条上的字就清晰的呈现在他的眼前。
东子,东子,记得以后不许欺负我!
他看着这张便条当时笑了起来,笑得眼泪差点都溢出来了,第一次觉得她不是块榆木疙瘩,而是只大智若愚的精灵。
想到这里,趴在方向盘上的他慢慢的抬起头来,从衣服口袋里掏出这张表条来,上面的字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
东子,东子,记得以后不许欺负我!
他深叹一声,不许欺负她,他现在倒是很想欺负她,可惜,她已经不给他任何的机会了。
早知道,那一次的欺负就该更加的彻底一些,把她欺负得服服帖帖的,把她欺负到成了他的人,也许,她就不必在那个珍稀苗圃场地再停留那几天,说不定她会因为生气而他自己也生气,然后就把她给关在他的公寓里或者强行的带到北京去了。
然而,他到底没有那么做,因为那不是他一贯的风格,对于女人,他一向都是彬彬有礼的,几乎从未主动吻过哪个女人,她还是第一个让他主动的去吻的。
阅人无数是认识她之前的事情了,认识她后,他好像对阅人没有太多的兴趣了,慢慢的到后来,脑子里居然就只有她这块榆木疙瘩了。
有一次和柴俊容一起去了十八坊,老板娘分外的热情,给他们俩推荐了十八坊刚刚初长成的花苞,据说头天才过了16岁生日。
那样的花骨朵,娇嫩得能滴出水来,柴俊容兴奋异常,而他却以最近太累没有心情冷冷的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