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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1 / 2)

>  这样你来我往的斗了半天,直到夕阳都快全部沉下山背后去了,我们也没分出个胜负大概来。我在一个飞腿过后,终于停了下来,对他道:“肚子饿了,今天就此打住,明天我们再比过。”

他笑着抹了把汗,点头道:“好,难得遇上你这样难缠的对手,还真是带劲,不过明天比赛时间提早一小时吧。呵呵,我好久没这么尽兴的打过架了。”

我鼻子哼一声,朝他微昂了昂下巴,道:“现在知道我的厉害了,刚还谁还说我是三脚猫?”

他笑道:“抱歉,判断失误。”停了下,又道,“你这人,真的很难让人从外表下判断呢!”

我脱下汗湿的衬衫,搭在肩头朝浴池方向走去:“这算是要对我重新评估吗?我话可说在前头,我是不会让出浴池的。

他哈哈大笑起来:“你这人还真有意思。”

却没有跟着走过来。

看来,浴池争夺战,我们虽打了个平手,但我好象已经胜出了。

只是,内心还是有些不服气,打了半天都撂不倒一个人,这还是生平第一遭。

泡进热水里,才发觉身上有许多大小不一的淤青,连忙走到旁边落地镜前去查看,一看之下差点没认出自己来。

妈的,连脸上都有淤痕,嘴角也肿起老高,难怪刚才不舒服,完了,这几天铁定泡不到妞了。

想想那小子,看起来年纪比我还小上两岁的样子,身手还真的不赖,下手又稳又狠,攻击防守均无懈可击,我活这么大,还真没碰到过这么一号人物,其实他比我更难缠。

或者,我真是老了?

谓叹几声后,又安慰自己道,那家伙的漂亮脸蛋上也印了我几个老拳,也好不到哪里去,更何况,我得到了这个浴池,这个才是最重要的。

思及此,心情又不由大好,忍不住呵呵笑出声。

这一笑,又扯到嘴角的裂痕,妈的,痛死我了!

那个混蛋,下手就不会轻点么!

晚餐的时候,那家伙也来了,脸上跟我一样擦了点药水,嘴角也有点肿。

我们互相看了一眼,都忍不住闷笑出声,突然间彼此的距离好象拉近了不少。

他不再那么冷漠高傲,我也不再那么距人于千里之外,互相看对方顺眼了许多,气氛少有的和谐。

晚餐过后,我想再出去兜兜风,可顶着这副可怖的尊容出去怕吓坏香港美女,但一个人闷在房间里又不想看电视,这么早又睡不着觉,很是烦闷。

突然想起今天看到姜仁华的客厅一角有个吧台,里边有许多洋酒,也有他自己调治的一些特色鸡尾酒和调料,便起身想去那里找杯酒喝解解闷,意外又看到了苏烈。

昏黄的灯光下,苏烈独自坐在高脚凳上,一手支着脑袋,一手把玩打转着空玻璃酒杯,眉头深锁,有些落寞孤寂的味道。

“嗨!”我主动走过去朝他打招呼,他看到我只略一点头,又沉浸入自己的思绪。

“怎么拉?”我从柜中取了瓶XO人头马,对他道,“要不要尝尝这个?”

他笑了一下,伸过杯子:“想用混酒灌醉我啊,我酒量可是很好的。”

我低头一看,他的透明玻璃杯中,已经有红色液体的痕迹。

我笑了起来:“那又如何,只是喝一杯,醉不死你。”

刚给他倒完酒,我的行动电话便响起,来电显示是姜仁华。

我放下酒瓶,接通电话朝那端吼:“臭小子,把我一个人扔下到现在才记得打电话慰问,你够不够朋友啊你?”

“sorry;阿乐,我最近实在是忙得抽不出身,这几天估计都不会回来了,你和阿烈相处的怎么样?”

我冷哼一声:“我们刚打了一架。”

“啊?!”他大吃一惊,“你们两个……哎,我一不在就发生这种状况,叫我怎么说你们呢,真是!”

看他焦急,我心里暗爽,过了一会才笑着解释道:“别担心,不打不相识,我现在正跟苏烈一起喝酒呢!”

“你这个混蛋,为什么不早说?”老姜开始在电话那端发飙,看来我也很有使人疯狂的本事。

我呵呵一笑,挂掉电话,顺便推推旁边的苏烈:“喂,还要不要再来一杯?”

苏烈摇摇头,站了起来,淡淡道:“不喝了,越喝越烦闷。”

说着,自顾上楼去了,又是一个我陌生的另一面的苏烈。

我望着手中的大瓶人头马XO,开始苦笑。

还有大半瓶酒,难道都要叫我一个人喝光吗?

说实话,我的酒量并不怎么好。

☆、第 3 章

3

接下来几天,我和苏烈每天都在约定的时间较量上一番,直到夕阳西下流出一身臭汗才罢手,那种难得遇到势均力敌对手的兴奋和战斗时的畅快淋漓,感觉非常痛快过瘾。

当然,我不允许他再攻击我的脸,帅哥的脸是用来欣赏的,不是用来当沙袋肉包练习拳技的。

他笑着答应了,不过有个条件,就是我同样不能再攻击他的脸部。

呵,这个绝对没问题,我也不想晚餐的时候对着一副包子脸进食,那会让我笑到得内伤导致消化不良的。

因为初来香港,不是很熟悉这里的社会人情风气,兼且别墅主人又不在家,我怕给人留下什么不良印象,尤其不想看到苏烈鄙夷轻视的目光,平日里乖张的行为倒也有所收敛。

白天出去逛街喝茶玩乐泡妞,晚上却安静地呆在姜府,作足新一代良好青年的架势。

只是,毕竟过贯了奢华放浪的纽约夜生活,还真不大能适应这没有美女陪伴的寂寞夜晚。

幸好楼下客厅有吧台,还有那个喜欢独自坐在吧台高脚椅上慢慢啜饮的苏烈。

都说男人之间的友情有一半是靠打出来的,这话还真说对了。

苏烈现在对我的态度倒不似先前那么恶劣,口气也温和了许多,只是一起喝酒聊天的时候,我会发表一些奇怪的言论,这时他就会用好奇略带点嘲讽的目光看向我,好象在看一个外星生物。

这不免让人有些泄气,听不懂乐氏幽默么,算了,天才总是受人嫉妒的,幸好我向来不大在意别人的目光。

这也算是我的优点之一吧,不管别人如何说我神经大条或者其他,我只在乎自己的心,崇尚自由自在,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

与苏烈熟悉了些,才知道这家伙其实也不算一个正宗的香港人,只不过比我早几年从美国飞来香港,知识很渊博,文化底蕴也很深厚,是那种文武双全的厉害人物,就是特喜欢嘲讽人。

不过,他也有可爱的时候,心情好时会给我讲一些香港的趣闻乐事人情典故,风趣的谈吐配上他动听的男低音,听在耳里是一种享受。

我是个享乐主义者,向来不会在这方面亏待自己,也从不吝啬夸奖人:“你可以当故事节目的电台主持人,专门负责给小朋友们说故事,保准受欢迎。”

可他不领情,还笑着骂我一声:“神经。”不过眉宇间的烦闷倒也消散不少。

聊天可以打发无聊时间,不过他不大聊自己,总是有意无意避开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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