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2 / 2)

暧昧的话以公事的语气表现出来,别有氛围。我看了谷司一晌,说:“她出日本出差了。”

“日本啊。”谷司若有所思的重复道。

“那个,你对柏康昱——”我不应该问的,忍不住问。

谷司一顿,了然的笑:“我对柏小姐很有好感,她的编辑也知道,但柏小姐本人似乎根本就没意识到,目前为止我还不想造成她的困扰,还请你替我保密。”

“好,好的。”我后悔了,轻易背负别人的秘密。

清春拍了谷司一肩膀:“练习了。”让侍应给我送了杯酒酿。“别担心,不醉人的,加了玫瑰花,哄嘴巴而已。”她开了麦,让全员集合,练习正式开始。我坐在吧台边,听我不熟悉的歌,被音乐的现场所侵袭,才开始理解看演唱会会哭的人。“池旻攸,你想听什么歌?”清春让我做主。我怔了怔,摇头。“说啊!什么口水歌我都会唱的,他们也没那么多讲究!你第一次来,至少让我招待你一次啊!”清春大声说,声音穿透了麦克风,酒馆里都是回声。

所有人都在看我。“呃,《蓝精灵》可以吗?我只熟悉这一首。”这是我唯一有印象的电视节目,父母过世后,外婆就不允许我看电视了。上学的时候,同学笑话我是土包子,也借过一些漫画书给我看,可被外婆发现后,我被罚站了整整一天,就再也不敢碰那些东西了,长大后可以随意看电视或者是漫画了,反而失了兴趣。单调的岁月里,我看过很多书,很多很多,都是外婆甄选过的——

“《蓝精灵》?”清春长叹一口气,纠结。“你真的难倒我了!”乐队里的其他人笑作一团,卫来更是没有形象。“我绝对要唱出来!”清春掏出手机,百度《蓝精灵》,跟孙晓和尹源讨论了一下和弦,再跟卫来,谷司和林鹤试音。“ok!这首歌献给最会出难题的池旻攸!你可要好好听啊!”清春看了孙晓一眼,贝斯定调,单纯的旋律被技巧性的改变过了,欢乐又清新。清春唱起:“在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蓝精灵……”我突然难过得要命。每个人都在欢笑,每个人,我应该附和他们的,可是笑不出来,怎么办?笑不出来!

卫来扔下了吉他,跑过来拥住了我,低声:“你快哭了。”他把我死死按在怀里,眼泪沾湿了他的T恤,他跟上了清春的演唱,替我遮掩。歌曲完了,他还是没有放开我,大家都把他的举动看成作弄我的把戏。清春嚷着放开,卫来反而越抱越紧。

“你快把他闷死了!”清春真的认真了。“放开啊!你这个疯子!”

卫来似乎比清春更认真的想闷死我。我透不过气,努力掰开他的手臂,猛然,空气侵入肺部,我呛得咳嗽。清春拍着我的背,大骂卫来。尹源放下耳机,也说卫来玩过头了。只有我跟卫来知道,我的脆弱,不止我们,林鹤始终旁观。我的样子可怜又可笑的,眼圈儿鼻头都红了,似乎是缺氧引起的。似乎。

孙晓递给我一包纸巾:“难受吗?”

“还行。”我清了清嗓子,终于可以笑出来了。卫来被谷司追着打,一酒馆都闹疯了。

清春看了一眼手机,大叫:“够了!全都帮我把桌椅放整齐!酒馆到营业时间了!还有!你们想吃什么菜?我去下单。吃完了继续练习!”女孩儿偏过头,确认我的状况:“没事儿吧?卫来平时就挺疯的,我们都被他整过。你留下来跟我们一块儿吃饭没问题吧?别被卫来吓倒了,我们其他人都挺正常的。”

我讷讷,拧不过清春的好意,留下了,把酒酿喝了光,喉咙里都是玫瑰的香气。林鹤指了指我的眼睛:“还有泪痕。”我下意识的摸上眼尾,他就笑了:“骗你的。”我有些气结,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卫来看着像个孩子,其实他比我们这儿所有人都成熟,是个很能包容别人的人。”他的泛泛而谈,似乎意有所指。我好半天才“嗯”了一声,林鹤不在意我的失态,反而鼓励似的拍了拍我的肩:“去吃饭吧,不然清春又要开始吵了。”

一桌子的家常菜,吃饭只能拼命的抢,连清春也不顾矜持,包圆儿了番茄丸子汤。孙晓逮了个鸡腿儿扔我碗里:“你在这儿要这样吃饭,肯定饿死。”卫来和谷司为了最后一个豆腐盒子快打起来了,尹源和林鹤合作霸占了白菜炒粉条和青椒肉丝。一顿饭跟打仗一样,风卷残云。

吃过了饭,小酒馆就正式开始营业了,客人三三两两的来,侍应忙不过来,清春就会中断练习帮忙传菜或者下单,偶尔卫来和谷司也会帮忙,尹源则塞着耳机事不关己,林鹤对收钱比较在行,孙晓则因为长相关系以不变应万变。只有我闲着,无措。清春塞给我一瓶麦酒:“帮我拿去二号桌。”我吁一口气,正式融入小集体。

营业稳定了,清春和其他人才重新投入练习,我一直传菜收盘子,反倒安心——手机震动,跟旁边的侍应打了个招呼,往店门外走。“喂。”

“我,闫岑晞。上次的事还没好好感谢你。”闫岑晞一贯的冷然。“哥哥出院了,想要见你。”我被情绪哽住了。闫岑晞轻叹一气:“就知道你是这个反应。我已经劝过哥哥了,他愿意给你时间。换句话说,就是他不接受他跟你已经分手的事实,所以还请你慢慢的来,闫家还得靠他撑着。最近他在看你的专栏,收集你写的文章,而且,他还会跟我聊心事了,虽然大多数时候聊的都是你。怎么说呢?再次感谢你。因为你,让我跟他又亲近了起来,虽然也是因为你,我才跟他疏远的。”

“我——”

“你什么都不用说,我明白。只是想跟你报告一下最近的情况,我知道你担心他。”闫岑晞避免了我的难堪。“就这样吧,打搅你了,再见。”

“再见。”心里闷得很,点了根烟,也散不开郁气。我靠在小酒馆的大门墙边,看路过的人。在陌生的人群里,我是陌生的,确定这一点让我感到安全。熄灭了烟,回酒馆,在他们练习休息的间隙告别。

清春送给我一瓶玫瑰酒酿。“看你挺喜欢喝的,拿着吧。对了!我们周六日有收费演出,你有空就来看吧,只要你来,我给你免费!”

“谢谢。”我接过了酒酿,跟乐队挥手再见。

城市的夜晚也是明亮的,这种明亮反而更加容易让人迷失。闫岑忻喜欢明亮的夜晚,喜欢生活在夜晚里的人们,他说我跟他喜欢的事物相悖,反而热爱。我没懂。那时候他是边飒的朋友,我是柏康昱的朋友,我们念不同的高中,只有几面之缘,我没跟他说过话,也无从了解爱情的面貌。他来我的高中找我,令我措手不及,他说我们应该成为朋友,我揣测起“应该”和“朋友”之间的关系,柏康昱不同意我跟闫岑忻来往,她说那个人的脾气很坏,是活在金字塔顶端的人。“金字塔顶端”?太梦幻了。我看着闫岑忻,优雅到无以复加的闫岑忻是个坏人?坏人啊。整个高三,几乎都是闫岑忻陪我度过的,柏康昱忙着跟边飒谈恋爱,我因为外婆的缘故从理科班调到了文科班,从零开始的滋味儿并不好受,得把历史政治之类的科目重新捡起来,压力大到失眠,闫岑忻帮助我调整了学习计划,甚至跟我一起啃历史书。我担心起他的学业。他说没所谓,并且已经拿到了HBS的offer,他又说他爱我。我正在跟年纪排名作斗争根本来不及思考“爱”。高考结束后,他约我旅游,外婆不允许我在外过夜,种种计划都作罢了,他跟边飒去了夏威夷。那一刻我真的觉得他很坏,怎么可以说走就走,那一刻,我才明白我爱他。我爱他,关心他,即便是现在,即便是已经分开了,也不会变——

“我送你!”卫来拉住了我。他总是不期而至,神与魔鬼的化身。

“不用了——”

“我送你回家。”卫来拿过了我手里的酒酿,用他的手代替了酒酿的位置。我被他拖着走,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到处都是眼光,我想要挣脱,他反而牵得更紧。“你不是同性恋吗?干嘛要怕别人怎么看!”他说着,大步向前。我只能看到他的背脊和若明若暗的侧脸。他是绝对英俊的人,绝对神经,我应付不来,任何,都应付不来。“为什么要伤感?是因为闫岑忻吗?如果是因为他才让你这么伤感,那你就应该好好想想是不是要和他继续在一起。两个人要是快乐的,在一起才有意义——”

“结束了。”我的快乐和悲伤,都结束了。剩下的只是一些自我厌恶。

卫来回过头看我。一半明亮一半阴暗的脸,霓虹作祟,而英俊伤人。我跟他牵着手站在喧闹的街头,只有我跟他是静止的。静止是罪。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1 章

卫来把我送回了家,邀请我周末去看他的演出,没再说起闫岑忻。“清春很喜欢你,我们乐队也觉得你人不错。”他含糊道,唯独不提自己。

“是吗?”我心意阑珊的。“再见。”

他欲言又止,最终“再见”。

玫瑰酒酿真的好喝,我抱着空瓶子睡了个好觉,被饿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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