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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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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六眼亮了,迅速去各个角落搜钱,钢镚都不放过。罗索索跟她一起忙活,后来听说,这两个人还把三年的彩票中奖号码翻过来掉过去的记了好多遍,就是太激动,一个没记牢。

这边,君子税摇晃我半天后终于开恩,放下我去扯无名氏,无名氏一闪身,让开:“夏会计猜的对,我们的目的的确是回到三年前,小慕是第一个到这世界来的书中人,只要让时间拨回到他来之前,采取有效的阻止方法,那么后来种种恶果就都可以避免。这点,我有信心。相信小慕也有。”

我又点点头,还没点完,冷不防老板一个箭步冲过来,一把把我搂在怀里,兴奋的全身颤抖,不能自抑:“小慕,我真是太爱太爱太爱你了!”

啊?

迅速感受到君子税杀人的目光,和夏会计无奈的眼神,为了保命,我奋力奋力再奋力,总算是摆脱了这只长得很像老板的会缠人的八爪鱼:“老板,老板。。。。。。你冷静点,我,我是小慕。。。。。。”

老板不顾一切,再次缠上来,抱着我掂了又掂,吓得我冷汗一身接一身:“喂,喂,老板你到底怎么啦?”杀人不是这么个杀法吧?呜呜,老板,我已身中君子税三千六百眼刀,一定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你真是太狠了。话说,我与你有仇?还是你想拖欠我这个月的薪水啊?要不,薪水我不要了,你拿去吧,周扒皮,放我一条生路好了。。。。。。喂,喂,你怎么还掂?哎,哎,我要吐了。。。。。。

要不是无名氏借口发烧头痛,一定要我取药给他,我肯定会成为第一个在抱抱中呕吐的吉尼斯世界纪录保持者。就是等挤上无名氏的特大号床之后,我依然头晕目眩,好半天缓不过劲来:“你说,老板这是怎么啦?”

“你们老板是不是有什么理由一直想回到三年前?”无名氏一句话就让我醍醐灌顶。哎呀,我怎么将老板的心上人忘的一干二净?难怪君子税会暴怒,多年付出辛苦守护眼看一夜之间就要化为乌有,他没有疯狂,我就觉得已经是奇迹了。

“我们。。。。。。我们有多少把握?”明知不该问,在做一件事之前,最不该问的就是风险,尤其是这件事非做不可,别无选择的时候。可是我还是傻乎乎的问了。

无名氏闭目养神:“附耳过来,我偷偷告诉你。”

“啊?”

“。。。。。。。去拿根体温计,试试我还烧不烧。”

我:#%¥%¥&……%……@@

无名氏的体格说是铁打的也不为过,那么重的伤,居然隔了一天一夜就不再发烧了。不过,还是虚弱的很,扒了几口饭,倒头便睡。我守在他身边,思绪万千——

第一,真的担心无名氏的健康状况,时光倒流机器原理其实并不复杂,无非是测算出当时场所遗留的磁片和人身体,还有时间三者所产生的辐射关系和数值,按照这些重新设置,自然就可以有逆转时光的效果。可是其中三个条件不可或缺,身体健康,磁片,和机器。机器在这里,老板正在以打了鸡血的速度疯狂维修。机器好修,但人怎么修?尤其无名氏那双手,会不会因为自身磁场改变而就此废掉?我不敢想。

之所以没有人用时光倒流的方法获取过去的健康,也是因为时光机的这个原理,简单的说,就是人的身体是绝对不可能跟着时光倒转去逆生长的。七十二小时都不行,何况三年,一千零九十五天,两万多个小时,谁受得了!?

第二,就是磁片问题,三年前的工作室所在地,就是一城中村,现在早就拆迁了,成了护城河的一部分,什么都没剩下,只差经纬度没变。唯一可能能发挥作用的磁片,据老板交代,曾经亲手交到过心上人的掌中。但保存了多久,或者有没有被心上人扔掉摔烂,就完全无从得知。

第三,就是异次元空间的问题。为了保险起见,我们从来都小心翼翼,不肯尝试过超出七十二小时的时间倒转,这一次,却逼上梁山,要一下突破极限之外的极限,直接倒转回三年前。先不说,还涉及到书中与现实世界的错位,就是单纯的现实世界旅行,我们都有可能再也回不来。好比绕地球一圈,没有地图,没有地球仪,甚至没有指南针,没有任何指引的回到原地,中途凭什么来保证不迷路?

第四,世上最难的事,也是最简单的事,是由不得你选择,由不得你结局,也由不得你重新来过的事,是我们命运中的大多数的事,是无论扼腕叹息多少次,也不得不直面的事。这种事,怕三思而后行。

一咬牙,我决定去楼顶天台上再看一次星空。这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留恋的景色。

头顶一席墨兰色的帷幕,晶晶亮的宝石缀满其中,月亮淘气不见了踪影,偶尔有云经过,带走一颗星辰。星辰尚且要陨落,我们这些微不足道的尘埃,在万丈红尘中,又能怎样抵抗?

无名的伤感翻涌上心头,微酸我的鼻——宇宙有万万亿颗恒星,每颗恒星都有自己的星系,每个星系都有自己的组成,自己的每颗星,每颗星上都有类似于或者不类似我们的生命存在,数以亿计也许都不止,我们每个人都是当中一颗尘埃,名副其实,除了自己,没人重视,没人在乎,甚至没有人看见。好比我们现在准备作出的牺牲,就是成功了,会有人记得吗?会有人明白吗?会有人在意吗?

有个声音忽然插进来:“会有人伤感吗?”

我眼皮都不抬:“罗索索,偷听人说心事是很不体面的一件事。我以为能迷倒天下帅哥兼美女的人,都不会这么做。”

罗索索笑嘻嘻拍我的肩膀:“其实啊,我对那些帅哥美女的没兴趣。我最崇拜的人,是唐僧。”

“啊?”我下巴差点掉了,使劲掏掏耳朵,“唐僧?!为什么是他?!”因为生的面嫩?长的忒帅?还是因为女儿国国王阅尽人间春色却独独倾慕于他?还是因为欺软怕硬,知道孙猴子对他没办法,照死里欺负?又或者是因为他啃一口自己的肉,就能长生不老?总不会是因为他很受妖怪等异类的钟爱吧?

罗索索摇脑袋,摇啊摇:“错。我崇拜他的敬业。”

“??”

难得罗索索星星眼:“难道不是吗?他逢庙就拜,遇佛就敬,肯定连说梦话都是经文。”

“额。。。。。。貌似他是职业和尚。。。。。。。”

“那也是一样啊,乐冶忻还是职业的贼呢,现在却要不务正业去当救世主,哎哎,小慕你说说,这都是一张嘴巴两个鼻孔出气的人,怎么就差别那么大呢?”

我简直无语:“不过,我一直很纳闷,为什么从来不见唐僧长胡子呢?都是和尚,你看鲁智深!”

罗索索送我一个没见过大世面的强烈鄙夷的眼神:“你这人真讨厌,不要从侧面怀疑人家是太监。人家不长胡子还不是因为个人卫生做的好。。。。。。哪次被抓走要煮着吃之前不都得先净身吗?笨。”

我恍然:“难怪猴子满身的毛。原来是因为他从来没有被抓住过,也没机会让人帮他洗澡。领教领教。不过听你这么说,我开始觉得,唐僧去西天取经其实是变相的公款旅游,还有桑拿,还有跟班,还有艳遇。”

罗索索:“公款逍遥,还没人查,多好。”

“哦?和你一样?”

罗索索立刻变被针刺的轮胎——瘪了:“唉。。。。。。太不一样了。人家什么级别,我什么级别?能比吗?一没出过国,二没宝马,三没秘书,连个挑行李的老板都不给。你说我能跟人家比吗?”

我侧目,看看他,他侧目,看看我。

“说吧,你到底找我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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