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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1 / 2)

>  对方了然地打量他两眼,随手给他指了个方向,傅阅道了句谢慌忙奔过去,沿碎石路拐了个弯,远远看到于堇站在石凳旁,一个男人将将来到他面前。

傅阅的心瞬间提到了喉咙口,心慌意乱之下一个脚滑以相当难看的姿态扑了个狗□□,脸颊蹭了一大块泥,抬头一看,男人已作势开口——

“于堇——我喜欢你!!!和我过日子吧——!!!”

声嘶力竭,气镇山河。

林子里的鸟儿扑啦扑啦飞了一片。

傅阅保持着1字型贴在地上,脸埋到手心里,烫得可以冒烟——啊啊啊什么叫“和我过日子”啊大叔你土掉渣了还大声喊喊什么喊被嫌弃怎么办!!!喊就算了躺在地上算怎么回事!!!太丢脸了!!!

“你没事吧?”

“……嗯……”傅阅哼哼唧唧着把脸□□,于堇不知何时蹲到他前面,手里拿着他摔倒时掉在地上的鸭舌帽。

“咳,”傅阅强自镇定道,“我告白成功了吗?”

“成功了。”男孩把手伸到他面前,“现在,起来,先去把头发染回黑色。”

“……不,你先送我去医院吧……我脚扭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杀手的刀下亡灵

小五一群人发现他们老大最近有点不正常——比如老爱盯着手机傻笑,总是频繁地一个人外出,有时候翻着翻着账本就发起了呆。除此之外他开始特别注重仪表,以前明明穿什么都无所谓,一条大裤衩就能出门,现在却会对着镜子挑衣服挑半天——即使两款衬衫除了颜色并无太大区别。

“诶,我就说老大是谈恋爱了,你们还不信。”

“真不容易啊,终于有姑娘不嫌弃老大长得比自己嫩了。”

“……这还真不好说,你看老大最近不是总往十七八小崽子那样打扮嘛,该不会是泡了个高中小女生吧?”

顿时“哇”声一片。

“老大好时髦啊!”

“就是!”

“话说回来,老大这样看起来……蛮可爱的。”

“……”

“……”

夸一个三十岁的男人可爱真是要死了。

实际上也不能怪傅阅小题大做,他活了三十年,还是第一次正儿八经地谈恋爱,于是(自认)老男人的少女心一发不可收拾。偏偏虽然坦白了自己没有在读书,却无论如何也不敢告诉于堇自己的真实年龄。于堇才二十,三年一代沟,自己至少都和他隔了三条沟了,他害怕男孩会嫌弃自己。

装嫩装习惯了不自觉也会在手下面前表现出极爽朗的一面,酸倒了一堆大汉的牙。

傅阅倒因此终于体验到了正常年轻人该有的青春。于堇有课的时候就去蹭课,吃饭时间基本去学生食堂,偶尔会去图书馆自习,还可以在球场肆意挥洒汗水——他简直要以为自己真的是个十七八的普通少年了。

有次于堇问他为什么这么有空,他讪笑,“我在夜总会工作,白天比较闲。”

于堇皱起眉,黝黑的眼眸望着他,看得他心惊胆战。他知道男孩对人对己要求都很高,虽然不明显,可其实尤为喜欢听话乖巧洁身自爱的类型,傅阅一个混混头子在他面前装的像绵羊,如今知道自己混夜总会,男孩估计会不喜欢。

但男孩最后也没表露出不满,只是摸摸傅阅的头,叹气,“那你白天该多睡一点的,不用总过来。”

傅阅忙摇头,“不不不我够睡了,就想多见见你。”

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就交往了快两个月,身边的学生纷纷对傅阅沉浸于恋情的态度表示惊讶,有些人猜测傅阅有幸拿下了“第一杀手”的真心,便有几个按耐不住偷偷来询问。

“傅阅,于堇爱上你了吗?”

“啊……我不知道,”傅阅尴尬地挠头,“我第一次谈恋爱,也不知道他怎样才是爱上我了……”

“啊?你感觉不出来?对爱人对朋友的态度都会不一样吧。”

“嗯……”

傅阅是真的不懂爱,他好不容易才弄懂了自己喜欢于堇,至于于堇对自己的感觉……他目前还是摸不清,只是觉得这样的日子太美好,他可以一直一直过下去。

每天跑学校还是有所不便,有次傅阅向于堇稍稍抱怨了两句,过两天于堇就告诉傅阅:“我在学校外面租了间房子,你搬过来吧。”

傅阅激动得紧紧抱住男孩,男孩低头亲了亲他的眼角,羞得他红了脸。

搬过来当天,两人睡在同一张床上,傅阅抓着男孩的手,十指相扣,手心热得出了汗。

他以为他们会干些什么,但并没有,傅阅的热度退下去时,身旁的男孩已经轻轻打起了呼。

傅阅坐起来,在黑暗中摸索着覆上了男孩果冻般的唇瓣,停留两秒,叹息般道:“于堇,晚安。”

同居之后,连淡定惯了的于堇都被傅阅基本不上白班,连晚班都可上可不上的霸气震撼,傅阅打了个哈哈,暗自决定往后多去上班。

结果某天有人砸场子,傅阅不幸被卷入战场,受了点不轻不重的伤,龇牙咧嘴地回到家,见到了男孩担心的脸。

男孩拿出医药箱细心地给他上药,暖色的吊灯在男孩俊秀的脸上投下柔柔的光,小扇子一样的睫毛半垂下来,形成了无限温柔的角度。

男孩正给他的手臂上药酒,从傅阅的角度能看到他可爱的发旋,手臂上可以感受到他掌心里灼人的热度,挥发的药酒窜到鼻尖变成令人心跳的味道,傅阅颤抖着,摸上男孩的手。

“于堇,我有感觉了。”

【脖子以下拉灯。】

那次之后,两人又有过几次,不过基本都是傅阅通过明示暗示得来的。

傅阅猜测或许是于堇对这方面的需求不高,于是不禁对自己身为年长者却如此饥…渴感到羞愧,只可惜没羞愧两秒,转念一想现在自己明面上比于堇还小个三两岁,又理直气壮起来——不管是尊老还是爱幼你都得让着我。

然后日子又继续不紧不慢地过着。

冬季的下午,树杈上孤零零地挂着几张叶子,没有风,傅阅坐在教学楼外边晒太阳边等于堇下课,两个大男生嘻嘻哈哈着走过来,其中那个丹凤眼看起来有点妖的男生拿出一张纸递给傅阅,傅阅疑惑着接过,上面写着一组数字。

“这什么?”

“企鹅群,你加一下。”

晚上掏口袋掏到这张纸,想到男生说的“和于堇有关”,还是打开电脑上了企鹅。

群名很诡异,叫“第一杀手的刀下亡魂”。

'岳父已加入该群'

芒果干:诶诶诶新人!自我介绍+爆照!

岳父:……

杯具:新人好啊,话说你名字也太占人便宜了吧

排骨:你于堇第几任啦?

芒果干:你傻呀,谁还算得清啊

岳父:我叫傅阅,你们这个群……是干什么的啊?

排骨:现任!!!!卧槽!!!!!!!!!

芒果干:传说中和于堇谈恋爱快半年的人!!

芒果干:快说你是怎么做到的!!!

杯具:就是他啊?

乱码O_o:同问怎么做到,另外这群都是和于堇交往过的,别吃醋啊

傅阅被屏幕上的字一惊,连忙查看群信息——群成员27人。

27个。

傅阅回头看看半躺在床上看专业书的于堇,咬咬牙。

岳父:于堇他

岳父:和你们26个人都……?

乱码O_o:还有几个不进群的。别激动,同志是这样的啦,虽然他是多了点

杯具:还不是你们一个两个看到宝似的凑上去←_←

我是无辜的:胡说,我就和他玩玩

我是无辜的:他太无聊,我三天就把他甩了!

芒果干:说的好像我们不是主动抛弃他一样→_→

排骨:除了极个别出轨的咯

罂粟:你说我?

傅阅原本对于堇有过这么多前男友感到呼吸不畅,他们说话自己也插不上嘴,却看到那个“罂粟”一来就说了一句这样的话,群里瞬间就清净了。

罂粟:原本是我和于堇交往最久

罂粟:想不到你比我更久,也是屌

罂粟:亏你忍得了这种人

岳父:……什么意思

罂粟:他这个人,表面上对情人百依百顺,还不会抛弃你,但其实根本不喜欢你

罂粟:他只做他认为“好情人该做的事情”

罂粟:和机器人一样

乱码O_o:……的确,和他谈恋爱就像和程序谈恋爱一样,每件事都规规矩矩的,连做–爱都得自己开口

罂粟:得了吧,人家不稀罕我们!是我们求着他上

芒果干:喂,过分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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