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刃架在颈项,稍一动作,我便会人头落地。
福丁布拉斯王国的君主刚驾崩,王位争夺战正处於白热化阶段。阿弥作为王储,要独自面对各势力的威胁,所以他的神经才会这麽敏感。
糟了!阿弥似乎误会是我蹂躏了他宝贝弟弟的墓地!喔??的确是我没错,但我是b不得已啊!
我立即想要辩解,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脑海里响起系统慵懒的声音:「闭月羞花的技能还在嘛,别人可看不清你的脸,更听不到你说话,呆瓜。」
听到他的调侃,我忍不住大发雷霆:「你这个系统是怎麽Ga0的?对於身T不中用,只能靠脸吃饭的人来说,脸是资本、是武器、是生命啊!技能怎麽能遮掩我的脸!」
我的怒火却被他轻飘飘地浇灭,他不急不缓地说:「别跟我搭话,我睡着了,现在只是在说梦话。」
算了,不跟你吵。
虽然我在脑袋里吵吵闹闹,外表却不动声息。我的沉默很快便磨光了阿弥的耐X,他握紧剑柄,发出最後通谍:「回答我。」
我绷紧身子,甚至不敢大力呼x1,以免刺激他的神经。
倏地,他的怀里忽然有了动静。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啊!」杀气伴随惊呼消失了,阿弥抛下了剑,显得手足无措:「等等!你们别跑!」
咦?兔子?
白sE团子落地四散,巴掌大的小兔子在地上蹦蹦跳跳,真的很像会动的棉花糖,圆润小尾巴晃下晃下,让人很想捏上一把。
故事里杀人如麻,稳坐鲜血王座上的暴君,背地里其实是个傻里傻气的大男孩,所以才会大半夜抱着满怀的小可Ai,到墓地找Si去的弟弟聊天。
天啊,我的哥哥怎能这麽可Ai!
我透过资历十年的老读者的粉丝滤镜,发出由衷的感叹,果然《暴君》的主角阿弥无论g什麽,都有其独特魅力。
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不复存在,我们莫名其妙地开始了合作,手忙脚乱地去抓四处乱窜的白毛团。
我以手势问:「你怎麽带来这麽多兔子?」
「小纳喜欢兔子,我担心他一个人躺在那里会寂寞,所以我才带牠们来。」
我再指手划脚问:「你该不会打算活埋牠们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阿弥把淘气的小不点放进袋子里:「没有,我只是想让牠们跟小纳睡在一起。」
那有分别吗?换作是我也会逃。话虽如此,我还是没法无视阿弥的困境,帮他抓兔子。
抓兔子要紧,审问居次位。
他大概是认为我是手无搏J之力的人,大可随时杀掉我,才会对我放松戒备,说出憋在心里的话。
他的生活究竟是有多孤独,才会向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敞开心x。
阿弥抓住兔子的手很温柔,像是怕会伤到这些脆弱的小生命,喃喃自语:「你们陪他一晚就好,明天小纳就会正式下葬,我只是想在最後一晚,再来看看他。」
躂!躂躂!
阿弥忽然停下动作,有人正蹑手蹑脚穿越树林,脚步声依稀可闻。
又有人来了,这个墓地还真的不太平。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阿弥与我躲在树丛里窥探情况,来者是两名穿着黑罩帽的男子,
一人问:「你确认那个狡猾的家伙Si透了吗?」
他的声音细若蚊蚋,就像深怕大一点的声响会吵醒沉睡的恶灵,令衪从墓x爬出,替Si者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