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2 / 2)

“跟我妈说去,我没意见。”他死皮赖脸的告诉我,还往我脸上吐烟圈。我就不能把他当人看,试问能在半夜来你家借套的朋友,能是什么好东西?

没办法,我也只能躺在床上看他一口接一口的抽烟,怎么看都觉得他最近烟瘾好像大了一点,难道是因为前一段的感情失意?

越想越觉得迷糊,眼皮也开始沉重的睁不开,就算这样,我还是十分体贴的想到了他的感情生活,今天可是他跟杨溢的第一次,“那个杨溢人呢?别还在家等你呢吧?”

这么说的时候,我心里还莫名其妙的兴奋,如果真的是这样,他算不算是为了朋友抛弃了情人?那我在他心里的地位还是非比寻常的。

谁知道他只是把烟头熄灭,哼哼唧唧的说,“我让他先回去了,他明天在学校有个比赛。”

杨溢是个大二的学生,好像是音乐系的,整天拖拖踏踏的跟于潇有得一拼,我觉得他们两个在一起,那都不能算是过日子,应该是絮窝,絮猪窝。

“艹!你他妈的让不让人睡觉!”真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想,他可是明天要上班的人,竟然在我快睡着的时候跟我玩午夜凶铃。

他趴在我身边,歪着头盯着我猛看。

“你有没有仔细想过自己是什么?是个双性恋?还是只为了刺激跟男人一起玩玩?”

他这么问的时候特别认真,甚至没有追究我骂他的原因。而且特他认真的样子也是我最不能拒绝的,明亮的眼睛让我有种能看清他瞳孔里自己的样子的错觉。

“喂,苏晨,说说你喜欢的第一个男人什么样?”

男人八卦起来真是比女人还厉害,我知道,如果我今天不跟他说出个一二三来,他能整个晚上都不让人睡觉。

不过这是我的秘密,也是跟于潇之间为数不多的那个最重要的秘密。

我第一个喜欢过的男人,就是他,十九岁的于潇。

005。初恋不是一休哥

说起我的十九岁完全可以精准的概括成一句话:一个2b小子的文艺故事。

这个时候,我跟于潇已经认识整整九年了,无话不说也无恶不作,在这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他是喜欢男人的。

在毕业的前夕,我也初次了解到了失恋的滋味。

其实那算个屁失恋,我只拉过那个女生的手,唯一一次越线的机会还被他爸突然回家打断,吓得我当晚直做噩梦。

之间的事情我想不出特别的多,只记得喝多之后是于潇付账,把我带回到宿舍。

没有任何的原因,就是在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是于潇的样子和于潇的脸,在梦里我还十分大胆的亲了他。

一直到现在,我都记得那个梦里面于潇皮肤的触感。

在那之后的很久一段时间,我甚至不敢碰他一下,直到两年后我发现他喜欢男人,我跟另一个男人**,然后顺理成章的把那一次心动遗忘。

我们依旧是最好的朋友,因为我清楚,最美好的未必是爱情。

这些话我死都不会告诉他,可他还是等着我的答案,“贝克汉姆,第一个喜欢的男人。”

“真的假的?你不是不看足球?”

他明显不相信,还嚷嚷着说如果我喜欢科比会更可信一些,毕竟我是个篮球迷。我差点一拳给他挥到床下,按照他这种理论,那我的初恋就他妈的是一休哥。

“所有不看足球的人都知道贝克尔汉姆,就像所有不参政的人也知道国家主席是谁!”我没好气的吼他,他就像没听见一样,身子一歪,就倒在床上睡觉了,看来他对我的答案还算满意。

这人绝对心早就玩飞了心肺,说完就倒头大睡,搞得我研究到天亮,他这话有没有别的意思。

等睡着的时候是半点意识都没有了,特别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他也理所当然的不在。

厨房被他搞得一团乱,我也懒得收拾,只是把碗筷塞进洗碗池里,冲了个澡就匆匆找个地方吃饭,又买了些水果送去于潇家那边才放了心。

回到家就开始习惯性的手痒,想要玩网游。在工作之后,网游基本很少玩了,最近倒是觉得鬼泣这个游戏不错。

可能是太久不玩生疏了的缘故,红衣白发帅哥但丁,在我的指挥下越战越勇,越勇越死,卡在了第四关的关口。

只用了几秒钟的时间我就知道,憋住了,真的憋住了。

当下我就决定去单行转一圈。

单行是市里一家很出名的gay吧,这个出名是指在圈子里很出名,异性恋们甚至不知道单行的存在。

酒吧的门面并不起眼,甚至不处于红灯区,周围是零星的几家饭店跟漫画店。从一家网吧的门面后门上楼,就是单行。

从二十一岁,我就经常来这里玩,有时候会厌倦这里大多数都十分熟悉的脸。

更多的来源于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习惯,有时候超过一个星期不来单行,就会有一种不适感。

金属质感红银相间的吧台,诡异蓝色和浪漫紫色交织的灯光,吧台上方挂着的精致高脚杯反着光。

舞池中央的通明玻璃下面挖出大约两米的深坑,深坑里面填满了红色的灯光,站在上面有一种眩晕鬼魅的感觉。

还有人,一群gay,更多的也可能是伪装成同性恋的双性恋。这群人就是特色,不甘平凡又不敢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的人。

也不是绝对,起码大多数人是这样。

单行从来都是直接的,只要走进这里你就会感觉到大胆的暗示,虽然我更愿意把这种暗示说为明示。

说的不好听一点,这里现在的大多数人我都睡过,虽然现在的人并不算很多。晚上七点,不算是单行的黄金时间。

刻意坐在角落里,只是想安静的等到自己敢兴趣的人出现。我的视力一向很好,很快,我就注意到了斜对面同样坐在角落里的人。

那个人只是穿着一款简单又不失精致的很色衬衫,只有三分之一的侧脸对着我。灯光打在他身上,也落在那只修长的,夹着烟的左手。

我看着他深深的吸了一口香烟,又端起了酒杯,袖口挽起来到手肘的部位,露出白皙结实的手臂。

这个三分之一的侧影很洒脱,更多的是在灯光下添加的一种纯粹却魅惑的气息。

直到那个人靠坐在椅子上,微低着头摸了一下鼻尖,轻笑着拉起一个年轻男人的手离开,我才确定,这个人就是于潇。

一个跟我熟悉的邋遢又有点慢性子的于潇完全不同的于潇。

说不清到底哪一个才是最真实的他,在人前,他应该都是刚刚的这种样子,这点是不是说明我在他眼中是个特别的。。。。。。朋友?

开始忍不住去观察那个站在他身边的人,杨溢我见过两次,说实话,在我得知他跟了于潇之后,就立即忘了他的样子。

对于无关紧要的人,我不喜欢浪费多余的心思,现在,我发现自己出乎意料的想多了解杨溢一点。

他比于潇矮一些,黑色的头发被染成了板栗色,乍一看很清秀,细看又有种道不明的乖张跟放肆,这种感觉很熟悉,大二时候的我也应该有这种乖张感。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种把自己跟杨溢比较的心理,我的工作比他好,长得比他男人,脾气也应该比他好。

确定这些优势之后,突然觉得很放心,就算十个杨溢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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