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是的,都这样了还逞强。”
他随手在琴弦上拨出几个旋律,让自己的步伐更加轻快平稳。
就在不远的前方,月光映出夜深人静灯火寥寥的城市的剪影。
诺恩在斯佛兰的寓所是一栋有着白色外墙的两层楼房屋。虽然后来成为他部下的那些人对这位年轻得过分的队长的来历颇有一些猜测,市长对他在首都的经历却摸得很透彻,采取了既不特别优待也不冷淡的态度,就像他交给他的位于紫丁香大道的栋房子一样。
这栋小楼被盖起来已经有二十个年头了,原来的主人是一位历史学家,除了几件朴素大方的家具、几本在搬家的时候被落下的书籍,他还给他留下了一个打理得干干净净,种着蔷薇的小院子。
在斯佛兰,富商与贵族居住的街道的名字都取自王国历史上声名显赫的大人物。市长和当地地位最高的贵族托梅斯库伯爵的宅邸位于瓦迪姆大道,这个名字属于四个世纪前一位骁勇善战的公爵。到了一般民众那里,道路的命名却千奇百怪起来,经常有设计师或修缮街道的官员会为了自己的某位祖先谋求和那些大人物的名字并列于城市地图的福利。
而他居住的这条大道,顾名思义,就像其命名的那种香味讨喜但不名贵的植物一样,是中小商人和一些富裕学者的居住地。相比瓦迪姆大道那样有着整日高朋满座的豪华宅邸的地段,这里的大部分房屋都是这样小巧玲珑,带着一个虽然不大却有女主人精心操持的小花园。
诺恩的邻居是是一位上了年纪的炼金术师,稀疏的白发和满是皱纹的皮肤让他看上去像一位百岁老人,至于他的实际年龄,虽然没有那么老,但也差得不远。老炼金术师养了一只脾气暴躁的鹦鹉,除了用它的主人都遗忘了的北方口音骂人,最喜欢做的事是模仿老人实验失败时候的爆炸声。即使是诺恩这样习惯早起练剑,作息时间十分规律的人,也有在早上被那只鹦鹉惟妙惟肖的口技惊醒的时候。
在醒来的时候听到的是悦耳动听的鸟鸣声而不是那只老鹦鹉的聒噪,他反而有些不适应了。
诺恩有些迷糊,半睁着眼睛从床铺上坐起身来。起床的时候,他经常会有不知道自己到底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的迷茫感,而现在,他明确地知道他不在自己的房间里。
这张有着柔软床垫和丝绸被褥的大床不是他的、头顶上花纹细腻的白石膏天花板不属于他的卧室、摆放着价格不菲的瓷器花瓶的雕花木桌与椅子当然也不是他的。
他开始在脑海中搜寻记忆在昨天中断的地方。
最后能想起来的是游吟诗人的邀请。
邀请他的人现在正靠在窗台上,脸向着窗外,唱着一首旋律令人怀念的歌曲。也许是沉浸在音乐中的关系,佛洛尔并没有发现他醒来,自顾自在那里于鸟雀的伴奏中高歌。他的脸上并没有挂着他经常在他脸上见到的笑容,被阳光镀上一层柔软金色的面庞在俊美绝伦之余,还流露出一丝平时不易察觉的稚气。蓝眼睛眺望远方的神态,让人看了,就觉得有些寂寞。
这是他又一个不存在于他记忆中的侧面。
佛洛尔唱这首民谣也许经过后世音乐家的加工,比起诺恩听过的,增加了很多修饰的技巧。当他唱完最后一个高音,美妙的音色依然在诺恩的耳边环绕不去,相信那些这歌声吸引过来的小鸟也是同样看法。它们叽叽喳喳地聚集到窗台前,其中一只特别胆大的甚至还跳到了佛洛尔的手上。
“醒啦?睡得好吗?昨天你像只睡死的小猪仔,把你搬回来可费了我不少力气啊。”
“恩。”
这种不咸不淡毫无起伏的回答是诺恩一贯的风格,也提醒了佛洛尔,警卫队队长看上去虽然像个温柔无害的大孩子,但很多地方要比他见过的人中最死板不知变通的人还要难以应付。
“你肚子肯定饿了吧?先吃早饭,趁这个功夫我和你说说罗宾他们昨晚的成果。”
他说着从窗台走回桌椅前。那只有着蓝灰色羽毛和可爱红喙的小鸟看上去已经深深被游吟诗人的歌喉吸引,一直停留在他的手背上没有离去的意思,而佛洛尔也就干脆维持抬着手的动作,尽量让小鸟不被惊动。
诺恩看了看床边柜,一套衣服叠好放在上面,虽然面料不错,但显然不是他原来的那身。
“毕竟近距离接触死灵魔法过,你的衣服我觉得还是烧了比较安全。你的剑我也交给教会的人处理去了。如果你对它没有特别的感情,换一把比较实际。”
诺恩接受了这个说法,跳下床,脱下睡衣就开始换衣服。
他的毫不避讳让佛洛尔都有些惊讶。
也许是在平民士官学校中学习的关系,他想。
罗宾很负责地收集了一些诺恩的资料,其中提到他在学校的成绩不错,和他表现出的剑术相符。佛洛尔所知,那些学校培养的主要是低级的军官,训练的内容也包括实战模拟、野外求生。而贵族军校绝不会有让学员们在泥坑里打滚然后去河边洗澡再一起换衣服的训练,因为那很可能会冒犯贵族少爷们的尊严。
不同的训练造就的结果不同,他见过的同龄人中,说起剑术和沉着冷静,似乎没哪位大少爷可以比得上诺恩。
在他自己也没有发现的情况下,佛洛尔饶有兴致地打量起正在换衣服的诺恩。
警卫队队长的身高虽然在王国的成年男子中偏矮,但还不至于到被人认为是儿童的地步。他身上的童稚气息来自于他那张嫩得像是可以掐出水,又经常带着走神表情的娃娃脸。现在他面前的这幅身体,除了肩膀有一些窄,手臂和腿上线条匀称的肌肉都显示出良好的爆发力。虽然诺恩的细瘦是因为身体尚处于由少年步入青年期的阶段,但他看不出他在肌肉方面的发展潜力。
他们两的身材有一些相似的地方,都是肌肉成长不太明显的类型。不同的是佛洛尔的个儿够高,有一种豹子似的矫健;诺恩则有些矮小,看上去更像是小鹿那样灵巧轻盈的生物。他的那把细剑正是力量不足的佐证。在西斯勒,每一个刚开始学剑剑的男孩都希望有朝一日成为扛着巨剑的剑士,而不是拿上可能让自己被讥笑为娘娘腔的细剑,虽然后者同样可以成为杀人利器。
他为诺恩准备的衣服是在首都贵族少年中颇为流行的款式,附赠茶色小领结的亚麻布白衬衣、淡咖啡的马裤再配上原色的小牛皮靴子,到户外去的时候还要再戴上一顶暂时被他藏起来的咖啡色格子无边帽。诺恩在穿好靴子后显然对自己的新形象有些疑惑,当他带着这种疑惑看着佛洛尔的时候,他因为忍笑而微微发抖,让那只小鸟一下子飞起来,在他身边徘徊了一会,重新把自己的落脚地点选择为他的肩膀。
“首都流行。很适合你。”
佛洛尔绝对不会告诉诺恩的是,在首都,那些十三四岁,还没有取得爵位的贵族少年最喜欢穿成这样跟着自己的哥哥姐姐参加户外活动了。
他们的早餐是四片烤得金灿灿的抹了蜂蜜的面包。这个富于辽阔的王国的国民在吃的口味上各执一词,对于早餐的选择,倒是如出一辙。
诺恩没有和佛洛尔客气的意思,坐下来之后就开始享用他的早餐。经历过昨晚十分耗费精神的恶斗和受伤,他的胃确实空得厉害。
出乎他意料的是,佛洛尔的吃相实在称不上雅观,直接拿起面包就一阵乱啃,四溅的面包屑让那只小鸟乐得扇起了翅膀,发出几声欢快的鸣叫。
风卷残云地扫掉属于自己的两片面包之后,佛洛尔用餐巾擦手的动作倒是十分优雅。
“你不吃吗?我要开始说昨天的事了,死灵法师并不是一个适合在吃饭的时候讨论的话题。”
“说吧。”
诺恩一边回复他,一边慢条斯理地把面包撕成一条一条的,再塞进嘴巴。
这是他那位早逝的母亲教给他的东西,吃饭的时候礼节甚至比是否吃得愉快更重要。
虽然对此他颇不以为然,但是在那个家里度过的十九年时间中,这已经成为了习惯。
“那么我们就开始了,从哪里说起呢。”
看来佛洛尔对不必弹琴的长篇大论有些不太习惯,虽然他的竖琴不在手边,但手势上像是还拿着它一样。
“昨天把你丢给女仆安顿之后,我就去和罗宾报告发生的事情,就像你所希望的那样,他马上去市政厅和市长作了汇报。顺便一提,这栋房子就是市长借给他暂住的别墅。正巧那会维纳特老头也派了两个圣骑士来协助调查。他们说我们很可能已经惊动了那个死灵法师,在他反应过来之前要尽可能地多掌握他的线索。”
对于这些老对头的狡猾,教会比王国里的任何人都有更深刻的认识,如果是一个年轻的军官可能会夸下一定要让那名死灵法师见不到明天的太阳的海口,而圣骑士们则认为即使能掌握他的行踪也是一个重大的突破。
“对于死灵法师教会确实是行家,他们在森林里又找到几个有禁制的地方。而且……”佛洛尔压低了声音,说:“那个死灵法师很有可能是一个魔导士。”
诺恩继续吃他的面包,这让佛洛尔有当众演出然后冷场的感觉。
他转念一想,除非是对他这样勉强算是魔法师的人,或是教会那些熟悉死灵法师的圣骑士,才会真正明白一个死灵魔法的魔导士是多么得可怕。
军队也许可以通过数量优势对任何一系的魔导士造成致命打击,而一个死灵魔导士则足以让一只军队溃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