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先是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然后干脆笑了起来。从这一点上,佛洛尔就知道自己这位好友和莱昂蒂娜女伯爵的关系一定不甚融洽。
他这样平时表情很少的人一旦笑起来,特别容易让人心生温暖,佛洛尔都看得愣了一下。
“嗨,罗宾,如果你……”
“这也是为了看他找的借口?你有没有想过他知道你是怎么和女伯爵闹翻的之后会更加生气?”
罗宾收敛起笑容,以更加严肃的表情问他。
这次轮到佛洛尔不说话了。
“我不明白,罗宾。他是知道我之前声名狼藉的,但还是接受了我。我发誓不会比爱他更爱任何人了,他却拒绝了我。我知道和我的事给他带来很大的压力,像是他的监护人就不赞成我们在一起。但是我觉得他不是因为这样的理由才离开我的,他不是那么容易被动摇决定的人。”
过了一会,他才向自己的友人做了倾诉。
罗宾知道虽然他的演技很好,但这愁眉苦脸的样子绝不是装出来的。
有几个人见过总是神采飞扬的佛洛尔这样沮丧的样子?
他只能叹了一口气。
“恋爱方面我确实没法给你更好的建议了,佛洛尔。不过既然你明白他不是一个会轻易被别人左右的人,就应该知道他离开你肯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他一定有自己的想法和理由。”
佛洛尔再次陷入了沉默,同时低下了头。这一次过了更长时间他才再次开口。
“先不提这个了。他的事……我会处理好的,毕竟我就是为此而来的。”
“我本来就没有打算多问。你什么时候听过我的劝?”
听到这个有些开玩笑成分的抱怨,佛洛尔笑了。
“说起来我今天遇到一个很有意思的人。”
“哦?”
“刚才你也见到的,斯佛兰市警卫队的队长。”
罗宾稍一点头。
他虽然对一般人态度冷淡,但是记忆力很好,见过的人的外貌和举止,经过相当长的时间也不会忘记。
一周前刚来到斯佛兰市的时候,他就在市长的带领下见过那位小个子的警卫队队长,虽然市长的目的不过是想让他在警卫队工作的儿子给他留下不错的印象而已。
那位年轻的警卫队队长给他的印象还不错,但罗宾并不觉得他是会让佛洛尔感兴趣的人。
“有点娃娃脸,长得不难看,不过也不出众,看上去就老实巴交的,像个半大孩子——我会对这类人感兴趣你也觉得很惊讶吧?”
“你自己就是个半大孩子。”
佛洛尔当做没听到这句话。
“但他认识——确切说他之前见过我。”
“那个人好像是从首都被委派来这里的,他见过你也正常。”
“不,不一样,在我和他自我介绍的时候……真可惜你不在场,那会他的表情真好看。”
“什么样的表情?”
因为在首都的时候经常和演员混迹的关系,佛洛尔对观察人的表情颇有研究,毕竟演员是世界上最会察言观色的人群之一,而且实践经验丰富。
“那倒是……很难形容……”
他沉入自己的回忆,回想起下午在那张娃娃脸上看到的表情。
那张面孔白皙稚嫩,面无表情的时候不像罗宾这样严肃,反而呈现出呆板呆滞的模样,是佛洛尔小时候就很喜欢捉弄的类型,单是在他成长过程中见识到足够多的人之后,就很难再让他提起兴趣。
然而当他努力克制也只能让面部更加僵硬的时候,他的眼睛却流露出异常混杂深沉的感情。
“这真奇怪……真奇怪。罗宾,如果你最心爱的人死了……或是你觉得再也见不到他了,然后有一天,你见到一个和他一摸一样的人,你会是什么表情?惊讶多一些还是惊喜多一些?”
佛洛尔紧紧盯着罗宾,等待他的答案。他等得有些久了,不过他知道这是因为他的朋友在认真回答他的问题,没有敷衍他的缘故。
对于感情内敛的罗宾而言这个问题也许难了一些。
过了好一会,罗斌才用乏力的语气说:“大概是惊喜多一些吧。”
“他那会盯着我看的样子倒像是我是他生离死别的恋人一样。又像是我是他恨之入骨的人,也不对……有别的东西在里面。”
佛洛尔的语调放慢,继续在自己的记忆中搜索自己也捉摸不透的某样事物。那双黑色的大眼睛这会倒像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漩涡,从他的脑袋里不断地吸取着什么。
“是什么呢……我见过很多名演员可以表现出爱恨交织的表情,那种活灵活现的样子就像喜剧中的主人公就是他们本人一样。但是他们也做不出那样的表情,这是……分量上的不同。”
他用呓语一般的口气说。
罗宾看了他一会,叹了一口气。
“我不是很明白你看到了什么,我只知道那位小队长要遭殃了。”
“你说我的时候还真是不客气啊。”
佛洛尔从回忆回到现实,瞪了罗宾一眼。
不过他也明白,罗宾说的很有道理。他的朋友知道他对某个自己不喜欢的人表示兴趣,多半代表他会把对方折腾一番。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过去他一直是这样生活的。
罗宾觉得再讨论这个话题,自己就会变成让那位警卫队队长陷入不可避免的麻烦的帮凶,于是他向佛洛尔抛出了一个很有吸引力的诱饵,这也是他这会来找佛洛尔的本来目的。
“后天在市政厅有一场舞会,市长邀请了维纳特红衣主教。当然,他也会出席。”
佛洛尔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和我一起参加舞会然后和他偶遇,这个安排看上去还不错。”
“谢谢你,罗宾。”
佛洛尔从沙发上跳起来,给了自己的好友一个热烈的拥抱。后者有些无奈地摸了摸他被柔软金发覆盖的后脑勺。
以前每次他惹是生非由自己为他善后的时候,他也会这样扑进自己的怀里撒娇。然而一眨眼,他都长得和自己差不多高了。
意识到自己需要把手臂抬到比过去高很多的位置的时候,罗宾想。
“那么好好休息,今明两天不要乱跑,到时候给他一个惊喜吧。”
“这恐怕有些困难,我的创作情绪现在十分高昂。”
佛洛尔说着走到一边的衣架边上,拿起自己的外套、披风和帽子。穿戴完毕之后,让人惊叹于他的俊美的游吟诗人再次出现了。这种有些过分炫耀的华丽,正是名满首都的游吟诗人佛洛尔?泰林模样,让人几乎想不到他就是那个平时至少看上去还算庄重典雅的佛洛尔?泰林。
“我出去逛逛,天亮以前一定回来。”
“现在?”
“你不知道晚间河流边草丛里的萤火虫最能促进艺术家的灵感吗?我去了。”
没等罗宾问他这个季节在斯佛兰哪里来的萤火虫,佛洛尔就拿着他的竖琴跳出了窗台。
就在佛洛尔和罗宾提起诺恩的时候,正在城市东郊森林里的警卫队队长打了一个喷嚏。
诺恩并不会认为有人正在讨论自己,只是单纯觉得三月里的晚上还是有一点寒冷,也许自己应该加一件衣服再出来。
这片森林和斯佛兰南面那著名的迷途森林离得很近,也许在人们修建道路和城市之前,这里本身就是迷途森林的一部分。出于一些奇怪的避讳,斯佛兰人没有给这片森林取名,反正人们说起去森林野餐,只会是这里,而不是那令人望而生畏的迷途森林。
森林里的植物主要是枞树和梣木,此外也生长着很多的松木,让这里一年四季都弥漫着淡淡的松香。狼和熊或是其他凶猛的野生动物在漫长的岁月里已经因为人们的捕猎而绝迹,偶尔能看到野猪都足以让市民们当做谈资说上好几天。这里常见的是那些小型无害的动物,让猎手们都不舍得向它们射出锐利的箭矢。
对于市民来说,白天的森林是郊游的好去处,在夜晚,即使是月光明亮的晚上,这些树干纤细笔直的树木们的身影就稍显阴森了。
这同样是斯佛兰一个小小的禁忌——不要在夜晚踏足森林。
诺恩会在这个时间出现在这里,当然不是为了挑战市民的禁忌来证明自己的勇敢,而是因为一条下午交给他的密报。
有人在在东郊的森林里发现了死灵法师的踪影。
斯佛兰欢迎任何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