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可惜。于思煜心想。
今天明明是个适合接吻的日子。
现在明明是个适合接吻的距离。
眼前明明是个适合接吻的人。
可是他却什么都不能做。
于思煜垂下眼皮,将下唇咬进嘴里。他想,真可惜呀。
“我能在这里住多久?”为了不让自己胡思乱想,于思煜开口打破了沉默。
李之洲愣了愣,身子向后退了一点,“想住多久都可以的。”他语气平缓地说着,眼睛却不自然地逃开了,望向了别处。
于思煜这才发现,他其实根本用不着挨自己那么近也能推开窗户。但于思煜并没有仔细琢磨,他接着问:“我可以给你买张床吗?”
李之洲咧嘴轻轻哼笑了一声,“怎么总想着花钱。布置家里的那个房间花了不少钱吧?”
“为你布置房间又不是浪费钱。你不回去住才是浪费。”于思煜蹙蹙眉头,手不自觉地又伸向了脖子上的伤口。
李之洲抽回手抓住了他的手指,“周末就回去吧,一起回去看看爸妈。”
“好。”于思煜努力忍耐着伤口带来的瘙痒,叹了口气。
李之洲松开他,手温柔地在他脖子上的纱布上摸了摸,“床我来买吧。给你买个大一点的。”
【作者有话说】
言哥的爱也很多很多,有一车厢呢~
周五见~
第74章 前夫哥
于思煜在二十五的生日这天,跟他十五岁时的暗恋对象开始了同居生活。
他们的同居就是很单纯的字面意思。
同在一个住所居住。
两张床分别挨在房间两边墙上,中间放书柜和电脑桌隔开,看起来像是美国的大学宿舍。
李之洲对于思煜又重新变得亲近起来。于思煜觉得他现在无限接近高中时期的李之洲,时刻带着一种天然缺乏边界感的暧昧。
可是于思煜到底还是没有敢再进一步。即使出院了一个多月,他依旧时常觉得后怕。如果那天晚上,李之洲没有转身回来,他是绝不可能追得上他的。如果那一次他真的走了,于思煜根本没有信心再去熬过另一个爱而不得的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