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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部分(1 / 2)

>    巴伦德长老也发现了金刚眼中的凶光,他打了个哆嗦,连忙打圆场道:“金刚阁下,您也知道,地表精灵和黑暗精灵的战争自从两万年前,就一直没有间断过。经常有黑暗精灵潜入精灵森林偷袭落单的精灵,每年都有不少精灵死在黑暗精灵的伏击之下。夜月他们刚才只是一时激动,并不是故意针对我们。”

一直默不作声的雷克斯突然开口说道:“别的黑暗精灵我不管,但是亚摩斯是一个叛逆者,而且是我的朋友,有谁敢向亚摩斯动手,就是跟我雷克斯过不去。如果有谁自信可以逃过我的追杀,那就不妨试一试。”

雷克斯的意思再明显不过,这根本就是在赤裸裸的威胁。他说话的时候脸上虽然带着笑意,但是两个精灵却不由自主地感到一阵寒意,让原本还想争辩一番的夜月生生把话咽回肚子去。

雷克斯说完之后,径直向两个精灵走去。两个精灵吓一大跳,还以为雷克斯要对他们动手,想到雷克斯刚才的彪悍,还有站在一旁虎视眈眈的金刚,两个精灵的心中不可抑制地紧张起来,但是精灵族的骄傲让他们无法后退,只能站在原地警惕地看着雷克斯。

站在那个森林精灵面前,雷克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森林精灵一怔,想不到雷克斯竟然会问这个问题,他快反应过来,平静地回答道:“萨米尔&莱戈拉斯

雷克斯有些惊讶,莱戈拉斯是两万年前第一次逢魔战争中一个精灵族英雄的名字,传说中莱戈拉斯实力强大无比,曾经在战争中独自击杀三名恐惧魔王,甚至向黑暗魔神发出挑战,虽然最终不幸落败身亡,但是他的强大和勇气却流传下来,一代又一代的吟游诗人反复向人们歌咏着莱戈拉斯的英雄事迹,森林精灵也把莱戈拉斯当作本族最大的骄傲。

眼前这个森林精灵敢于把莱戈拉斯当作自己的姓氏,可见他对自己的实力有着强烈的自信。

雷克斯微微一笑,眼中流露中赞赏,“能够忍受强烈的剧痛,一声不响地拔出我的标枪,就算是全大陆,也没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你佩得起莱戈拉斯这个姓氏!”

萨米尔闻言,他那因为极端痛苦而变得十分苍白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笑容中带着丝丝的骄傲与自豪。看向雷克斯的目光也敌意大减,变得缓和许多。

说完之后,雷克斯没有再理会两个精灵,弯腰捡起被萨米尔扔在地上的三棱标枪,随手放回自己的空间戒指里去,然后叫上金刚,向索菲娅和亚摩斯等人走去。

雷克斯没有注意到的是,当他打开空间戒指的一瞬间,身后的夜月似乎发现了一件极为震惊的事情,眼神变得非常怪异,似是激动,似是迷惑,双眼紧紧地盯着雷克斯的后背,像是要看出什么端倪来。

“怎么了?”旁边的萨米尔发现了夜月的异状,用精灵语开口询问。

夜月摇了摇头,“没什么。”

雷克斯回到众人身边,亚摩斯走到他面前,轻轻地说了声,“谢谢。”他的声音虽然很轻,但是所有人都听出他话中浓浓的感激之情。

雷克斯摇了摇头,淡淡一笑,拍了下亚摩斯的肩膀,对众人说道:“我们走吧。巴伦德长老后面会赶上来的。”

巴尔德克嘿嘿一笑,向不远处的两个精灵和巴伦德长老看了一眼,“雷克斯,这一回夜月你在手上可是吃了个大亏,厉害。走吧,我来带路!”

……

一行人刚上路没多久,巴伦德长老就追了上来,但是他的身后却多出两个人,两个精灵竟然也加入了队伍。

巴伦德长老的解释是,萨米尔受了重伤,虽然已经经过治疗,但是还需要好好休养一段时间,只能跟着大家一起去矮人王国。

这一趟去矮人王国,巴伦德长老身为主人,他想要多接待两个朋友,雷克斯自然不会有什么异议。他就不信,两个精灵还敢对亚摩斯动手。

……

第一百二十七章 天龙盖地虎

伍继续向十万大山的深处前进,一路上再也没有发生在金刚故意释放出少许的气息之后,附近的魔兽都是避之不及,哪里还敢来找队伍的麻烦。

两个精灵的加入并没有给队伍带来太大的变化,多数时候,他们都是独自相处,很少与雷克斯等人接触。只有巴伦德长老与巴尔德克两个矮人经常与相熟的精灵交谈。

也许是巴伦德长老有意为之,他与两个精灵交谈的时候使用的都是人类通用语,而且没有避开队伍中的其他人,让雷克斯等人大致明白两个精灵的来历。

那个叫夜月的女精灵果然不是一个普通的精灵,而是一名极为少见的月精灵。月精灵是高等精灵之一,以夸张的魔法天赋闻名圣兰大陆。如果说森林精灵是精灵中的平民,那么月精灵就是精灵中的贵族。

在精灵大帝国时期,精灵族拥有上百个分支,其种族的复杂程度,并不比兽人帝国差多少。在上百支的精灵种族中,真正的高等精灵却不多,除了月精灵之外,还有金精灵、花精灵、光精灵、海精灵等等,都是属于高等精灵。这些高等精灵种族,无一不是天赋惊人,强者辈出。但是高等精灵的数量极为稀少,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

而数量较多的普通精灵却始终生存下来,只是原本各不相同的精灵种族在经过数万年的磨合之后,最终完全融合,演化为如今的森林精灵,再也不复精灵大帝国之时的鼎盛繁荣。甚至还有部分普通精灵成为仇深如海的敌对种族,比如黑暗精灵和血精灵。

巴伦德长老和夜月在两百多年前就已经认识,按照巴伦德长老地话来说。他认识夜月的时候,夜月才刚刚成年,第一次离开精灵森林。

雷克斯听到这话,心里暗暗咂舌:两百多年?精灵族一百一十岁成年,这样算来。这个貌似年青的夜月至少在三百一十岁以上了!三百多年啊!他自己算上前世的年龄也才四十多岁,还不到人家的七分之一!就连萨米尔这个第一次离开精灵森林地家伙,今年也有两百岁了。

不过精灵族寿命普遍都在八百岁以上,高等精灵的寿命更是超过一千岁。如果进入圣域,在一千岁的基础上再翻一番,也是轻而易举的。这么算来,这个夜月还真是很‘年轻’呢!

想到这里,雷克斯心里不禁打了个哆嗦。两千岁是什么概念?而且圣兰大陆的一年比地球上要长十分之一左右,两千年就等于地球上两千两百多年,刚好可以让秦始皇活到北京奥运会!

如果一个人真的可以活这么久,那他会干些什么,难道就是几十年上百年的修炼来打发时间吗?或者是想靠着修炼,以此获得更长的寿命。甚至长生不老?自己一个人活着,然后痛苦地看着周围地亲人朋友一个接一个地死去,有谁可以忍受这样的痛苦?

雷克斯不禁摇了摇头,暗自嘲弄。想这些无聊的事情干什么,难道自己以后还会长生不老?就算这样荒谬的可能成为现实,那也是很多年以后的事情,现在考虑这个问题就是杞人忧天了。

当巴伦德长老问到夜月和萨米尔为什么会被魔兽围攻和那头不知名的超阶魔兽地时候,两个精灵都是语焉不详。说自己也不太清楚。至于那头超阶魔兽,他们也没有看清楚,然后就碰上十几头魔兽发生战斗。

后来夜月感应到有人在接近。为了以防万一,她靠精灵披风伪装成一丛荆棘,才瞒过了雷克斯一行人的感知。

精灵披风就是夜月背后那袭青绿色的魔法披风,不但可以隔绝其他伯精神力感知,遮蔽自己的任何气息,还能够伪装成各种植物,是一件绝好地潜藏踪迹魔法物品。尤其是在森林中,只要带上精灵披风,敌人就休想找到自己的踪迹,绝对所有盗贼梦寐以求的宝物。可惜从来没有一件精灵披风从精灵族中流传出来。

雷克斯对精灵披风的神奇也有所耳闻,心中【炫】恍【书】然【网】,难怪连神之意志都无法看破夜月的伪装,对夜月地真正实力也是一无所知,所释放出的精神力如泥牛入海,杳无音讯。这个夜月身上的宝贝还真不少,先是一柄神器级地银色长弓,又是精灵披风,还有一枚存放银色长弓的空间戒指,虽然可能还不能和自己相比,但是也足以让无数人疯狂争抢了。

想着想着,雷克斯不由自主地往夜月身上多看了两眼,发现夜月也正在打量着自己,让雷克斯一阵尴尬,装作若无其事地回过头,暗自嘀咕,“她那是什么眼神,怎么看起来有点怪怪的!”

“哈哈,我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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