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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蕊推门进来,被一群人抓住,迟到了要罚酒,摁在那里没头没脑的就灌了三杯。
王晓军抽了个空问他,“你们总监呢?”
陈蕊都给灌晕了,“噢,在楼下,马上就上来了。,“任大专家,你怎么不唱歌啊。”亮羽把话筒递给正在楞神的经年,他推辞,“我不会唱。”
“大男人的.别扭捏。”
“对啊对啊,任大专家,唱一个吧。”美女带头,总有人乐于帮着吆喝于是,书恒和艾默走到包厢门口,就听见熟悉的声音,在哼唱着一首更加熟悉的歌。
“我将真心付给了你,将悲伤留给我自己我将青春付给了你,将岁月留给我自己我将春天付给了你,将岁月留给我自己.将冬天留给我自己我将你的背影留给我自己,却将自己给了你爱是没有人能了解的东西,爱是永恒的旋律爱走欢笑泪珠飘落的过程,爱曾经是我也是你……”
书恒看着艾默停在包厢门口低头不动,没有催她。这个女人呀,真不知道说她什么好。这两个人都是.磨呢矫情的让他这个旁边者戏的都快要发疯了。旧情人重逢的戏码不就那么些,要么冷冰冰的视若无睹,要么不共戴天俩看俩相厌,要么干柴烈火旧情复燃。像他们这样算是什么?
艾默转身住外走,“书恒,我去下洗手间.你先进去吧。.又是逃避。这个外表坚强,内心懦弱的笨女人。
9月12日∶走不进那道门(+)
艾默躲进洗手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脸色白得吓人。至于么,不就是一首歌。
一首老歌。他给她唱过,在很久很久以前。学校操场的看台,一对儿穿着宽大校服的孩子,他在她背后唱着这首歌,而她,靠在栏杠上,遥望前方。她那时候太年轻,自私的享受着被人呵护关心的感觉,却又故意以一叶遮目,看不到他的用心。
一门心思只有想着怎样从那里走出去。
他会唱的歌不多,选到这一首,正好让她听见,一切只是巧合。来这里聚会本来就是要来唱歌的啊。况且她又不在现场,经年又不是唱给她听的,干吗要心烦意乱呢?
平复了乱了鼓点的脉搏。打开水龙头,徽凉的水泼在脸上,降低了些许的热度。
好在妆都是防水的,不会花掉。只是被许水一激,原本芥白的脸,更加的没有了血色。艾默用纸巾轻轻沾掉了水珠,拿出腮红,扫了上去。
“书恒?你怎么没进去?”艾默一转过转角,就看见书恒一副庸懒的模样靠在走廊里。
才经过的女子冲着他抛媚眼送秋波。他自然毫无兴趣,无动于衷的让她们参观膜拜“丫头,我本就是来陪你的,你如果要临阵脱逃,我还进去干嘛。除了王晓军那家伙,我和枝术开发部门的人又不熟。”
“别告诉我你和他也有一腿。”
书恒上下打量艾默,“看来我们是不需要逃跑了艾默没有回答他,只是走过去在他胸前锤了一拳。认识这样的朋友,真是三生有幸。的确,有书恒在身边,心里的确塌实了很多。
至少,给了她勇气去推开那扇子门。
经年放下话筒,静静的坐回角落里。。他知道自己并不怎么会唱歌。开始有心听的人,听了两句也都转移了注意力,去继续玩闹了。没有掌声,没有人注意,他还是把歌唱完了。那曾经是他很喜欢的歌,那时候不怎么听歌的他,特意去学的。为了那个人。
都说人是经不起念叼的。脑子里刚想到,门就开了。她的身后还跟着于书恒。看着这两个人的友谊还是那么坚固。他们陪伴在彼此身边二十多年了吧。经年和他们是初中同学的时候,班里就传过他们在一起的。结果呢,自己这个真正和她接近的人,终成陌路,而书恒这个朋去,却长久恒远的,依然在她身边。
那句话怎么说的,爱情是茶,越冲越淡,友情是酒,越陈越香。早知如此,自己当年还会不会放开手脚去追求她,还不如就做个朋友,至少还留下一份交情。但如果事情真的可以重头来过,经年应该还是会迈出那一步。因为心中的感情一旦过了界,是收不回来的。
书恒那小子进来的第一眼,就是看向经年。眼神深邃,,意义非常。反而是艾默,和书恒一起被一群同事拉去罚酒。经年的目光就一直跟着可是她,却一直没有看过来。哪怕是不径意的一瞥都没有。分明是刻意忽略。
“对不起,我不会喝。”艾默拿着酒杯推辞,大家自然不依,她越是推辞那边儿越是起劲儿。WXHJ本来女子就少,终于有了这几朵花,自然一个都不能放过,能有机会析腾就要析腾下。尤其是书恒面不改色的连干三杯之后,大家更是把注意力都集中到艾默身上来了。已径微醺的亮羽总算找到人可以让她欺负,抓着艾默的手腕就住她嘴里灌,艾默看躲不过,便只好认命的喝了下去。
三杯酒下肚,胃里很不舒服。她本就没吃什么东西,酒量又不太好,很快就开感觉晕眩起来。
艾默知道有一道目光一直看着自己,她自动屏蔽。好在包厢里人本来就多,书恒又在她旁边,还不至于太尴尬。
几个男人吼完《死了都要爱》之后,就耙楞神的艾默给揪了起来。她还没有搞清楚状况,无数双手就已经把她给推上了小舞台。
还好,《千年之恋》,是她会唱的歌,只不过是对唱,难度太高,没人主动来陪。她唱了两句,正想要找借口下去,一个清亮的男声突然响起。书恒握着麦,从人群里走出来,在包厢顶灯闪动的光线里,一步步向她走来。摇曳的光影让他脸上的表情难以捉摸,不同以往,让略有些迷糊的艾默有点儿恍神。
书恒走上台子,站在她的身边.探身拉起她的手,替她唱了“风狠狠地刮,谁在害怕“然后捏了捏她的手,艾默才又重新元神归位。
经年看着台上的两个人,想起初中时的联欢会,艾默在教室中间,那一首爆发力十足的《我要和天一样高》,曾激起当年一群少男少女热烈疯枉。现在站在那里,脸色绯红的小女子,还是那样冲劲十足的嗓子,依旧那样充满感染力的歌声,包厢里所有的人都开始兴奋起来,经年感觉自己身体内的酒精也开始燃烧,热血沸腾。
艾默沉浸在音乐里,酒有些上头,被震耳欲聋的声音搞得更加晕眩,都没注意书恒就这样拉着自己的手在铺天盖地的口哨声,掌声,欢呼声中走下小舞台。
唱高音很费力气,艾默随便找了个空位就坐了下去,靠在沙发上,努力让自己度过一阵阵的眩晕。书恒见她闭着眼睛靠在那里的模样,便把过来劝酒的人都挡了回去。
陈蕊凑到艾默身边,显然已经喝茫了,“总监,没想到你好会唱哦,比戴爱玲不差哦。是吧,任先生。”艾默怔了一下,脑子清醒了些许。这才发现原本坐在自己左手边的人巳径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
经年靠在角落里,静静的看着她,脸上挂着一个温和的微笑。
有那么一下子,艾默没有缓过神,直到经年开口讲话.“的确不错,艾小姐,很有大将之风。”
“我出去透透风。”艾默感觉包厢里的空气憋闷得让人窒息,她挣扎着站起来,被谁的脚拌了一下,顿时夫去重心,东倒西歪的摔了下去。有人眼捷手快的捞住了她,她触电一般的匆忙推开,稳住身形,摇晃着走了出去。
服务生看多了喝醉的人,帮她打开了侧门出去。否则艾默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困在旋转门里出不来。
夜深了,风有些凉。艾默打了个哆嗦,头脑清醒了些许,却依然很晕。路上有经过的出租车,看她站在门口,很有眼睛见儿的转了过来。艾默突然很想回家,看门儿的小哥也都淮备好了下去帮她开车门。她有清楚脚下的台阶,刚要抬脚,一件带着体温的西装外套却批了过来。
那么大一件,似乎要把她整个藏了进去。
艾默转过身,仰头看着经年,看着他清冷刚毅的脸,一面是橘色灯光映照下的明媚,一面是黑色夜幕笼罩下的阴暗。他被分成了两半,站在那里犹豫不决。谁能诉他现在应该向哪边转身。明亮,还是黑暗。